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積分入戶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人准備相應的基本材料及積分證明材料後交由用人單位登錄 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居住證積分專欄進行網上申報預約, 時間為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預約成功 後,由用人單位經辦人攜帶本單位積分申請人員的相關材料到市行政 許可服務中心辦理。
詳細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請人登錄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積分申請表 ;
第二步:申請人准備材料(原件、復印件)交所在單位匯總用人單位網上提 交申請並預約受理時間;
第三步:用人單位按網上預約時間持網上預約憑證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 積分服務窗口辦理;
第四步:積分服務窗口出具受理通知書,用人單位將材料提交給相關部門窗 口(3日內);
第五步:用人單位於20日個工作日後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積分服務窗口 取回相關材料;
第六步:用人單位統一在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查詢積分排名情況(6月 或12月);
第七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公布入戶名單(6月或12月) ;
第八步:用人單位到積分服務窗口領取《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證明書》;
第九步:申請人或用人單位6個月內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入戶。
天津積分落戶是根據你的年齡,學歷,工作性質,年齡,社保等,以及在天津的購房加分,由天津這邊的用人單位給你遞交這個申請。落戶幫可以辦理積分落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2.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都有什麼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提交上述材料;
2、公安局在社保局報送《准予積分落戶名單》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戶口准予遷入證明》信息登記、核對工作;
3、確認無誤後,在20個工作日內以郵遞的方式向申請人寄送《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積分落戶申請人應當向公安服務窗口如實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相關信息,並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不動產證書;若在天津的房屋產權歸家人共有,則要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包括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若申請落戶集體戶口的,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
3、《有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
【法律依據】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本辦法組織實施的綜合協調工作。公安機關負責居 住登記和居住證的簽發、簽注、注銷以及居住證持有人入戶受理、落戶等相關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居住 證的積分管理。教育、衛生計生、稅務、國土房管、民政、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和市審批辦應當按照各 自職責,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在本行政區域內做好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工作。
區縣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包括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街道、鄉鎮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社區、村、大型企業、建築工地流動人口信息採集點)受公安機關委託,具體承辦居 住登記工作。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負責辦理居住證的申領工作。第九條 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 派出所辦理,或者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 居住證。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證明。
3.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如下:
1、同意以所購住房為抵押擔保;
2、在天津借款人年齡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過65歲、女士不超過60歲;
3、在天津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在天津必須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購房款;
5、在天津或者居住地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已經簽署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天津買房政策:
1、帶齊身份證件、暫住證及復印件向房地產交易提交購房申請書。交易審核無誤後,報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審核蓋章。管委會在審核《購房登記表》及其資料後,簽發有效期為六個月的《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批准通知單》;
2、天津的買房人在簽訂合同後15天內,攜帶身份證件、暫住證、《批准單》,購房合同正、副本,到交易申領《外省市個人在京購房辦理產權通知單》,交易向購房人簽發《通知單》後,收回《批准單》;
3、在天津買房的話,購房人攜帶天津《通知單》、合同、身份證件、居住證與開發商共同辦理立契過戶手續,並按規定繳納交易手續費、印花稅等稅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4. 積分落戶天津需要什麼條件
天津積分定居條件1、天津居住證(必須在有效期內)2、在津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在津有住宅或集體戶籍定額)3、在津同一家公司連續繳納一年以上的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申報(不能中斷繳納.補充.遺漏繳納)4、申請人積分在積分申報指導分數以上。天津積分定居積分,共12項,基本積分、導向積分、附加積分等,另一項負積分,違法條例,申報時扣除相應積分。包括年齡附加項目、教育程度、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社會保障和公積金、住宅和定居地區、職業職業、婚姻狀況、工作年數、發明專利等多個方面。天津積分定居由積分聯系系統,按從高到低順序排名申請人積分。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以市內居住證登記或暫時登記的時間早為先,依然相同的情況下,以社會保險分數高為先。《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三十八條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我市人口總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資源承載能力,負責制定年度積分入戶指標計劃,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並對年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和積分入戶申請人積分排名,於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並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5.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
