『壹』 想在天津買房落戶需要的條件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天津買房不能落戶。 從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停止外省市人員通過購買商品住房、投資興辦企業和引進人才辦理藍印戶口。對在2014年5月31日前,通過天津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簽訂預訂協議的購房者取得房地產權證後,可按原規定辦理藍印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貳』 天津買房落戶條件2021年新規
天津已經取消購房落戶。天津落戶政策分為:人才引進落戶和積分落戶。
人才引進落戶有五種類型:學歷型人才、資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創業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積分落戶:2021年天津市居住證積分落戶不設總量限制,每一期將根據最低積分落戶分值線,確定擬落戶名單。
『叄』 外地人在天津買房怎樣落戶
法律分析:從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停止外省市人員通過購買商品住房、投資興辦企業和引進人才辦理藍印戶口。對在2014年5月31日前,通過天津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簽訂預訂協議的購房者取得房地產權證後,可按原規定辦理藍印戶口,考察期滿後經復驗合格可辦理天津常住戶口。通過社保資質購買天津房子之後,可以通過積分落戶,達到146分以上落成天津正式戶口;如果是落成集體戶口之後,可以通過購買天津的住宅項目,落成天津正式戶口。
法律依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1.外地人在津買房,能夠提供在天津市累計1年繳 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即符合外地人在天津買房條件,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天津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天津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向其售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 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二)、外地人在津購房辦理藍印落戶政策已於2014年5月31日取消,現在可以考慮通過辦理居住證積分落戶。積分落戶政策:
1.申請人在本單位(申報單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不含補繳),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滿1年」是指為申報月份的前一個月為截止時間向前 推12個月,且這12個月繳費的時間、險種符合相關規定。2.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140分。
3.申請人按照個人參保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計算積分。
4.配偶加分的需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
5.申報積分的用人單位應先到積分受理點公安窗口接受對申請人及其隨遷子女的戶籍身份、落戶地點等申請條件的審核。
6.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並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
7.計算社會保險、投資納稅、住房公積金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積分,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8.對於申請積分人數5人及以上的用人單位,積分申請受理窗口要求其提供個人收入全員全額申報明細和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申請人數在5人以內的,可以視情要求其提供上述憑證。
9.積分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辦理落戶手續後,應當依法繼續參加社會保險。人力社保部門和公安部門要建立協查機制,進行跟蹤調查,違反有關規定的,取消其資格。
『肆』 天津市買房落戶政策是什麼
在天津買房落戶口新政策是:自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停止藍印戶口轉為紅印(常住)戶口的相關政策,不能辦理購房入戶,實行居住證積分入戶政策。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根據網上報名預約的時間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受理點申報積分入戶。
【法律依據】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積分入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
『伍』 外地人在天津買房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首先滿足天津當地的購房資格,要有天津當地的2-5年的社保或納稅證明才行。獲得資格了,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暫住證,社保或納稅證明材料等等。2、外地人向天津的銀行貸款買房需要條件:同意以所購住房為抵押擔保。在天津借款人年齡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過65歲、女士不超過60歲。在天津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在天津必須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購房款。在天津或者居住地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已經簽署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法律依據:天津國土房管、天津市場和質量監管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整頓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 一、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嚴格按照市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檢查力度,保持高壓嚴查態勢,持續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重點整治壟斷房源,操縱市場價格;造謠生事,誤導市場預期;提供虛假證明,發布虛假廣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市場環境,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陸』 怎樣可以在天津買房落戶呢
目前在天津買房落戶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積分落戶,需要在您購房前連續繳納兩年的社保或者納稅,然後可以買房,之後積累積分落戶。第二種方式是利用海河英才人才引進政策落戶,只要滿足海河英才條件就可以辦理天津集體戶口,辦理集體戶口後就可以買房落戶了。
『柒』 天津買房落戶條件2021年新規
2天津買房落戶政策:具有天津市戶籍或在天津市繳納兩年社保的人員,才能在天津地區購買商品房,並在天津市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試行《非常住居民居住證管理辦法》,取消現行暫住證。其餘在本企業工作一年以上,並在天津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全日制職工,可以不受年齡限制在天津落戶。
《關於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
1、規范異地轉移接續業務。職工申請將本市行政區域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市的,轉入前應在本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半年以上,且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半年;
2、規范購買私產住房提取時限。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過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購私產住房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持有該房屋產權滿半年;
3、調整解除勞動關系提取規定。將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職工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三項提取規定統一調整為,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賬戶封存調整提前償還住房貸款提取規定;
4、職工及其配偶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商業銀行住房貸款部分)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前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仍按原政策執行。
『捌』 在天津買房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天津購買的房屋時,要按照以下條件進行購買。在天津,借款人的年齡加上貸款的期限,男性不可以超過六十五歲,女性不可以超過六十歲。在天津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具有永久居留權或者有效居留權。在天津,必須要支付不低於住房總價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三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玖』 天津買房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在天津買房,以下兩個條件需要至少滿足一個才可以:(1)三年內連續兩年的社保;(2)有天津市戶口。也就是說,連續交兩年社保,就可以在天津買房,然後可以申請積分落戶,因為房子在積分落戶裡面是可以算分的。但是買房跟落戶之間卻沒有必然的關系,不是說買房了就直接給天津落戶,這種政策現在沒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