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撿到東西沒人認領怎麼處理
撿到東西得人可以將遺失物送交給公安等有關部門。無論是直接返還給權利人,還是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拾得人都不能私自藏匿遺失物。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誰所有?
無人認領的遺失物經過法定程序確認後歸國家所有。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知彎滲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撿到的東西拿去賣了犯法嗎?
違法的,拾得人拾得遺失物並不因此取得該遺失物的所有權。一、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費用,鬧鉛但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遺失物人發出懸賞廣告,願意支付一定報酬的,不得反悔、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同時其領取知道的,應當及時搭脊發布招領公告。自有關部門發出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五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第三百一十八條
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Ⅱ 撿到東西要怎麼處理
如果說不是特別過分的錢財,我認為可以給點,但是被索要的太多了的話,肯定不會給的,不能助長這種風氣。
撿到別人的東西不歸還,屬於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並造成他人損失的法律現象。屬於不當得利,也屬於犯法行為,應該返還,如果不返還,丟失者可以起訴法院判決返還。
《民法通則》第79條,該條2款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前辯型費用由失主償還。拾得人將拾得物拒為己有,拒不返還而引起訴訟的,按照侵權之訴處理。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拾得遺失灶局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明知那東西是別人遺失的,失主來向你索要的時候你拒不歸還,數量達到要慧猜求,滿足上述要求,則你構成非法侵佔罪。請看:非法侵佔罪,也就是侵佔罪(刑法第270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如果最終還是交出或者退還了財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確提出主張交還前處理了財物事後已作了或答應賠償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張後還擅自處分財物但又作了賠償等補救措施的,一般不以犯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