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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招標後多久會拆遷

發布時間: 2022-07-28 02:14:48

『壹』 安置房項目拆遷招標中標公告後多久能開始拆遷

一般來說,根據行政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作出拆遷決定以後,需要有一定的被拆遷人就近期行政復議60天,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六個月,超出該期限以後,不履行不搬遷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當然協議搬遷的不在此范圍內。

『貳』 一般拆遷公告出來了多久會拆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從公示期到實施拆遷一般不會少於30日,徵收部門開始擬定安置補償方案,並報市縣政府審批,市縣政府開始組織相關部門對安置補償方案進行討論,並且在拆遷范圍內公布,目的是為了徵求拆遷戶的意見,其中徵求意見的時間不能少於30日。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叄』 政府徵收土地的通告後多久拆遷

法律分析:具體多少時間沒有規定,但是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於30日。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肆』 拆遷公示後多久拆

法律分析:土地徵收公示後多久拆除 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於30日。徵收部門開始擬定安置補償方案,並報市縣政府審批,市縣政府開始組織相關部門對安置補償方案進行討論,並且在拆遷范圍內公布,目的是為了徵求拆遷戶的意見,其中徵求意見的時間不能少於30日。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伍』 建設項目拆遷招標中標人公示後多久拆遷

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於30日。

拆遷公告是公布依據拆遷相關政策、法令採取的拆遷行為的對外宣布、通告行為。同時拆遷公告也是該區域內的拆遷凍結的時間判定節點,在拆遷公告下發後,拆遷區域內的房屋和房屋戶口將被凍結,無法進行入戶、過戶等動作,至拆遷結束。

拆遷公告是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拆遷人的拆遷行為後,向被拆遷人告知拆遷決定的方式,同時也是法定的必經程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內容擴展:

公告內容基本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拆遷人簡介;

2、拆遷項目簡介;

3、拆遷實施單位簡介;

4、拆遷區域介紹;

5、拆遷時間及期限介紹;

6、拆遷基本問題的介紹及解決方案。

『陸』 拆遷公告出來一般多久正式拆遷

法律分析:1、按現行的限定,每次徵求社會意見的時間為一個月。2、一部法律或法律的修改,需要經過三審,每次徵求意見都是一個月;至於徵求意見結束後,何時必須進行審議,法律無強制性限定,這主要由人大常委會根據事實上情況再明確。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柒』 擬征地公告後多久徵收

法律分析:正常的程序是用一個月進行宣全發動,然後進入測量、評估、品補。雙方達成協議簽字,資金到位或拿到新房鑰匙,動遷戶在約定的時間內搬遷,最後由拆遷公司進行拆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捌』 從土地招標到開始拆遷要多久

不一定的。3個月到2年不等。

『玖』 拆遷招標到正式拆遷要多久

法律分析:拆遷時間是根據征地拆遷地區的相關程序進行。從公示到拆遷一般要不得少於30日。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九條 依照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確需徵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