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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定醫院初診檢查花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3-01-19 05:59:51

① 去安定醫院是否需要家屬陪同

我建議至少應該在第一次到我院看病時,有家屬陪同。這有利於病情的了解和正確診治。
北京安定醫院
-心理咨詢科-西英俊主治醫師

② 誰是精神病人(誰都有可能被精神病人)——戴廉 鄭道 羅潔琪|文

福建人陳德明以一副詭異的形象來到精神病院:頭上套著編織袋,四肢捆著不幹膠,身上還裹著一床被單。他是被妻子和娘家人送來的。

陳德明沒病。醫生診斷:「患者目前無精神病性症狀」,可以出院。但一條在精神病院實行多年的不成文規定——「誰送來誰領走」阻撓了他的離開——妻子拒絕領人。

住院56天後,在姐姐的努力下,陳德明離開醫院。等待他的,是一紙離婚訴訟的法院傳票。他和妻子一起經營的黃金珠寶店已經關門,價值400多萬元的珠寶不知所蹤,股票賬戶上的80萬元被套現,家中的保險櫃空空如也。

2011年6月20日,在一個由律師和法律學者組成的小型論壇上,陳德明平靜地講述著這個駭人聽聞的故事。在此十天前,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精神衛生法(草案)》(下稱草案),並首次公開徵集意見。參會律師們的聲音集中在一點:當前草案能夠防止「被精神病」事件的發生嗎?

這同樣是公眾的疑慮所在。近年來,各地「被精神病」案例屢被曝出。在有關精神衛生立法的報道中,「被精神病」也是最為火熱的話題。

但是,幾乎同時,在另一個由精神科醫生組織的研討會上,這一話題遭到了無奈而激烈的反駁:民意倒向了「防止公民被精神病」,但請不要忘記,這部法的主要任務,「本應該包括關懷和保護一個最痛苦也最弱勢的群體——精神障礙患者」!

中國精神衛生立法迄今已有26年,醫學界和法學界的爭吵在最近數年裡越發不可開交。爭論包含了方方面面:到底應該何時、由誰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應該被強制住進精神病院?醫生的權力邊界在哪裡?監護人的概念如何釐清?「有擾亂公共秩序危險」能否作為非自願住院的實體標准?

「你可以進去了」

楊志超作為「精神病人」,從確診到被安排入院,歷時未滿兩個鍾頭。

「你可以進去了。」護士一邊對楊志超說,一邊推開了通往精神病房的防盜鐵門。

那是11年前的一個中午,1999年12月30日,知名行為藝術家楊志超,被醫生以抑鬱症患者的診斷收進了醫院。

楊志超主動來到這家精神病醫院,是為了完成體驗、觀察精神病醫院的行為藝術。醫生在聽完楊長期不上班和曾經自殺等經歷後,「她毫不懷疑地將我列入精神病人的行列。」楊回憶說,病症是「抑鬱症」。

時隔11年,如今的精神科就診,草率問診的情況並未得到根本改觀。2008年10月,廣西媒體曾披露,一位名叫黃雪清的高三學生,因頭疼而被奶奶送到醫院。南寧市賓陽縣新賓衛生院精神科的醫生診斷為「分裂樣精神病」,要求其住院並服用了「利培酮」和「氯氮平」等葯物。三天過後,黃雪清病危。經轉院到廣西自治區人民醫院,黃的病因最後被確診為「繼發病毒性腦膜炎」和癲癇狀態。

曾在日本進修精神疾病博士課程的吳娟告訴財新《新世紀》,她日前觀摩國內某知名三甲醫院的精神科初診步驟,最讓她震驚的是,「初診時間總共就花20多分鍾,就是走個形式。」

該院該初診步驟大致規定如下:

1.先向知情人(家屬或單位)詢問病人的各種情況。除其他科都要詢問的家族史、個人史、既往史、葯敏史外,還包括生長經歷、個性特點、戀愛婚姻情況、是否受過刺激等,約需5—10分鍾;

