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年臨時救助多長時間發放
臨時救助需要七天左右的時間能夠到賬,臨時救助的具體審核審批時間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臨時救助而且建立起有效的社會救助制度,臨時救助同時還建立起充分的公共福利與服務制度。社會福利制度的搜蓋面不斷擴大。辦事處(鎮)接到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申請後,凡屬於救助范圍的。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⑵ 臨時救助多久能夠到賬
一般情況下臨時救助需要七天左右的時間能夠到賬。
臨時救助而且建立起有效的社會救助制度,臨時救助同時還建立起充分的公共福利與服務制度。社會福利制度的搜蓋面不斷擴大。辦事處(鎮)接到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申請後,凡屬於救助范圍的。
應會同居(村)委會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經評議小組評議,並經居(村)、辦事處(鎮)兩級同時張榜公示7日後,符合救助條件的,填寫《徐州市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審批表》。
(2)天津困難救助可以補助多久擴展閱讀:
臨時救助介紹如下:
由辦事處(鎮)簽署初審意見,連同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材料一並上報區民政部門。調查、審核、審批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對遭遇突發性災難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應簡化程序,特事特辦,必要時可由區民政部門直接受理,實施快速救助。
縣民政局會同縣財政局聯合行文,將臨時救助資金下撥到鎮(街道、開發區),鎮(街道、開發區)將縣級臨時救助資金連同匹配資金一起發放給救助對象。
⑶ 天津市低保待遇,能享受多少時間
《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全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或撫養義務的;2、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雖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撫養義務人,但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或撫養能力的;3、民政部門管理的精簡退職職工,國民黨起義、投誠寬釋人員,外僑、歸僑、台胞救濟人員,下鄉知青因公致殘或病殘,地震截癱救濟人員以及區縣以上民政部門集中供養的優撫救濟事業的收養人員(不含自費人員)等。此外,下列居民、村民,可差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在領取當月(年)應得收入(工資或基本生活費,離退休金或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後,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在領取實際收入後,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鎮(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據了解,我市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救助家庭中的殘疾人給予生活救助工作自啟動以來,通過殘疾人申請、街(鄉、鎮)殘聯和民政部門初審、區縣殘聯復審、實行公示制度、市殘聯審核審批等程序,有30709名殘疾人將享受到生活救助金。
救助標准為:1.對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救助家庭中的重殘人員(包括一級盲人[不含低視力]、一級肢體殘疾人、一級精神殘疾人、一級或二級智力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200元生活救助金。對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重殘人員,每人每月發放100元生活救助金。2.對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救助家庭中的非重殘人員(指重殘人員范圍以外的其他殘疾等級的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生活救助金。對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非重殘人員,每人每月發放50元生活救助金。
目前,在市農行的支持配合下,市殘聯已為可以領取殘疾人生活救助金的家庭辦理了銀行卡,各區縣殘聯正在上門入戶發放銀行卡。從今天開始,領到銀行卡的殘疾人家庭可以持銀行卡到當地的農業銀行網點辦理支取。本次發放的殘疾人生活救助金是從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三個季度)。
你媽媽有殘疾證 可以去外企找個工作~用有殘疾證的人,外企有部分免稅的~工作不低哪~
⑷ 天津補貼政策
天津
:3
月
1
日起擴大住房保障三種補貼政
策覆蓋面
天津北方網訊:
2
月
28
日,
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相關部門
就住房保障三種補貼「擴面」政策給予了解答。
一、
什麼是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是指政府對符合條件的最低收
入住房困難家庭,按照其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
廉租住房
)
或
市場住房的市場租金與其應自行負擔租金的差額給予補貼。
二、
哪些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
具有本市市內六區非農業常住戶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
障的兩人
(
含
)
以上的五類家庭,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
(
一
)
市內六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
撫恤補助優撫待遇,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
9(
含
)
平方米
的家庭。
(
二
)
市內六區享受民政部門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
「孤老、大病、四級以上
(
含
)
殘疾」認定條件、人均現住房
使用面積低於
9(
含
)
平方米的家庭。
(
三
)
市內六區重殘或雙殘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
800
元
(
含
)
以下、
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
9(
含
)
平方米的家庭。
(
四
)
市內六區市級以上
(
保持榮譽
)
勞動模範,上年年收
入低於
4.5(
含
)
萬元、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
9(
含
)
平方
米的家庭。
(
五
)
市內六區不享受政府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因公
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
遺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以下簡稱「三屬」
)
,上年年收入低於
4.5(
含
)
萬元、人均現
住房使用面積低於
9(
含
)
平方米的家庭。
三、
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條件家庭租賃公共租
賃住房的,自行負擔多少租金?
