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出入北京最新防疫政策
一是2021年11月13日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59場新聞發布會發布,為有效防範疫情傳播風險,確保首都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堅持從嚴從緊、科學精準原則,對進出京管理有關措施進行了調整。
自2021年11月17日零時起,進(返)京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北京健康寶」綠碼,14日內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人員嚴格限制進(返)京。
2022年1月18日,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68場新聞發布會發布,自2022年1月22日零時起至3月底,進返京人員在抵京後72小時內需進行一次核酸檢測(通勤人員按照現有政策規定繼續執行)。
抵京後72小時內離京的不需要進行核酸檢測。
提示:
「北京健康寶」將通過核酸檢測資料庫進行比對,未能按時進行檢測的,將進行彈窗提示,可能會影響出行和日常生活。
請大家及時關注防控提醒和簡訊提示,自覺遵守防疫規定,抵京後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或酒店報告,配合做好核酸檢測、健康管理等防疫工作。
不主動報告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二是14日內有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人員非必須不進(返)京。
在京人員非必須不前往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市、區、旗)。
㈡ 北京境外進京人員管理通告
【導讀】從本月19日開始,北京嚴格管控境外進京人員,在所採取的隔離政策的基礎上,加大管理機制,對於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進一步要求,下面我們就來具體了解一下北京境外進京人員管理通告的具體內容。
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3月19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嚴格境外進京人員管控措施的通告》,對境外進京人員集中醫學觀察、從國內其他口岸入境進京人員管控提出進一步要求。
通告指出,符合居家觀察條件的人員應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區提出申請,入境前未申請居家觀察或申請暫未得到評估同意的,先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醫學觀察。經評估認定進行居家觀察的,14天觀察時間合並計算。
通告要求,即日起,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應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醫學觀察,費用自理。對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產婦、患有基礎性疾病等原因不適宜集中觀察的,經嚴格評估後,可以進行居家觀察。不再受理有多帶帶住所且住所內沒有其他同住人員的居家觀察申請。
通告要求從國內其他口岸入境進京人員,應事先向所在單位和居住地社區報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關信息。抵達社區時,執行境外進京人員管控措施。對隱瞞境外旅居史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另據了解,3月18日0時至24時,北京市新增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21例。截至18日24時,北京市累計報告境外輸入確診病例64例。
北京境外進京人員管理通告是為了更好的進行境外入境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證國內外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階段雖然疫情尚未過去,但是勝利的曙光已在前方,勝利終將屬於我們!
㈢ 如何優化調整進京管控政策措施
一是優化進返京政策,保障人員正常往來。將14天內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縣(市、區、旗,下同)旅居史人員嚴格限制進返京,調整為7天內有該區域旅居史人員嚴格限制進返京。對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級市其他縣人員、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人員不再限制進返京。同時,按照「防控為主、統籌兼顧、穩妥有序、逐步推進」原則,分批有序恢復直航北京國際商業客運航班。
二是堅決管控輸入風險,築牢首都防控屏障。根據當前國內疫情形勢,繼續執行遠端篩查措施,有進返京計劃的旅客,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北京健康寶」綠碼,在測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正常進返京,抵京24小時後、72小時內進行1次核酸檢測。對於通勤人員,繼續執行進返京查驗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北京健康寶」綠碼政策。國內其他口岸入境人員在當地完成「7天集中隔離 3天居家健康監測」後,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北京健康寶」綠碼即可正常進返京。
三是科學精準管理風險人員,最大限度防範外溢風險。根據第九版防控方案,結合首都實際,對密切接觸者、直航北京入境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 3天居家健康監測」,對密接的密接實行7天居家隔離,對涉疫場所暴露人員、7天內有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旅居史人員實行「3天兩檢」並做好健康監測。
