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
法律分析:按照「增加規模、調整結構、有利發展」的總體思路,將積分申報指導分值由140分降為110分,降幅率達21.4%;在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的前提下,不再設積分入戶總量指標限制。積分指標由原來15項減為11項,取消了「納稅」和「知識產權」2項指標,合並了「住房」「落戶區域」「居住簽注」3項指標內容;申請人不再提交個人信用報告,取消了因個人信用不良記錄產生的負積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Ⅱ 2020年在天津積分落戶需要多少分
2020年在天津積分落戶,需要50分,所以你如果達到這個標准,就是可以幫你落戶了,但是換一個標准肯定就已經達不到了
Ⅲ 天津市積分落戶需要多少分
法律分析:天津公安局公布的積分入戶政策規定,積分達到140分就可以。
法律依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
第三十條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包括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可以進行調整,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Ⅳ 天津學區房積分落戶需要多少積分
天津公安局公布的積分入戶政策規定,積分達到140分就可以。
1、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可以去網上下載)。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首頁,需要復印件。
3、天津合法居所證明,也就是房產證原件復印件。
4、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天津積分入戶多少分擴展閱讀:
積分入戶
是廣東省委、省政府貫徹中央和省戰略決策的重要舉措,指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核准分值達到一定值後即可申請落戶。積分入戶有利於增強農民工的歸屬感。
積分落戶制是指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核准分值達到一定值後即可申請落戶的制度,於2011年6月20日在政協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會議上被提出。該制度利於增強農民工的歸屬感。
發展歷程:
2011年6月20日[1],政協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快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若干問題的建議》,提出了積分落戶制。
2012年4月,深圳取消外來工招調工政策,統一通過積分入戶。
至2014年,廣東和上海等地都已實行積分落戶政策,也都取得了不錯的社會反響。據報道,廣東的積分落戶政策施行一年多以來,已有10萬多外來人員落戶。
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我國將城市按人口分為4個級別,執行不同的落戶標准。其中,建制鎮、小城市,只要有合法穩定住所,不分租賃還是購買,都全面放開落戶條件。中等城市、大城市中,關於繳納社保年限的要求,《意見》指出,一些城市可對社保繳費年限提出要求,但最高要求不得超過五年。此外,針對500萬人的特大城市,《意見》提出,要嚴控人口規模,建立透明、完善的積分落戶制度。
2015年02月07日,積分落戶北京,探路戶籍制度改革。
2017年10月1日,武漢「積分入戶」政策正式出台。
2018年7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發改委負責人表示,北京首批獲積分落戶者年內辦落戶手續。[3]
3月1日起,南京將施行新積分落戶辦法。近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修訂後的《南京市積分落戶實施辦法》,其中,有關「房產面積每滿1平方米計1分」的表述引發熱議,有質疑認為,這是在變相刺激樓市。
Ⅳ 天津積分落戶政策明細2022
根據重新修訂後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中的相關規定,2022年天津積分落戶申報指導分值為110分,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年度落戶數量限制,只要符合申報條件且達到申報指導分值110分即可落戶。落戶地點:取得積分落戶資格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申請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天津市合法穩定住所落戶,與其他親屬或者非親屬共有產權的住房不予落戶;在天津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申請在單位集體戶落戶;在天津市無合法穩定住所且所在單位未設立集體戶口的,可以申請在市、區人社部門指定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落戶。
落戶政策最新條件有什麼?
1、引進人才落戶,分為學歷型人才、資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創業型人才、急需型人才;2、積分落戶,申報指導分值為110分,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3、投靠落戶,符合投靠落戶條件的可通過該渠道落戶。如夫妻投靠落戶、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總結用人單位和職工在本市依法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實施居住證管理制度以來累計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申請時處於正常繳費狀態、未同時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參保繳費,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
第三十條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包括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可以進行調整,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申請積分入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
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根據網上報名預約的時間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濱海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在其他區縣設立的居住證持有人積分入戶受理點申報積分入戶;用人單位不具備申報條件的,可由居住證持有人本人申報。需要落戶在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屬單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業單位和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負責申報。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為確定上、下半年積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Ⅵ 天津市積分落戶是分夠了就可以辦理嗎
公布的積分入戶政策規定, 原則上積分達到140分就可以 但是每年有名額限制的 也就是說,假如今年1000名額,從高往低按照積分排名,可能第1000名是150分, 那麼140就沒有希望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居住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下列規定確定落戶條件:(一)建制鎮和城區人口50萬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或者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二)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准,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但對合法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三)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四)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應當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
Ⅶ 天津落戶積分多少可以落戶
法律分析: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天津居住證積分入戶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最低標准),2016年天津上半年積分落戶分數線還沒出來,我們現在可以參考天津2015下半年積分落戶分數線141分,11983人入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