2.對精神病人進行精神檢查,精神檢查是訪談式的,以交談為主,要花很多時間,約需15分鍾左右;

3.最後則要將診斷、處理以及預後等情況向病人家屬交代,以取得家屬配合,此時,患者家屬或單位領導亦會向醫生提出各種咨詢問題,要求解答,要花費5—10分鍾的時間。

吳娟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說,「在日本,初診時醫生一般至少都要跟就診人談上一個小時。如果要求患者入院,要有兩名有鑒定資格的『精神保健指定醫』同時認定。」

在中國的醫院,對於精神疾病的診斷,除了執行國際疾病分類(ICD-10)第五章「精神與行為障礙」分類所確定的診斷標准,亦參照由中華醫學會精神科分會制定的「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准第三版(CCMD-3)」。但這比已被許多國家採用、由美國精神病學會制定的「美國精神障礙統計與診斷手冊第四版(DSM-Ⅳ)所規定的標准較低。以「精神分裂症」為例,中國的「症狀標准」規定,至少有如幻聽等二項症狀,「至少已持續一個月」;而美國的標准中,如妄想、幻聽等相關病症應在「二項以上,均應在一月內的(如經有效成功的治療,限期可以較短)顯著較長時間里呈現」,「病情的持續性表現至少持續六個月」。

和其他科室相似,中國精神科醫療資源嚴重匱乏,三甲醫院精神科常常人滿為患。一位精神科專家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在他每次出診的四個小時中,常常需要連續接待數十位病人。

而中國基層精神科從業人員素質的參差不齊,不免令人為精神疾病的診斷多了一份擔憂。

一項四川省精神衛生機構現況調查顯示,截至2007年底,四川省精神衛生機構在崗人員無醫學學歷971人,中專2477人,大專2459人,本科1174人,研究生及以上70人,本科及以上學歷僅佔18.159%。職稱以初級為多,佔55.181%;精神科醫師為1162人/10萬,護士為2142人/10萬,康復治療師為85人/10萬。與此同時,人員流失嚴重,五年間流出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占流出人員約20%。

因為社會對精神病人的歧視,精神病學和精神病醫生也在很長一段時間里被邊緣化。「以前很少有大學畢業生願意到精神病院來,我們的醫生主要以退伍軍人、中專生為主,大家後來通過自學才拿到了更高的學位。」遼寧某縣精神病院院長說。

北京市地平線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中國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報告》執筆人之一的黃雪濤指出,在中國,初診和確診過程草率,對精神病人的收治,亦沒有嚴格的程序加以規范。收治存在制度缺陷正是造成「精神病亂象」的根源之一。她對財新《新世紀》記者分析稱,由於缺乏相應約束監督的制度設置,精神病領域造成了「該收不收,不該收亂收」的亂局——如此,精神疾病已是涉及全民的問題,誰都可能存在「被精神病」的危險。

確立「危險性標准」

中國非自願住院比例明顯高於發達國家,曾高達70%以上。即便按照50%來算,僅2008年就有30萬以上的患者被非自願收治。

幾乎每一位「被精神病」者,都對自己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的情形記憶深刻。

53歲的上海某機械廠老工人周鳴德,對財新《新世紀》記者回憶自己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的過程:2008年4月23日清晨,剛走到上海火車站大門口,忽然感覺到身後有人,來不及反應,就被硬物襲擊後腦勺,當場昏倒在地。蘇醒過來時,雙手已被反剪,身上也被約四寸寬的白色布帶捆綁。兩個便衣男子將其塞進路邊停靠的120救護車,強行送進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

下車後,沒有辦理任何入院手續,他被兩名男子直接帶上十樓的病房。七八個穿著藍色制服的護工圍著他,給他換上病服,然後把他的衣物、手機、錢包等全部拿走。從病房到樓梯間,漸次有玻璃門、鐵門和木門——三重封閉的大門,均需要醫院的工作卡才能打開。從此他與精神病患者共居一室,卻無從知道自己入院的原因。