申請單位和申請人申辦流程為:
單位注冊→填寫申請人信息→網上測評→上傳材料→提交審核,以上所有步驟都須操作才能進入審核流程。
聯辦部門經辦流程為:
審核受理(補正)→確認分值→公布(復核)分值→公示入戶名單→發放准遷證。
時間:
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為確定上、下半年積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申請材料:
居住證持有人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手續,需提供積分入戶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天津市居住證、合法落戶地相關證明,以及與積分有關的學歷證明、技能水平證明、職稱證明、合法居所證明、納稅及社會保險費繳納證明、計劃生育有關證明、省部級以上獎項或者榮譽稱號證明、結婚證、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徵信記錄等有關材料。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材料,在相關業務系統中無法查詢的,應提供有效的相關證明材料。
6. 在天津積分落戶都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天津積分落戶,是天津市政府依據中央關於推進外來人口落戶要求和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狀況,安排外地人的落戶指標。持有居住證的外來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穩定居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通過積分申請,辦理天津常住戶口。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專門的積分窗口進行申請申報。然後要經過材料審核、打分、加總、排名等程序,再根據每年的額定總量,每年分兩批確定入戶名單。積分和入戶人員的名單將在天津政務網和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進行公布,申請人還可以查閱。
【法律依據】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第四條 居住證持有人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積分落戶:(一)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證;(三)被在津依法登記注冊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在本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申請時處於正常繳費狀態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四)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
7.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我們現在身處於法制社會,我們的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會有一些條條框框來限制我們的行為,以此來達到秩序的平衡,而一些規定很多的人都沒有第一時間關注到,以下是關於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1
①在境內具有合法有效的戶籍身份;
②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③被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資辦企業;
④用人單位和職工在本市依法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實施居住證管理制度以來累計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申請時處於正常繳費狀態、未同時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參保繳費,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⑤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110分)、(缺分怎麼辦?)
天津積分落戶最新政策調整: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實行全程網上辦理,申請單位和申請人申辦流程為:單位注冊→填寫申請人信息→網上測評→上傳材料→提交審核。聯辦部門經辦流程為:審核受理(補正)→確認分值→公布(復核)分值→公示入戶名單→發放准遷證。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請單位注冊
請根據頁面提示填寫單位信息。
請根據頁面提示填寫單位信息。由單位經辦人負責單位注冊。
注意事項:
單位注冊時可選擇天津市政務服務中心或濱海新區政務服務中心作為受理點,每期只可選擇一次受理點,選定後由該受理點負責居住證積分的審核、打分工作。
二、填寫申請人信息、網上測評、上傳材料
請根據頁面提示如實填寫,信息應完整、真實、准確、有效。信息填寫完整保存後進行網上測評,測評通過後上傳材料。
注意事項:
提交審核前,申請人可進行填寫信息修改、重新測評、修改上傳材料、刪除申請人等操作;提交審核後,申請人不能再進行上述操作,請申請人確認填注信息無誤後再提交審核。
三、提交審核、受理
提交審核後,人社、公安窗口將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審核結果。
受理後聯辦部門對涉及本部門的材料進行審核、打分,如上傳材料需要補正,申請單位和申請人應依據補正要求更正相關材料。
注意事項:
1、審核受理結果在申請人列表「狀態」一欄顯示「人社受理通過」。
2、審核、補正期間需進行情況核實,請經辦人和申請人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四、公布積分分值、公示入戶名單
依據我市積分政策,2022年11月在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公布2022年第二期積分分值,公布(復核)時間為5個工作日;隨後公示入戶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請申請單位和申請人密切關注積分專欄網站,逾期無法查詢。
注意:詳細的申報程序,請注意申報系統提示。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2
天津居民使用辦理入戶流程:
1、申請申報
由居住證持有人自願申請,經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申辦積分手續。
2、受理申請
申辦窗口接到申請後,將相關信息進行實時比對,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並向用人單位出具受理通知書。
3、審核打分
積分入戶申辦窗口受理申請後,用人單位將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負責積分審核的各相關部門服務窗口。
4、匯總排名
用人單位將各部門出具的審核證明材料,提交積分入戶申辦窗口進行匯總。
5、積分公布
市人力社保局將積分情況以《入戶積分通知單的形式反饋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由用人單位領取。
6、公布入戶名單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和入戶申請人積分排名,於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並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
7、辦理入戶
列入積分入戶人員名單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申請。用人單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6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入戶手續。
8、親屬隨遷