四是從嚴從緊做好常態化防控,認真落實「九不準」。堅持進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及社區(村),參加有組織聚集活動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嚴格測溫掃碼和查驗72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壓緊壓實「四方責任」。堅持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重點區域人群常態化核酸篩查,確保「應檢盡檢」。認真落實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九不準」要求,嚴防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等問題。
北京疫情防控電話:010-12345
㈣ 北京入境隔離政策哪些規定
最新版北京市疫情隔離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陳蓓在29日舉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說,在繼續對境外及國內高風險地區返京人員嚴格管理的基礎上,對從國內低風險地區返京、出差返京人員,不再要求居家觀察14天。正在居家集中觀察的,可以解除觀察。
這里不包括境外回京人員,也不包括湖北含武漢地區的人員及國內其他省市高、中風險地區進京的人員。
(4)對北京口岸入境人員如何加強管理擴展閱讀:
對境外疫情風險輸入重點做好五個方面工作:
第一,建立口岸聯防聯控機制,組織民航局、海關、公安、衛健、外事、邊檢、機場等部門聯勤聯動,統籌做好信息通報、身份登記、健康監測、應急處理等工作。
第二,加強信息獲知,通過駐外使領館,提前了解伊朗等疫情嚴重國家留學生、務工人員的回國意願,以便有針對性地提前做好工作預案。
第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全面加強入境檢驗檢疫工作。嚴格落實入境人員健康申報卡填報,實現全員、全項、電子化、可共享。
第四,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此前,對於過去14天內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停留,經北京口岸入境的人員,免除居家觀察14天的要求。現在,根據境外疫情變化對前期政策做出調整,凡從韓國、義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嚴重國家經北京口岸入境的,如果是中轉去外地的,嚴格按當地規定做好防疫工作。
如果目的地是北京的,不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都要實行隔離觀察。在北京有固定居所的,納入社區防控體系,居家隔離觀察14天;在京無固定居所的,安排在指定賓館集中醫學觀察14天。
第五,對到達北京的航班加強始發地健康安全提示,提醒乘機人員、乘務人員,全程戴口罩,加大途中體溫檢測頻次。如果在途中出現體溫異常情況的,開啟相對獨立空間,保證相對隔離。
㈤ 北京口岸入境隔離政策
1、對密切接觸者、直航北京入境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
2、對密接的密接實行7天居家隔離
3、對涉疫場所暴露人員、7天內有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旅居史人員實行「3天兩檢」並做好健康監測。
隔離可以拒絕嗎?
居家隔離不可以拒絕,自覺隔離是公民的義務,任何公民不得擅自違反隔離規定。拒絕隔離是犯法的,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還應承擔刑事責任。拒絕隔離並且一進入公共場所,可以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定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如果是被要求隔離的人,就應該自覺接受居家隔離或者到相應的場所進行隔離。
為什麼要實行隔離措施?
防止病原體擴散傳播,將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加以就地撲滅。
傳染病隔離,是將處於傳染病期的傳染病病人、可疑病人安置在指定的地點,暫時避免與周圍人群接觸,便於治療和護理。
通過隔離,可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污染范圍,減少傳染病傳播的機會。如傳染病流行時的疫區、傳染病院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三百三十條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
(三)准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四)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㈥ 北京市進返京政策關於入境人員防控要求
2022年5月4日第324場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發布,為更好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奧密克戎變異株潛伏期短、臨床症狀較輕的特點,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決定,調整本市有關風險人員隔離管理措施。
(1)北京口岸入境
入境口岸為北京的,調整為實施「10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隔離」。
10天集中隔離期滿後,若目的地為北京,需閉環轉運至社區,實施7天居家隔離,在京無固定居所、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實施4天集中隔離;
若目的地不為北京,則需繼續實施4天集中隔離,之後方可離京。
隔離期間,按規范進行核酸檢測與抗原自測。
(2)其他口岸入境
入境口岸為國內其他地區的,若在當地集中隔離滿14天,即可參照國內人員政策進京;
不滿14天,原則上不得進京;
不滿 14 天進京的,居家隔離補足14天,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進行集中隔離。