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條件的承租家庭,其自行負
擔的租金標准為平均每月每平方米
1
元。所租賃住房的租金
標准與承租家庭自行負擔租金的差額部分,由市住房保障管
理機構給予租金補貼。
四、
什麼是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
貼?
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都是指政府
向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一定標準的租
房補貼,支持其租賃住房以改善居住條件。取得租房補貼資
格的家庭,
可以選擇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也可自行租賃住房。
五、
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是什麼?
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一
)
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⑸ 天津困難黨員補助金是多少怎樣申請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提出申請,5000元。
1、根據《天津市機關黨員愛心互助基金管理辦法》規定需要本人向所在支部或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支部或單位進行不少於三天的公示。
2、逐級報上級黨組織復查,同部門是滴調查進行復核認定通過後就可以了。
3、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黨員原則上不超過5000,具體金額具體情況而定。
⑹ 困難職工補助多久發放
法律分析:定期補助的按照申請的時間在元旦、六月一日、九月底發放,不定期補助隨時申報隨時發放。
法律依據:《中央國家機關困難職工補助實施辦法(試行)》 第七條 發放時間 補助金發放方式分為定期補助和不定期補助。定期補助分為三個時間段:困難職工補助,當年11月30日前申報,元旦、春節期間發放;殘疾子女補助,當年5月10日之前申報,「六一」兒童節前發放;央務助學補助,當年8月15日前申報,9月底前發放。重大疾病和失獨家庭補助,採取隨時申報、隨時討論審批、隨時發放的方式。
⑺ 天津低保戶申請大病救助能給多少錢
天津低保戶申請大病救助能給20000元左右
醫療救助對象在本市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的救助標准為: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60%,2萬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
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人員供養、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殘疾人提高5個百分點,醫療救助對象中的孤兒、艾滋病毒感染兒童、困境家庭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個人負擔2萬元(含)以上部分提高5個百分點。
⑻ 國家困難救助款能最多發幾筆
國家困難救助款能最多發一年一筆。
家庭經濟困難的補助一年最高不超過每人1200元,按照家庭人口計算。我國的貧困人口補助標準是150元到1200元,主要按人均年收入的多少,合理安排補助金額,補助一般分9為四檔,絕對貧困是人均年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是人均高於627元低於865元,一般低收入是年均收入高於865低於1205,高收入是高於1205元,按這些標准補助
⑼ 天津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2020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實施《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第三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完善社會救助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政府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第四條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公布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和住房救助的標准,並適時調整。
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提高自然災害救助標准,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負擔。
臨時救助標准由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布。第五條市民政部門統籌本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組織擬定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監督、指導區縣民政部門社會救助工作。區縣民政部門依法負責社會救助的綜合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衛生計生、教育、國土房管、建設、人力社保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第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便民服務場所設置統一受理社會救助申請的窗口,落實經辦人員,具體承擔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轉辦申請等工作。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第七條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統一規劃建立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社會救助對象的基本情況、社會救助申請辦理情況等社會救助信息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第二章最低生活保障第八條本市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及其人均收入、家庭財產狀況的認定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協助下,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調查核實情況,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後報區縣民政部門審批。
(四)區縣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准,並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准,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第十條對批准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區縣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確定最低生活保障金,從批准之日的下個月起發放。
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月足額社會化發放。第十一條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員戶籍地和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先在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然後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具備在居住地辦理戶口登記條件且家庭成員在同一戶籍地的家庭,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家庭成員在多個戶籍地且戶籍地與居住地均不相同的,向半數以上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第十二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狀況、收入狀況和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戶籍遷移的,應當在30日內辦理最低生活保障遷移手續。
區縣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定期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核查。區縣民政部門根據核查情況及時決定增發、減發或者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決定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⑽ 天津市殘疾人補助標准
天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享受我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精神殘疾、智力殘疾和多重殘疾人。各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為重度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為非重度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具有我市常住戶口,各殘疾類別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提出申請。重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准每人每月300元。非重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准每人每月16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准每人每月200元。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殘疾人事業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保障殘疾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建立殘疾人工作考核機制,每年對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履行殘疾人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考核評估;
(三)組織開展涉及殘疾人保障重大事項的調查研究,協調解決殘疾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督促有關部門查處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五)做好殘疾人保障其他方面的工作。
拓展資料: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人救助制度,對有困難的殘疾人提供救助:
(一)將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范圍,並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重點保障和特殊救助;
(二)將符合條件的城鄉貧困殘疾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對享受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待遇後仍有困難的殘疾人提供社會救助;
(三)將生活和住房困難城鎮殘疾人家庭納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圍,並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優先安排和照顧,對農村困難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給予一定補貼。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5頁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