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方式辦理本市常住戶口後,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規定的,可向公安機關另行申請辦理投靠親屬落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市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3
積分落戶主要是指外來務工人員在自己的積分入戶核准分值達到一定值後,就可以向該市相關部門申請入戶,這一項政策有利於增強農民工的歸屬感。積分制是在中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一項制度,目的是要控制大城市及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積極發展小城鎮和中等城市。
積分落戶辦理流程
以深圳積分落戶制度的辦理流程為例,提供參考:
1、網上申請
申請人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注冊登錄,網上填報申請表,申報自評分,上傳有關申請資料(分辨度清晰的掃描件或者圖片),並分別確認提交,以此作為本人提交正式申請依據。
2、受理紙質申請材料
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按規定接收紙質申請材料並出具收件回執。只是做網上申請,未交紙質申請材料的,視作尚未正式申請積分制入戶。
3、接收申請材料
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接收申請材料並出具收件回執。
4、初步審核申請
各區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對初審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自收到紙質申請材料七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者本人。七個工作日不通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視為受理申請。對初審後符合申請條件人員的材料,在出具初審意見後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復審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審核。
5、審核公布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審核申請,按照積分高低和年度積分制入戶指標對申請人進行排名(積分相同情況下,按辦理社會保險的時間長短確定入戶排名)。
初步確定入圍分數線,向申請人本人公開審核分數,在廣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公示入戶人員名單及候補人員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異議申訴。
6、公布名單
當地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入戶排名和年度積分制入戶指標,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入戶人員名單。
7、發入戶卡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發入戶卡。
8、辦理入戶手續
申請人憑入戶卡到公安部門辦理相關入戶手續。
8.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辦理流程
天津等人口流入較大的城市,對於落戶都有比較嚴格的規定。目前、北京、上海、天津等都陸續開始啟用積分落戶政策,制定詳細的分值,達到標准後才可入戶。天津市積分落戶分數是多少呢?天津市積分落戶細則是怎麼樣的?下文將為你介紹。
天津市積分落戶細則
一、天津市積分落戶申請所需材料
2.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的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登記證》等證明材料;無親屬關系證明的以及男方或者女方攜帶非婚生子女的,提供本市司法部門許可的DNA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
3.隨遷子女血緣關系屬父母離異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權歸屬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
三、天津市積分落戶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上述材料;
2.公安局在社保局報送《准予積分落戶名單》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戶口准予遷入證明》信息登記、核對工作。
3.確認無誤後,在20個工作日內以郵遞的方式向申請人寄送《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若申請人出現以下情況,則天津市公安局將取消其積分落戶資格,退回原籍:
1.隱瞞計劃生育情況的;
2.通過製造、使用職稱、技能、社保、學歷、房產、婚姻等虛***騙取積分加分的;
3.提供虛假信息、材料騙取積分落戶的其他情形。
9. 天津市積分落戶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1、申請申報。由居住證持有人自願申請,經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申辦積分手續。2、受理申請。積分入戶申辦窗口接到申請後,將相關信息進行實時比對,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並向用人單位出具受理通知書。3、審核打分。積分入戶申辦窗口受理申請後,用人單位將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負責積分審核的各相關部門服務窗口。4、匯總排名。用人單位將各部門出具的審核證明材料,提交積分入戶申辦窗口進行匯總。5、積分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將積分情況以《入戶積分通知單》的形式反饋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由用人單位領取。6、公布入戶名單。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和入戶申請人積分排名,於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並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
法律依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申請積分入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在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根據網上報名預約的時間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濱海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在其他區縣設立的居住證持有人積分入戶受理點申報積分入戶;用人單位不具備申報條件的,可由居住證持有人本人申報。需要落戶在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屬單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業單位和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負責申報。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為確定上、下半年積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第三十三條 居住證持有人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手續,需提供積分入戶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天津市居住證、合法落戶地相關證明,以及與積分有關的學歷證明、技能水平證明、職稱證明、合法居所證明、納稅及社會保險費繳納證明、計劃生育有關證明、省部級以上獎項或者榮譽稱號證明、結婚證、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徵信記錄等有關材料。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材料,在相關業務系統中無法查詢的,應提供有效的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