此後的病歷顯示,2008年3月18日,周鳴德的妻子、兒子及普陀區桃浦鎮婦委相關人員曾到醫院敘述稱,周鳴德「到處上訪,行為異常,懷疑妻子有外遇,毆打妻子等」。醫生診斷:根據病史,考慮偏執狀態,登記住院。

周鳴德遭遇的關鍵點在於:醫生在未見到他的時候,僅憑其妻和兒子的一面之詞就給出診斷,並強制其入院。

北京大學第六醫院副院長唐宏宇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中國非自願住院的比例明顯高於發達國家,曾高達70%以上。當前即便按照50%來算,僅2008年就有30萬以上的患者被非自願地收治。

當然,唐宏宇還說,「和其他病人不一樣,正常人得了病會想盡辦法去治療,而且盡量會找好的醫生治療,但精神病人的特點是,他們往往不承認自己有病,拒絕尋求治療。這在醫學上被稱做『自知力』的喪失。」

正因精神疾病的這一特點,在醫學專家眼中,一定程度的強制是必要的。支持強制的另一個醫學理由是:臨床經驗已經證明,對精神疾病的早期干預能夠阻止患者病情的進一步惡化。

面對強制入院遭遇的質疑,一位醫生曾經憤憤不平:「是不是我們就一直等著,等到患者殺人、或者自殺才送到醫院?」

但這個觀點無法說服律師和法學專家。黃雪濤2008年主筆撰寫的《中國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報告》,其中列舉了中國精神病收治制度的八宗罪,前四條均與強制收治有關,包括「強制收治沒有門檻,包括輕微精神病人、疑似精神病人在內的所有人都可以被收治」「強制收治沒有程序規范,醫院可以在從未見過當事人、從未作出診斷的情況下,派人將當事人用『綁架』的方式收治」「否認個人拒絕住院的權利」「不經法定程序推定監護人」。

針對上述情況,黃雪濤等律師推崇的入院標准,是國際社會通行的「危險性標准」,即「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或危險」。

聯合國大會1991年12月17日第46/119號決議,通過《保護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則》規定,惟有在下述情況下,一個人才可作為患者非自願地住入精神病院;或作為患者自願住入精神病院後,作為非自願患者在醫院中留醫——確定該人患有精神病,並且(a)因患有精神病,很有可能即時或即將對他本人或他人造成傷害;或(b)一個人精神病嚴重,判斷力受到損害,不接受入院或留醫可能導致其病情的嚴重惡化,或無法給予根據限制性最少的治療方法原則,只有住入精神病院才可給予的治療。在(b)項所述情況下,如有可能應找獨立的另一位此類精神保健工作者診治;如果接受這種診治,除非第二位診治醫生同意,否則不得安排非自願住院或留醫。

此次中國《精神衛生法(草案)》中規定,「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或者將要發生傷害自身、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擾亂公共秩序行為的,其監護人、近親屬、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當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其監護人、近親屬並應當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其中,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行為的,由當地公安機關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並通知其監護人、近親屬。」

對於涉嫌「擾亂公共秩序」應送診一項,黃雪濤認為《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擾亂公共秩序」內容的規定相當寬泛,如若據此作為非自願住院治療措施的條件,無疑存在被濫用的危險。

避免權力濫用

精神病院常常難以擺脫政治力量的左右,精神科醫生也和法學學者一樣,希望「建立一個嚴謹、細致、操作性好的非自願住院制度」。

因為「被精神病」事件日益增多,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維權意識增強,一些醫院和醫生,也總結出「個性化」的診斷程序。

廣東湛江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生鍾古華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為了防止「被精神病」的發生,他的方法是:「如果是妻子送來丈夫,我就要求他的兄弟或父親一定要到場;如果是丈夫送來妻子,我就要求她的娘家人過來。必須大家意見一致,才能收治住院。」

