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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供暖最遲什麼交錢

發布時間: 2023-03-07 08:23:58

⑴ 天津在供暖日期間超過多久沒交取暖費就停止供暖

1) 每年供熱收費的截止日期為12月31日

2) 逾期者每日將交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3) 為方便用戶交費,市熱電公司等供熱單位還與農業銀行合作開通了劃卡交費的綠色通道。

⑵ 天津暖氣費收費標准2022

2022天津採暖費收費標准:按供熱面積收費和按建築面積收費。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採暖季非居民:40元/平方米/採暖季。按供熱計量收費:居民住宅:基本熱價為每平方米7.50元;計量熱價每千瓦時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基本熱價為每平方米12元;計量熱價每千瓦時0.25元(每吉焦70元)。
國家對取暖費的收取沒有統一規定,各地區各單位按程序自行制定。一般對於取暖費的收取標准,具體如下:
1、一般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取暖設備;對於尚未安裝取暖設備的不用收取取暖費。
2、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
3、一般取暖費不同地方的價格、收取方法也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每個月,每平方米的價格不會很高。
法律依據
《國家授時中心取暖費收取標准和辦法》
第一條 凡居住在授時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時部住宅樓、集體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戶,均應按規定交納取暖費。
第二條 取暖費的收取標准為每建築平方米每月2.5元,每個採暖季按四個月計算。集體宿舍收取標准為每人每採暖季300元。
第三條 住戶的建築面積按經房產部門核準的房產證上的面積為准。沒有房產證的住宅參照同類單元住宅面積確定。授時部住戶的建築面積按契約中規定的面積為准。
第四條 中心在讀研究生居住在學生宿舍的不發放取暖補貼,也不收取取暖費。本部或授時部單身職工住在集體宿舍(含學生宿舍)的按集體宿舍收取標准收取取暖費。
第五條 本部或授時部單身職工居住單元房的按取暖費標准收取費用。

⑶ 天津市交暖氣費時間

天津市交暖氣費時間為當年12月31日前繳納。

按照《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用熱戶應當在當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全額交納供熱採暖費;雙方對交費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點優撫對象家庭,按本市有關規定實行供熱採暖費減免優惠。

用熱戶逾期未交納供熱採暖費的,應當按照供用熱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而供熱單位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制訂的價格、標准和計費辦法收取供熱採暖費,並使用統一印製的專用票據。對已實施供熱但未交付使用的房屋,房屋開發建設單位應當交納供熱採暖費。

(3)天津供暖最遲什麼交錢擴展閱讀:

天津市民可以選擇銀行代收或微信、支付寶、掌上用熱APP等網上繳費方式繳納供熱費,並可獲得更多優惠。


公共代收平台,含銀行代收、APP、微信、支付寶等繳費渠道,6月至7月繳費,可享受熱費3%優惠,8月至9月繳費,可享受熱費2%優惠,10月至11月繳費,可享受熱費1%優惠。供熱營業站窗口繳費渠道,6月至7月繳費,可享熱費2%優惠,8月至9月繳費,可享受熱費1%優惠。

參考資料來源:天津人大網-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

人民網-天津線上繳採暖費可享優惠 可選微信等方式繳納

⑷ 天津市供熱欠款如何交滯納金

用熱戶應在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全額交納供熱採暖費,逾期未交費的,應從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日違約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以面積計費方式的供熱採暖費的2‰;

未簽訂合同的,日違約金為以面積計費方式計算供熱採暖費的2‰。供熱單位對逾期未交費用熱戶停熱的,停熱期間僅按停熱天數收取熱能損耗補償費,違約金不再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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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三十三條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第三十四條稅務機關徵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第三十五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帳簿但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