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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進出有什麼要求

發布時間: 2023-06-10 03:44:13

A. 現在廈門可以自由出入嗎

可以自由出入
廈門全市目前為低風險地區,離廈無需核酸檢測,出示健康碼綠碼即可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本土病例報告的區域,如必須前往,返廈後務必向所在社區(村)以及所在單位報備,並按要求配合落實相關管控措施;外省旅遊、出差返廈後,建議主動做一次核酸檢測並自我健康監測14天。廈門市新冠咨詢專線0592-3279055。
註:廈門去外地是否需要隔離/核酸以當地防疫政策為准哦。咨詢電話:各地區號+12345
1、中高風險地區來廈門隔離14天+核酸檢測!
中高風險地區入(返)廈人員,需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居、單位、住宿酒店報備,接受14天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不具備居家醫學觀察條件的一律集中醫學觀察,並按廈門疫情防控規定接受核酸檢測。
特別注意:11月11日起,從北京市乘飛機、動車入(返)廈人員,在機場和動車站立即接受一次免費核酸檢測。請10月25日(含)以來有北京市朝陽區、海淀區,11月7日(含)以來有吉林省吉林市旅居史以及與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有接觸史或活動軌跡有交集的入(返)廈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酒店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轄區做好信息登記、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同時,請近14天有北京市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立即主動到廈門各大核酸檢測點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並自我健康監測14天。
請10月19日(含)以來有河南省鄭州市,特別是去過新密銀基冰雪世界及冰雪世界酒店、10月23日(含)以來有遼寧省大連市、10月28日(含)以來有四川省成都市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酒店報備相關情況,主動配合轄區做好信息登記、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
請10月13日以來有江西省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住宿酒店報備。其中,有江西省上饒市鉛山縣旅居史的人員,抵廈後需立即進行核酸檢測,按照防控要求,進行集中醫學觀察;有江西省上饒市旅居史的人員,抵廈後需立即進行核酸檢測,按照規定進行居家健康監測、納入社區管理,非必要不外出;江西省其他地區入(返)廈人員,抵廈後主動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並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監測。

B. 廈門高速封閉最新通告:現在出入需要證明嗎

廈門昨日新增確診病例8例,目前除了全員核酸檢測之外,廈門的疫情防控政兆納芹策茄渣也是十分嚴格的。廈門現在出入需要證明嗎?尤其是高速自己開車要不要核酸檢測呢?下面來看下廈門高速封閉最新通告,了解下廈門目前的高速防疫政策是怎麼樣的。

廈門現在出入需要證明嗎?

目前廈門要求居民小區(村)實行封閉管理,嚴格落實「測溫亮碼」措施。不建議居民離開廈門,但如果有緊要族畢事情必須離開廈門,是需要出示48小時和核酸檢測報告,如果沒有將會被勸返處理。

另外,在宣布關閉沙廈高速廈門北和蓮花北兩個收費站入口次日,沙廈高速蓮花收費站、廈蓉高速新陽收費站也已相繼實行封閉管理。而居民出行之前,要留意一下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外出也要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以上就是關於廈門高速現在出入是否需要證明的介紹, 目前廈門部分高速路口已經封閉了,大家出行之前要了解清楚了。

C. 現在出入廈門最新規定

特別提醒:廈門防疫政策隨著全國疫情形勢動態調整,建議入廈前咨詢廈門衛健委

重要通知:

特別注意:所有入廈人員落地檢、三天三檢【福建省外和省內高風險區所在縣入廈須滿三天才可進商超等公共場所】

乘坐飛機、高鐵、列車、跨省長途客運、跨省客運船舶等交通工具需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❸對7天內有A類城市內蒙古、西藏、新疆、重慶、河北、廣東省廣州市、青海省西寧市、河南省鄭州市、洛陽市、甘肅省蘭州市的入(返)廈人員:入廈後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4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2、3、5、7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❹對7天內有涉疫城市(B類城市)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入廈後實施五天四檢,第1(落地檢)、2、3、5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1、高風險地區入廈須居家隔離7天+核酸檢測!

 (右上角切換城市查詢)

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2、低風險地區來廈須出示48小時核酸檢測+五天四檢(第1(落地檢)、2、3、5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3、有本土病例報告的城市返廈人員

有涉疫城市旅居史人員入廈後須出示48小時核酸證明+五天四檢!

D. 2022進出廈門最新規定政策

昨日廈門在集中隔離點發現1例確絕卜診病例,近期需要進出廈門的朋友們注意並輪穗啦,進出廈最新防疫政策到了,具體政策規定有哪些?詳情見下文,快來一起來看看吧!

離廈

目前廈門全域為低風險地區!離廈不需要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隔離,但是去外地一定要提前查詢目的地防疫政策(是否需要核酸或健康監測)!