不同於臨床醫學的高度發展,現代精神病學只有短短100多年的歷史。又由於臨床常見的多數精神疾病,到目前為止都無法找到病因學上的確切證據,實驗室檢查、影像學、病理學等診斷方法無用武之地,而主要依靠醫生對患者進行的精神檢查,結合家屬提供病史來進行診斷,故其醫學屬性始終遭受質疑。

甚至有人戲言,「想說你是精神病你就是精神病。」

對於「被精神病」現象,有專家分析,中國精神病院和精神科醫生的逐利沖動也是原因之一。

不過,唐宏宇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采訪時對此予以否認:「目前,大量真正的精神病人沒有辦法住進醫院,醫生如果要逐利,是不是應該想辦法將他們收治進醫院,而不是將正常人收治入院?何況,『被精神病』案例充其量只是萬分之一不到的個案,難道醫生要靠這萬分之一掙錢嗎?」

實際上,精神病學專家很少提及的另一個事實是,精神病院常常難以擺脫政治力量的左右。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指出,精神病專家「誤診」病人背後,除了利益瓜葛,往往是某種政治壓力。一些地方當局出於維穩需要,將精神病院作為維穩工具,精神科醫生也被迫成為製造精神病人的工具。

近年來媒體披露的多起「被精神病」案件中,多數屬於此類情形。

基於種種現實,盡管對於「被精神病」的觀點分歧巨大,精神科醫生也和法學者一樣,希望「建立一個嚴謹、細致、操作性好的非自願住院制度」。

本次草案設置了初診、復診、精神司法鑒定的診斷程序,但這在法學界人士看來還遠遠不夠。他們主張程序司法化。

「精神障礙的認定,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利,尤其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所以用司法的正當程序來解決這個問題是非常必要。」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軒說,「我主張精神障礙的認定,以及精神障礙者的強制住院或者非住院治療,都應當實行嚴格的司法化和去行政化。」

「任何權力都會被濫用。」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戴慶康說,「我們需要通過正當的程序來解決兩個問題:第一,他是否有精神病;第二,他的精神病是否嚴重到必須強制住院。對此,司法部門應該提供一個辯論的平台。」

許多精神醫學專家持有同樣觀點。他們認為,應劃清診斷和收治的許可權,一個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礙,應該由醫生從專業的醫學角度進行診斷;而對非自願治療,則由司法裁定。

而早在2007年,北京安定醫院羅小年教授即向衛生部法規司提出:賦予精神科醫生司法權,是精神科醫生難以承受的,國外立法中,提請對患者實行非自願住院治療的都不是精神科醫生。

不過,唐宏宇提出了一個現實問題,「我也希望這么做,可在中國現階段基本不可能實現。僅僅是我們醫院,每天入院病人就近十個,如果全中國的精神病院每收治一個病人,都要像美國那樣司法前置,中國的法官忙得過來嗎?」

據財新《新世紀》記者了解,《精神衛生法》2009年徵求意見稿曾設想:由患者、家屬、律師和法官共同組成一個獨立審核委員會,以解決司法前置可能導致病人無法及時治療問題。但這個建議並未出現在此次草案中。究其原因,一位精神病專家坦言:「委員會的費用誰來承擔?」

在理想與現實的夾縫之間,《精神衛生法(草案)》還有諸多不盡人意之處。但「有法總比沒法好」,醞釀、爭議了26年之後,《精神衛生法》出台或已近在咫尺,填平「被精神病」的鴻溝已非遙不可及。

③ 去安定醫院不住院能否開出診斷證明書嗎

到醫院檢查確診了,就算你不住院,醫生也可以幫你出具的

④ 我信用卡逾期了還不上了 現在有安定醫院檢查抑鬱症 沒有工作收入我現在怎麼辦

出現信用卡欠錢還不上,可參考以下方法:

使用最低還款額功能

每家銀行都會個有最低還款額功能,只要還上這最低還款額,銀行不會收取滯納金,也不會影響個人信用,一般而言最低還款額度是賬單總金額的10%,比如,你這個月賬單消費了10000元,最低還款只需10000*10%=1000元就可以了。

