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最好
經濟糾紛可以找仲裁機構。遇到經濟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也可以申請仲裁解決。
仲裁相較法庭訴訟速度更快,程序更簡便,更經濟,但是仲裁是屬於民間組織,沒有國家強制力做保障,依靠第三方調解,取決於當事人的合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貳』 遇到合同糾紛該找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可以找行政部門調解,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糾紛在調解或者仲裁不成後起訴到人民法院的,在審理中,法院首先要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盡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叄』 經濟合同糾紛找什麼部門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需要投訴的,可以到法院辦理,因為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並不屬於某個行政部門管轄,需要由法院對相關情況進行判決處理,個人可以提出起訴狀,並向法院說明訴訟請求。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五條 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或者訴訟標的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可供扣押的財產,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有代表機構,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六十六條 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肆』 合同糾紛是哪個部門調解
合同糾紛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調解。
1、人民調解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2、仲裁調解部門主要是仲裁機構。合同當事人在發生糾紛時,在仲裁機構主持下,根據自願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
3、 法院調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達成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可後,終結訴訟程序的活動。
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訴訟、仲裁四種方式來進行解決合同糾紛。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我們因為合同產生了一些糾紛的話,可以進行行政調解,行政調解一般是上級主管部門的主持之下達成協議,如果不可以的話,就進行仲裁調解和法院調解。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仲裁法》
第五十一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願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製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伍』 合同糾紛去哪調解
合同糾紛調解 的地點有: 1、當事人可以去 村民委員會 或者居民委員會調解; 2、可以請求主管合同事項的相關行政部門調解; 3、可以請求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予以調解。《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九十七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 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陸』 有合同糾紛找哪一個部門解決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去找人民調解委員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有關機關。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訴訟、仲裁四種方式來進行解決合同糾紛。和解是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次進行協商,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調解是通過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如果雙方當事人不願意進行和解、調解的,可以通過仲裁機構進行申請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合同爭議的解決,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柒』 合同糾紛應該找哪個部門調解
合同糾紛是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調解。當事人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調解或者作出判決;也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獲得調解或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九條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捌』 合同糾紛應該找什麼部門仲裁或者調解
1、可以找當地的司法所、社區、街道等進行調解。
2、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進行法院訴訟或者商事仲裁,在過程中調解或者裁判解決問題。
『玖』 經濟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最好
經濟糾紛找最好去找法院直接進行起訴。
經濟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也可以申請仲裁解決。仲裁相較法庭訴訟速度更快,程序更簡便;更經濟,但是仲裁是屬於民間組織,沒有國家強制力做保障,依靠第三方調解,取決於當事人的合意。
也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經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找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經濟糾紛有調解仲裁協議的,可以到約定的調解仲裁機構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七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第八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三至九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若幹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居住的地區應當有人數較少民族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