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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樹木管理屬於哪個部門

發布時間: 2022-11-12 14:48:02

A. 路邊樹木歸什麼部門管

法律分析:歸市政園林局管理,城市中以各區園林部門負責,有些個別的地方可能有私人承包,但還是可以通過園林局找到相關人。如果是小區內部的歸物業環境管理部管理。環境管理部的主要職責包括:負責清潔、綠化管理,保持環境衛生,實施企業對清潔和綠化分包方監管等;具體負責指導、監督各項目清潔綠化日常維護保養工作;負責對承包方的監督檢查與考核;負責制訂公共環境衛生防護的各類管理措施,組織編制並實施項目清潔綠化的大、中型維護保養計劃。

法律依據:《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城市的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及幹道綠化帶的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1)各單位管界內的防護綠地的綠化,由該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2)單位自建的公園和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由該單位管理;(3)居住區綠地的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單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經營單位管理。

B. 城市道路上的樹木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歸市政園林局管理,城市中以各區園林部門負責。

法律依據:《城市綠化條例》第十七條 城市的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及幹道綠化帶的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各單位管界內的防護綠地的綠化,由該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單位自建的公園和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由該單位管理;居住區綠地的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單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經營單位管理。

C. 城市樹木歸哪個部門管

街道樹木由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法律依據:《城市綠化條例》 第十七條 城市的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及幹道綠化帶的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各單位管界內的防護綠地的綠化,由該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單位自建的公園和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由該單位管理;居住區綠地的綠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單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經營單位管理。

D. 天津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2004修訂)

第一條古樹名木是國家的寶貴財富,為加強對本市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下列樹木,均屬古樹名木的管理范圍:
(一)樹齡在百年以上的;
(二)具有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
(三)樹種珍貴,本市稀有的;
(四)樹型奇特、本市罕見的。第三條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管理工作。古樹名木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區、縣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業務上受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指導。第四條凡樹齡在100年以上(含100年)的古樹以及特別珍貴稀有或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名木,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為一級保護樹木,其餘名木確定為二級保護樹木。
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本市古樹名木的種類、數量、坐落等情況報市人民政府備案。第五條對經鑒定列為應保護的古樹名木,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統一登記、編號、造冊、建立檔案,劃定保護古樹名木范圍,設置明顯標志,標志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第六條古樹名木生存地的使用單位和個人,為古樹名木的養護者,並按下列規定實行責任制:
(一)在公園、綠地、林地、風景游覽區、城市道路、里巷的古樹名木,由基層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養護;
(二)在機關、部隊、院校、團體、企事業及壇、廟、寺、院等單位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所在單位負責養護;
(三)在鐵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鐵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門負責養護;
(四)在私人庭院內的古樹名木,由居民負責養護。第七條古樹名木的養護者,必須按照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古樹名木養護管理技術規范,精心養護管理,確保所管古樹名木正常生長,並接受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第八條禁止下列損壞古樹名木的行為:
(一)擅自砍伐或遷移古樹名木;
(二)攀樹折枝,剝損樹皮、摘采果實和籽種;
(三)在樹上掛物、釘釘、刻劃、纏繞繩索;
(四)借樹搭棚或做支撐物;
(五)在樹冠垂直投影外3米范圍內,堆物、挖土、建房、施工作業、傾倒廢水、廢渣、溶鹽雪,興建永久性或臨時建築;
(六)其他影響古樹名木生長的行為。第九條古樹名木的養護者,發現樹木有衰萎現象,應及時報告所在區、縣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力量,採取復壯措施,進行搶救。對經搶救無效,樹木確已枯死或確無保留價值的樹木,須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後,方可進行處理。第十條古樹名木的養護管理和復壯所需費用,由古樹名木管護的責任單位負責,可以折抵全民義務植樹勞動量。第十一條生產經營設施影響、危害古樹名木生長的,設施產權單位和個人應按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期限,採取積極措施,消除影響、危害。第十二條在徵用土地、規劃設計或建設施工中,涉及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建設單位必須事先提出保護和避讓方案,並向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後,方可辦理徵用土地、規劃設計和施工作業手續。
對於因特殊需要,無法避讓,非遷移不可的古樹名木,應由遷移者作出保護古樹名木成活的承諾後,經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遷移古樹名木所需費用,由申請人承擔。第十三條保護古樹名木人人有責。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損傷、破壞古樹名木的行為,均有權制止或報告主管部門處理。第十四條對養護古樹名木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五條對不履行養護職責或不按技術規范養護致使古樹名木衰萎、損傷或擅自處理自然死亡古樹名木的,由市、區縣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由市和區、縣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對經營性行為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行為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古樹名木尚未遭受損傷的;
(二)古樹名木已遭受損傷的;
(三)擅自遷移後古樹名木雖已成活,但影響古樹名木生長的;
(四)擅自砍伐或遷移後古樹名木未成活的;
(五)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
對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除按前款規定處罰外,還應責令其按一般樹木價值的20倍賠償經濟損失。