但是,還最低是要收取利息的,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所以,只需還最低,雖然壓力會減少,但是會有復利產生,會相對麻煩,也只能做暫時延緩之用。

利用分期功能

如果還款有壓力就可以直接申請賬單分期,一般銀行都提供3、6、9、12、18、24期的共能,可以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選擇分的期數,這樣一可以緩解還款壓力,二也不會影響信用;

缺點就是會有手續費產生,各銀行不一樣,一般在0.6%-0.8%之間。

更改賬單日來延長還款期限

這也是別人所說的100天免息期共能,直接舉例子說明:

李先生信用卡因為需求消費了1萬元,但是他發現自己一下無法還上,又不想還最低或者分期,那麼可以通過更改賬單日的方式來先延長出賬單的時間從而達到延長還款時間的目的,假設他這1W會在5月29號出賬單,那麼李先生就可以在5月28號,打電話銀行申請更改賬單日,可以改為25到27號,那麼5月份就不會出賬單了,這1W也就會在6月的25到27號出賬單,再加上還款免息期的20天左右,這筆款就只要在7月的18號左右還款即可;如果到時還不能還上,還可以再用前面說的兩種方法。

注意:賬單時間不是隨便可以更改的,一般來說半年才能改一次,有些銀行是一年改一次,有些銀行就只能改一次。

通過辦卡或者提額來還

如果可以再辦卡或者提額也是可以用以卡換卡來解決的,但是這種方式得用好,不然結局還是一樣的,所以解決方法還是要明白熟悉信用卡的幾個功能,再來配合這些基本功能來實現。

主動和銀行說明情況進行協商

如果確實因為工作等特殊情況,一段時間無法還上,可以主動致電給銀行,說明原因,證明不是惡意不還,確實是有原因,商量能不能延遲還款,千萬不要換電話等不理銀行,這樣個人信用沒了,除非以後都不和銀行打交道了。

(4)北京安定醫院初診檢查花多少錢擴展閱讀

信用卡透支之後,可能會有三種情況還款。

首先,是找代還。但是我非常不建議沒錢還款時長期找代還,代還費用100-200不等,費用不低且都是大筆消費。就銀行而言,更喜歡小額多筆消費,因為這樣才真正符合一個人消費習慣,代還刷卡其實銀行知道你在套現,只是有利可圖而已,但是這對於提額來講,利處不大。長期下去,面臨封卡降額的可能性更大,而且如果你找的代還不專業,他手中的POS機數量較少,而且收單號跟卡號都是一個的話,很容易被風控查到。

還有就是很多人容易選擇最低還款,但是一旦選擇了最低還款,銀行會判定你為無還款能力者,並且銀行會收取高額手續費,手續費比代還費用還高。例如,透支1萬,還8000,剩餘2000元在還款日內沒還款的話,銀行會以消費之日起就開始計算利息,並以1萬本金利息計算,而不是以剩餘未還款的部分計算利息。

另一種也是最常見的方式,就是分期還款。分期還款的年利率大概是在5%左右,比最低還款要低13%左右,好比一個十萬的賬單,分期還款的年利息是5000,最低還款就是18000,。但是還是挺高的,如果不想背負這些利息的朋友們,該怎麼辦呢?

正確的信用卡還款方式,應以賬單日第二天進行還款。例如我的賬單日為每月6號,還款日為26號,6號賬單日出來後,7號就開始還款。如果賬單為1萬,我每天還1000再分時分筆刷出,用10次左右就可以把1萬的賬單還掉。如果是每天還500的話,用20次就可以還完。

