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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滿分教育7天後多久考試

發布時間: 2022-05-26 20:54:55

1. 滿分教育結束後多久預約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一個周期被記12分的,該駕駛人就失去駕駛資格,通常要不少於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恢復駕駛資格。

記分起到強行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發案率,但是執法中對駕駛人記分處罰喪失了嚴肅性、規范性,使記分流於形式。

(1)天津滿分教育7天後多久考試擴展閱讀:

滿分教育的介紹如下:

如果第一次考試不合格,根據工作人員安排進行第二次補考。兩次都沒有分數都沒有合格,就需要預約下次的滿分考試,滿分的考試沒有次數限制直到考試合格通過為止。

滿分考試的時間安排每個地方都不一樣,有的地方車管所是每天都可以預約滿分科目一考試,有的是每周在規定的時間安排一次滿分考試,可以在地方的交警網站查看具體的考試時間。如果是一個記分周期內連續兩次記滿12分,還需要參加科目三的考試。

2. 滿分教育七天後要立即考試嗎

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

一個周期被記12分的,該駕駛人就失去駕駛資格,通常要不少於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恢復駕駛資格。記分起到強行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發案率,但是執法中對駕駛人記分處罰喪失了嚴肅性、規范性,使記分流於形式。

第四十八條車輛管理所換發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換發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考試的。

3. 滿分教育完後多久不考就作廢了

摘要 「滿分教育七天後並非立即考試,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顯示,學滿7天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說,學滿7天,在20日內通過考試即可清除記分,並返還駕駛證。」

4. 駕照滿七天學習後多久內考試有效

摘要 7天滿分教育後,十五天內必須參加為期七天的學習,學習後的二十天內必須參加科目一的考試

5. 滿分教育完後多久可以考試

法律分析:20天之內。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6. 駕照滿七天學習後多久內考試有效

駕照滿七天學習後,沒有具體的考試有效期的要求,但是車管所要在20日內安排考試。只有通過考試的才可以清除記分,發還暫扣的駕駛證。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關於駕駛證的其他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八條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最高准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

(二)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三)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

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注銷的准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機動車駕駛人辦理降級換證業務後,申請增加被注銷的准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且沒有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7. 滿分教育七天後規定多久能考試

法律分析:學習完之後車管所會在20天內安排考試。如果未安排考試的,可以憑借學習完成後開具的相關證明去申請參加考試。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