E. 天津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97修正)

第一條古樹名木是國家的寶貴財富,為加強對本市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下列樹木,均屬古樹名木的管理范圍:
(一)樹齡在百年以上的;
(二)具有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
(三)樹種珍貴,本市稀有的;
(四)樹型奇特、本市罕見的。第三條市園林管理局是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主管機關。古樹名木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區、縣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業務上受市園林管理局領導。第四條凡樹齡100年以上(含100年)的古樹以及特別珍貴稀有或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名木,由市園林管理局確定為一級保護樹木,其餘名木確定為二級保護樹木。
市園林管理局應將本市古樹名木的種類、數量、坐落等情況報市人民政府備案。第五條對經鑒定列為應保護的古樹名木,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統一登記、編號、造冊、建立檔案,劃定保護古樹名木范圍,設置明顯標志,標志由市園林管理局統一製作。第六條古樹名木生存地的使用單位和個人,為古樹名木的養護者,並按下列規定實行責任制:
(一)在公園、綠地、林地、風景游覽區、城市道路、里巷的古樹名木,由基層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養護;
(二)在機關、部隊、院校、團體、企事業及壇、廟、寺、院等單位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所在單位負責養護;
(三)在鐵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鐵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門負責養護;
(四)在私人庭院內的古樹名木,由居民負責養護。第七條古樹名木的養護者,必須按照市園林管理局制定的古樹名木養護管理技術規范,精心養護管理,確保所管古樹名木正常生長,並接受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第八條禁止下列損壞古樹名木的行為:
(一)擅自砍伐或遷移古樹名木;
(二)攀樹折枝,剝損樹皮、摘采果實和籽種;
(三)在樹上掛物、釘釘、刻劃、纏繞繩索;
(四)借樹搭棚或做支撐物;
(五)在樹冠垂直投影外三米范圍內,堆放、挖土、建房、施工作業、傾倒廢水、廢渣、溶鹽雪,興建永久性或臨時建築;
(六)其他影響古樹名木生長的行為。第九條古樹名木的養護者,發現樹木有衰萎現象,應及時報告所在區、縣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力量,採取復壯措施,進行搶救。經搶救無效,樹木確已枯死,須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對確無保留價值的樹木,報經市園林管理局批准並取得處理許可證後方可進行處理。第十條古樹名木的養護管理和復壯所需費用,用古樹名木管護的責任單位負責,可以折抵全民義務植樹勞動量。第十一條生產經營設施影響、危害古樹名木生長的,設施產權單位和個人應按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期限,採取積極措施,消除影響、危害。第十二條在徵用土地、規劃設計或建設施工中,涉及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建設單位必須事先提出保護和避讓方案,經市園林管理局批准後,方可辦理徵用土地、規劃設計和施工作業手續。
因特殊需要,無法避讓,非遷移不可的古樹名木,必須經過市園林管理局審核同意,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遷移古樹名木所需費用,由申請人承擔。第十三條保護古樹名木人人有責。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損傷、破壞古樹名木的行為,均有權制止或報告主管部門處理。第十四條對養護古樹名木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五條對不履行養護職責或不按技術規范養護致使古樹名木衰萎、損傷或擅自處理自然死亡古樹名木的,由市、區縣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由市和區、縣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章行為,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對經營性行為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行為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古樹名木尚未遭受損傷的;
(二)古樹名木已遭受損傷的;
(三)擅自遷移後古樹名木雖已成活,但影響古樹名木生長的;
(四)擅自砍伐或遷移後古樹名木未成活的;
(五)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
對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除按前款規定處罰外,還應責令其按一般樹木價值的20倍賠償經濟損失。

F. 天津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2018修正)

第一條古樹名木是國家的寶貴財富,為加強對本市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下列樹木,均屬古樹名木的管理范圍:

(一)樹齡在百年以上的;

(二)具有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

(三)樹種珍貴,本市稀有的;

(四)樹型奇特、本市罕見的。第三條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管理工作。古樹名木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區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業務上受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指導。第四條凡樹齡在100年以上(含100年)的古樹以及特別珍貴稀有或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名木,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為一級保護樹木,其餘名木確定為二級保護樹木。

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本市古樹名木的種類、數量、坐落等情況報市人民政府備案。第五條對經鑒定列為應保護的古樹名木,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統一登記、編號、造冊、建立檔案,劃定保護古樹名木范圍,設置明顯標志,標志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第六條古樹名木生存地的使用單位和個人,為古樹名木的養護者,並按下列規定實行責任制:

(一)在公園、綠地、林地、風景游覽區、城市道路、里巷的古樹名木,由基層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養護;

(二)在機關、部隊、院校、團體、企事業及壇、廟、寺、院等單位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所在單位負責養護;

(三)在鐵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鐵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門負責養護;

(四)在私人庭院內的古樹名木,由居民負責養護。第七條古樹名木的養護者,必須按照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古樹名木養護管理技術規范,精心養護管理,確保所管古樹名木正常生長,並接受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第八條禁止下列損壞古樹名木的行為:

(一)擅自砍伐或遷移古樹名木;

(二)攀樹折枝,剝損樹皮、摘采果實和籽種;

(三)在樹上掛物、釘釘、刻劃、纏繞繩索;

(四)借樹搭棚或做支撐物;

(五)在樹冠垂直投影外3米范圍內,堆物、挖土、建房、施工作業、傾倒廢水、廢渣、溶鹽雪,興建永久性或臨時建築;

(六)其他影響古樹名木生長的行為。第九條古樹名木的養護者,發現樹木有衰萎現象,應及時報告所在區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力量,採取復壯措施,進行搶救。對經搶救無效,樹木確已枯死或確無保留價值的樹木,須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後,方可進行處理。第十條古樹名木的養護管理和復壯所需費用,由古樹名木管護的責任單位負責,可以折抵全民義務植樹勞動量。第十一條生產經營設施影響、危害古樹名木生長的,設施產權單位和個人應按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期限,採取積極措施,消除影響、危害。第十二條在徵收徵用土地、規劃設計或建設施工中,涉及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向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古樹名木保護和避讓方案,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對保護和避讓方案的落實進行指導和監督。

對於因特殊需要,無法避讓,非遷移不可的古樹名木,應由遷移者作出保護古樹名木成活的承諾後,經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遷移古樹名木所需費用,由申請人承擔。第十三條保護古樹名木人人有責。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損傷、破壞古樹名木的行為,均有權制止或報告主管部門處理。第十四條對養護古樹名木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五條對不履行養護職責或不按技術規范養護致使古樹名木衰萎、損傷或擅自處理自然死亡古樹名木的,由市、區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由市和區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對經營性行為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行為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古樹名木尚未遭受損傷的;

(二)古樹名木已遭受損傷的;

(三)擅自遷移後古樹名木雖已成活,但影響古樹名木生長的;

(四)擅自砍伐或遷移後古樹名木未成活的;

(五)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

對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除按前款規定處罰外,還應責令其按一般樹木價值的20倍賠償經濟損失。

G. :關於樹木管理歸屬哪個部門

應當歸林業局主管,也有歸市政園林管理部門主管的。

H. 在天津市N年前在門口種的棗樹想砍了或移走怎麼辦找哪個部門

街邊綠化的樹木均由區級林業部門和綠化園林處管理和培育,如想處理一定要到上述兩部門申請,獲得批示後再行動。為你的遵紀守法意識點贊!供參考如認可,請釆納!

I. 街道樹木歸那個部門管理

街道樹木屬於市容範疇,歸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管理,但街道樹木園林的日常維護一般會外包給專業的市政公司打理。

J. 路邊樹木歸什麼部門管

法律分析:街道樹木由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因不可抗力致使樹木傾斜危及管線安全時,管線管理單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樹木,但是,應當及時報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綠地管理單位。

法律依據:《城市綠化條例》第七條國務院設立全國綠化委員會,統一組織領導全國城鄉綠化工作,其辦公室設在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等,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權劃分,負責全國城市綠化工作。

地方綠化管理體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規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區的城市綠化工作。

在城市規劃區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等管理的綠化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