用這種方式還款,我們只需要利用最低還款的資金就可以實現信用卡全額還款,還不用出高額的手續費,既美化賬單又對信用卡提額有幫助。

溫馨提示:在經濟能力范圍內使用,盡量不要超前消費,信用卡其實花的還是自己的錢,感覺自己短時間內是可以償還且必要時再使用。

⑤ 之後機構代繳社保貴嗎 要多少錢

看個人還是企業把,一般個人的話會貴點,傳統的要100多,手機APP的就便宜點,你可以用手機應用市場搜索」我的社保「APP,代繳個人一個月59。。。企業的代繳就看企業規模,越大越多人越便宜。

⑥ 陳掖賢:趙一曼的親生兒子,為何55歲時選擇自縊遺書中已有說明

1982年8月15日,正值周末,本是居家休息的時間。陳掖賢卻不堪精神折磨,在家中自縊身亡。

周一,陳掖賢沒來上班,起初工友們並沒有多在意。可在接下來幾天時間里,陳掖賢既沒有請假,也沒有來上班,工友便去家中找他,結果找到的只有一具冰冷的屍體懸掛在房樑上。

陳掖賢為何上吊自殺? 這對不了解他的人來說永遠是個謎,但對於身旁的工友來說,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陳掖賢生來性格極為內向,不善於做規劃,家庭生活又是一團糟。母親早年受到日本人迫害,父親又遭人誣陷,陳掖賢沒能打破命運的不公,最終選擇自縊。

在工友們看來,陳掖賢內向,不愛說話,又有些偏執,所以陳掖賢的死與他的性格脫不了干係。但所有工友都無法真切地理解他心中的苦楚。

陳掖賢心中一切的苦楚,都來自與他那個與眾不同的身份,因為他是趙一曼的兒子。

1905年,趙一曼出生在四川宜賓的一個地主家庭,家境優渥。因此,趙一曼早早地接受了教育,這也讓少年時的趙一曼發現列強的侵略,政府的腐朽無能,迫切想要改變國家的想法在心中生根發芽。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在那個黑暗而激盪的年代,似乎註定她要肩負責任和使命。在進步思潮之下,趙一曼慢慢接觸到共產主義思想,這更加堅定了她心中的那個想法是正確的。

1926年趙一曼進入了宜賓女子中學讀書,同年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當時共產黨影響力並不大,在旁人看來她這種選擇不值得。

1927年,趙一曼進入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學習。當時國民黨右派不顧左派的強烈反對,發動了震驚中外的「四一二」政變,共產黨員遭到清洗,第一次國共合作宣告破裂,趙一曼被迫轉移到上海,之後又受中共中央的委派,前往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

與此同時,剛剛結束在黃埔軍校學習的共產黨員陳達邦,也前往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也許是在命運的安排之下,也許兩人同在異鄉,兩人之間產生情愫,墜入愛河。

次年四月,二人喜結連理,結為夫妻,不久後趙一曼有了身孕,肚子中的這個孩子正是陳掖賢。

1928年,南昌起義失敗之後,中國共產黨的工作重心由城市轉向農村,一切處於剛剛起步階段,需要大量人才參與農村建設。

趙一曼不顧身孕,毅然選擇回國組織敵後建設工作,就這樣趙一曼離開了丈夫,孤身一人回到了中國,為此趙一曼和丈夫陳達邦還爆發了激烈的爭吵。

1929年1月,陳一曼生下一名男嬰,取名為陳掖賢。

魚和熊掌難以兼得,趙一曼忙於革命事業,陳掖賢被寄養在陳達邦大哥家中,因此趙一曼對孩子的關懷也就少了許多,導致陳掖賢從小就缺失母愛。而父親陳達邦1942年才回國,陳掖賢同樣得不到父親的關愛,這使得陳掖賢從小就在無人照料的環境下成長。為以後的悲慘結局埋下了伏筆。

九一八事變之後,東北淪為日本人掠奪的資源地。趙一曼臨危受命前往東北領導共產黨的地下工作。面對日本人的掠奪,趙一曼只能組織工人罷工,想要迫使日本人讓步。雖然事與願違,在暴力鎮壓之下,任何的抗議都是無效的。