各地防疫咨詢電話:各地區號+12345。

入廈

報備要求:

有涉疫地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桐型需主動向社區、單位或酒店報備。

隔離、核酸要求:

根據出發地和途經地疫情風險等級實施分類管理:

01高風險地區入(返)廈

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02中風險地區入(返)廈

對7天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03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低風險地區入(返)廈

對7天內有低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旅居史的入(返)廈人員:應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在入廈後3天內應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

04陸地邊境口岸城市入返廈

陸地邊境口岸城市(與香港、澳門有口岸相連的除外)入(返)廈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

05其餘涉疫城市入返廈

其餘涉疫地區入廈人員,倡議入廈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

其他低風險(無疫情)地區入返廈

其他低風險(無疫情)地區來/返廈門:無需隔離,出示健康碼綠碼、測溫正常出行!

*省外入廈人員建議持48小時核酸入廈,避免耽誤行程!抵廈須第一時間做核酸、入住酒店需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

E. 中華人民共和國廈門海關對進出廈門經濟特區的貨物、運輸工具、行李物品和郵遞物品的監管和征免稅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對進出經濟特區的貨物、運輸工具、行李物品和郵遞物品的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經濟特區的法規,結合廈門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進出特區的貨物、運輸工具、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必須經由設有關海關的地方通過,並向海關申報,接受海關監管。
海關在特區通往內地的陸上主要通道、鐵路車站、港口碼頭、漁船集散地、機場和郵局,分別設置海關機構,執行監管工作。第三條海關在特區周圍海域派出關艇,執行海上巡邏、檢查任務。第四條特區內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應經國家規定的主管部門批准,並持有關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向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第五條特區內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進口供在特區內使用的貨物及其儲存的倉庫場所受海關監管,並應建立專門帳冊,按統一格式定期向海關書面報告進口物資的使用、銷售、庫存和出口等有關情況,海關有權隨時派員進入企業檢查貨物情況和有關帳冊。必要時,海關可以在生產企業中派駐關員進行監管,辦理海關手續。有關企業應當免費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用房。第二章對特區進出口貨物的管理第六條特區內的企業或機構進口供特區內生產、建設和自用的物資,應憑廈門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批准證件,委託有權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辦理海關手續。
進口國家規定的限制進口商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七條特區內的企業或機構,經國家主管部門或廈門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進口供在特區內使用的貨物,其關稅和工商統一稅(產品稅或增值稅)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下列貨物予以免稅:
(一)用於特區建設和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配件、原料、材料(包括建築材料)、燃料及貨運車輛;
(二)旅遊、飲食業營業用餐料:
(三)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和交通工具。
二、國家規定限制進口貨物(品名見附件一)及其零件、部件,照章征稅。
上述貨物,如果是供本企業生產或營業自用的,以及供事業單位、行政機關自用的,予以免稅。
三、本條一、二款所列的物品以外的各種物資,在國家審定的進口用江額度以內的,按規定稅率減半征稅,超出額度的,對超出部份照章征稅。第八條特區企業出口特區產品,免徵出口關稅。
特區企業利用內地料、件或半成品加工的出口產品,凡經實質性加工,增值20%以上的,可視為特區產品,海關徑憑廈門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驗放。
特區出口國家限制出口的自產商品,接受內地委託代理出口以及收購內地產品出口,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九條特區企業為生產出口產品而進口的原料、材料、零件、部件、元器件(以下簡稱「料」、「件」),海關比照來料加工或保稅工廠的辦法進行管理。第十條經營轉口貿易的企業,應是經批准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轉口貿易貨物在進出口時,須向海關申報。經海關查驗後,存放於符合海關監管條件的倉庫或場所。
轉口貿易貨物在區內存放期限為一年。必要時,可申請延長,但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一年。轉口貿易貨物需要在存放地點改換包裝、整理、刷貼標志、商標時,應向海關提出申請,並在海關監管下進行。第三章對來往特區與內地貨物的管理第十一條特區經批准運往內地的貨物,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寫《經濟特區運往內地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並按規定交驗批准文件和其他有關單證,經海關查驗後放行。
特區企業用進口料、件(包括成套散件、組裝件)生產、組裝的產品,需運往內地的,海關驗憑下列批准機關的批准證件核放:
一、用進口料、件(包括成套散件、組裝件)生產、組裝的國家限制進口商品:運往省內的,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運往外省的,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
二、用部分進口料、件,部分國產料、件生產、組裝的國家限制進口商品,由國家規定的管理部門批准;
三、用進口料、件生產、組裝的非國家限制進口商品,由廈門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二條使用進口料、件或部分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經批准轉內銷時,海關對其所用的進口料、件,依照下列原則確定征、減、免稅:
一、產品在特區內銷售的,按本細則第二章第七條規定的原則補征或免徵稅款;
二、產品運往內地的,照章補稅;
三、需補征稅款的成品,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對所含進口料件品名、數量、價值申報不清的,海關按成品補稅。

F. 現在出入廈門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因公護照包括三種類型的護照: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因公普通護照。而因私護照就是日常中國公民出國所使用的普通護照。因公護照的頒發對象主要是公務人員;因私護照的頒發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普通公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三條 護照分為普通護照、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護照由外交部通過外交途徑向外國政府推介。

第四條 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外交護照由外交部簽發。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簽發。第五條 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第八條 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護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聯合國、聯合國專門機構以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中工作的中國政府派出的職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務護照。前兩款規定之外的公民出國執行公務的,由其工作單位依照本法第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向外交部門提出申請,由外交部門根據需要簽發外交護照或者公務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