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海淀區太月園小區地下車位售價
摘要 因為現在一線城市的車位越來越值錢,很長一段時間一來投資車位成為了熱門的話題。那麼北京的小區地下各位的價格大約是多少呢?北京那些天價的車位是否真的值得投資呢?今天就看看北京小區地下車位價格都在什麼區間?
『貳』 北京地下車位價格
CBD是5-20塊錢一小時,不太繁華的地方也差不多5塊吧。
『叄』 小區停車位出租大概價格
每個地方的車位租售價格都不一樣,但你可以這樣來測算,一般車位租價和售價的比例為1/360左右,比如售價18萬的車位,租價一般在500元/月左右。
(3)北京地下車位多少錢擴展閱讀:
我們生活的小區中都有很多停車位,你會發現有很多不是業主的人將車停在自己的小區里,那麼,小區的車位能對外出租嗎?出租獲取的收益歸屬所有呢?如果可以出租,誰能來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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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區車位能對外出租嗎?
這裡面,我們要注意區分幾種情形:
第一,如果是利用小區的共有部位進行停車,那麼這個車位是所有業主共有的,沒有經過業主大會的同意,誰也不能對外出租。
但是,實踐中我們看有很多時候物業公司或者開發商確確實實將業主共有部位劃成了車位,也對外進行了出租,如果這樣,就需要咱們小區召開業主大會,共同決議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停止這種非法的侵權行為,所得的收益呢,扣除一定的管理成本後應該都歸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說小區里本來就有規劃的停車位,這里注意,是規劃的車位,而且往往這種規劃的停車位都是開發商所有的,有的開發商還有車位產權證。
那麼,是不是開發商有車位的產權證就可以隨意出租給別人呢?
這個也不是。根據2020年剛剛通過的《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車輛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那什麼是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呢?
通俗地說,就是如果出售車位的,應當優先出售給小區的業主;如果計程車位的,應當先出租給小區的業主。如果出租或者出售以後,車位還有剩餘呢?
按照法律規定,產權人可以臨時按月出租給小區外的人。這里注意,只能是臨時性的、按月出租。如果開發商任意妄為,房屋主管部門有權責令退還違法所得,並且按照違法車位的個數進行罰款。
第三,如果開發商利用地下人防工程進行停車管理,那麼開發商首先應該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證才可以,在具有使用證的情況下,停車管理所得的收益,一般都由開發商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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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下停車位的收費誰來定價?
有很多小區,業主最開始停車的時候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或者繳納的費用比較少,為什麼呢?
因為那個時候房屋剛剛交付,業主入住人數並不多,整個小區的管理還沒有完全到位,所以停車管理一直沒有提到日程。
後來,隨著小區的不斷成熟、不斷完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開始調整車位的收費價格,有的價格調整的還非常離譜。於是,業主對此產生了極大的不滿,雙方矛盾非常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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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個地下停車位的收費誰來定價呢?是不是有一定的限制呢?
其實啊,地下車位有兩種
一種是開發商在建設房子時候就已經規劃的地下車位, 這個地下車位是開發商單獨出資、單獨規劃建設的,此時開發商是產權人。
另一種是開發商投資建設的人防工程, 由於開發商往往是人放工程的使用人,所以一般都會利用人防工程用做停車位進行管理。既然開發商是產權人,或者是使用權人的身份,對於車位的出租價格有一定的決定權,由於我們是市場經濟,政府對於市場收費沒有定價的權利,所以開發商所確定的價格自然沒有一定的標准或者限制。
雖然政府沒有定價或者是限制價格的權利,但是政府有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的職責,所以開發商即便調整車位的租賃價格,也應該在合理的范圍內進行調整,這也是企業應該具有的社會職責。
『肆』 北京車位多少錢一個
產權車位
大體在10多萬左右1個,貴的有20多萬的,城裡的更貴,30萬50萬的都有。使用權的要便宜些。
『伍』 北京北三環附近的車位怎麼定價
小區地上車位包月150元/月,地下車位小區自定,一般500-700元/月 ;計時白天2元/小時,夜間1元/2小時;路邊車位政府定價,5-20元/小時不等,要看路邊收費牌。
『陸』 北京一個車位多少錢
產權車位 大體在10多萬左右1個,貴的有20多萬的,城裡的更貴,30萬50萬的都有。使用權的要便宜些。
『柒』 北京富力城地下車位租多少錢/每月買產權多少錢謝謝!
據我所知,地下車位租金和管理費共計650元/月,其中租金500元,管理費150元。要是買車位,一般在15-20萬元/個,看位置好壞。所以要是你買了產權車位,每個月也要交150元的停車管理費。前一陣子小區在搞停車位促銷,每個車位最高可優惠3萬元。另外富力城小區內沒有地上車位,地下車位充足,象二期小區現在只用了地下一層車位,地下二層車庫全部空置。
『捌』 北京現「天價」車位管理費,像在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正常收費是怎樣的
具體收費情況報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由房地產主管部門按照物價局制定的價格標准審批後執行。
社區公共區域(臨時停車位)由所有業主共同擁有,所以有些人總是認為這是業主的地盤,不應該收取停車費。但停車位有兩種:是規劃設計中規定的專用停車位,包括地上專用停車位、地下車庫等,這部分是產權人的專用部分,產權人可以依法隨意處置。第二個是公共區域的臨時停車位。這是所有所有者的共同所有權,無論他們是否收費,收費多少都是所有所有者的最終決定權。物業企業的這部分“停車費”實際上是業主委員會委託的公共收入,不包括服務成本(如設置道路大門、標識、維護停車秩序、人員工資等)和合理利潤(國家規定不得超過總收入的5%),其餘歸所有業主所有。這部分收入應用於維護或社區建設。但是,由於缺乏對公共收入的監督,這一部分要麼被物業企業用來補貼物業費的損失,要麼被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佔用。
『玖』 北京小區立體車位的收費標准
如下。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上停車位收取最高70元車月的管理服務費,臨時進入小區的社會車輛第一個小時內不收費,超過1小時的按2元/時收取,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收取10元。
對於普通住宅小區內業主產權車位,按業主與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標准收取;對於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區,住宅小區內車位按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標准,非住宅區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取停車費。
租用地下車位、車庫和機械化立體停車位、車庫的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取停車費。
停車場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得收費,計時單位以價格公示牌公示的內容為准,無規定必須15分鍾,也可以是20分鍾、30分鍾、1個小時,停車時間多餘部分不超過計時單位的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