上述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徐和建提示,對於入境未滿14天人員將繼續開展大數據監測預警,民航鐵路部門將對此類進京人員進行購票限制,「北京健康寶」會彈窗提示。
「請有入境進京計劃的朋友,合理安排行程,嚴格遵守首都防疫規定。
」
㈦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口岸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口岸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口岸的整體功能,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保證口岸安全、高效、暢通,更好地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航空、公路、鐵路等各類口岸,均適用本規定。第三條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地方口岸管理機構職責范圍暫行規定》,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口岸辦公室)負責管理和協調處理本市的口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並根據本市口岸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國家口岸辦公室關於口岸工作的部署和指示。
(三)督促檢查口岸檢查檢驗單位,按各自的職責許可權規定,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進行監督管理以及檢查、檢驗、檢疫等工作。
(四)主持平衡口岸的外貿運輸計劃;協調組織口岸的集疏運工作,保證口岸暢通。
(五)協調處理口岸各有關單位之間的爭議,並按國家口岸辦公室的規定負責裁決。
(六)按照國家關於口岸開放的規定,負責本市口岸規劃、開放的審查、報批和驗收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和國家口岸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第四條市口岸辦公室應按規定對口岸各有關單位涉及口岸管理的工作進行協調,監督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並監督其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對口岸各有關單位之間需要協調處理的問題,市口岸辦公室應及時提出意見,並按規定的許可權裁決或請示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口岸各有關單位應接受和服從市口岸辦公室的協調和監督;各單位應密切協作配合,各項檢查檢驗工作應為口岸安全、有秩序、高效率運行服務。各檢查檢驗單位之間爭議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市口岸辦公室。第五條市口岸辦公室處理口岸各有關單位之間的爭議,應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處理原則處理,並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重大問題應及時請示上級主管部門。第六條根據國務院關於口岸開放的規定,市口岸管理辦公室對新建各類地方口岸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參與制定本市地方口岸開放規劃。
(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口岸的基本建設及配套設施和人員編制計劃,並負責監督實施和驗收。
(三)制定地方口岸的管理辦法,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第七條口岸地區的基層政權組織和行政執法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許可權,加強對口岸地區的政權管理和執法檢查;與口岸管理直接有關的政權管理工作和執法檢查工作,各主管部門應與市口岸辦公室密切配合,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以推動口岸管理工作的開展。
基層政權管理工作和各項行政執法工作當中有需要協調的問題,由市口岸辦公室負責。重大問題的協調,須將協調結果報市人民政府。第八條口岸地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由市口岸辦公室統一負責和組織安排,並貫徹落實。第九條市口岸辦公室應加強與本市各級計劃、財政、經貿、旅遊、規劃、交通、市政管理等部門的聯系,及時溝通口岸管理工作信息。上述有關部門,應關心和支持口岸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第十條本規定所稱口岸各有關單位是指:民航、鐵路、公路等交通運輸部門和邊防、安檢、海關、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工商行政管理等檢驗監管單位,以及供應服務、銀行、郵局等單位。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㈧ 目前,北京針對進京人員有哪些管控舉措
目前北京針對進京人員有一些關於防疫的管控措施,比如說需要進行14天的醫學觀察,而且入境人員如果隱瞞外旅居史的話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中國的疫情防控工作做的非常的好,但是現在很多的新增病例大多來自於與於境外的人員,也就是說有與國外某些地區的防疫工作做的很不到位,因此大部分滯留在外國的中國人都攜帶著新冠病毒回到了祖國,但是我國對於境外的人遠兒是有嚴格要求的,畢竟要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針對境外入國的人人員應當嚴格一點,還首先應當進行14天的醫學觀察,除此以外,還要向社區的相關工作人員匯報自己的行程,而如果有隱瞞相關情況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作為一個中國人,我們應當積極的配合國家的防疫工作,不給國家添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