不過趙一曼依舊出色地完成了東北共產黨網路的建設,先後任滿洲總工會秘書、組織部長,哈爾濱總工會代理書記,中共珠河中心縣委委員,鐵北區委書記等職,在當地積累了很高的威望。

日本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東北人民抱團,這將嚴重影響日本人在東北的掠奪速度。因此趙一曼因此成為了日本人的眼中釘,一門心思想要除掉趙一曼。

1935年11月,趙一曼率領部隊與日軍展開斗爭,但不幸的是趙一曼為掩護部隊腿部受到重創,當即昏迷過去,被一路追趕過來的日軍俘虜。

為了從趙一曼手中拿到情報,日本連夜對趙一曼進行了審訊。日本人幾乎用遍了滿清十大酷刑,但未能從趙一曼口中獲得任何有效的信息。

滿身傷痕的趙一曼口中不斷地念著: 「我的目標,我的主義,我的信念,就是反滿抗日。」 其他的便是隻字不提。

日本人惱羞成怒,放棄了逼供的想法,轉而使用馬鞭再次對趙一曼受傷的腿進行泄憤式的打擊,一直到趙一曼奄奄一息,才被送往哈爾濱醫院。

趙一曼手中有日軍想要的信息,日軍不會讓趙一曼輕易死去。

在哈爾濱醫院治療期間,趙一曼利用各種機會向看守她的警察董憲勛和護士韓勇義灌輸先進思想,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在趙一曼的感召下,二人決定幫助趙一曼逃離醫院。

1936年6月28日,二人雇來一輛小 汽車 ,將趙一曼送到了董憲勛的叔叔家中躲避,打算等過兩天之後,再將趙一曼送到抗日根據地。

1936年6月30日,趙一曼在趕往抗日根據地的路上,被日軍追上,再次被落入日軍魔爪之中。趙一曼被帶回哈爾濱,日軍再次對她使用了慘無人道的酷刑,然而日軍依舊沒拿到任何的有效信息。

兩次酷刑過後,日軍已經知道無法從趙一曼口中獲取任何有用的信息,便打算將趙一曼處死示眾。

1936年8月1日,趙一曼被押往珠河,次日被綁在卡設上遊街示眾,被送往剛行刑場,此時趙一曼大喊 「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中國共產黨萬歲」 等口號。

到了行刑場地,趙一曼站在一塊草坪的中間,幾個日本士兵端著槍指著她,一位日本軍官走到趙一曼的面前說: 「你還有什麼需要說的嗎?」

趙一曼將手中的捲成卷的字條遞了過去,說道: 「把這些話交給我兒子。」

日本軍官接過紙條,向守在一旁的軍警揮了揮手,示意行刑,趙一曼倒在了血泊之中。

時至今日,哈爾濱公安局還保存著兩冊當年的檔案,裡面記載了日本對趙一曼嚴刑拷打的全部過程。行刑過程中使用了烙鐵燙、灌汽油、電刑等慘絕人寰的刑罰……

中央在收到趙一曼英勇就義的消息後,董必武賦詩(節選):

聶榮臻評價趙一曼(節選):

趙一曼犧牲時僅31歲,此時的陳掖賢也只有7歲。孩子對母親的死並沒有什麼概念,從他的幼年記憶中,自己的生活中就沒有母親這個角色,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母親是誰,長什麼樣,甚至不知道是做什麼的。

自趙一曼從蘇聯歸國之後,丈夫陳達邦與趙一曼漸漸淡了感情,便另娶了一位妻子,組建了新的家庭。缺少父愛母愛關照下的陳掖賢,自小就被寄養在伯父陳岳雲家中,養成了內向自卑、不善言談的性格。

隨著陳掖賢年齡的增加,內向自卑的性格逐漸演變成一種孤獨,除了他自己,感覺全世界與他都沒有關聯。

三大戰役取得勝利後,解放軍南下渡江,湖北全境得以解放。陳掖賢的姑姑,也就是任弼時夫人陳琮英立馬找到陳掖賢,將一份重要的「信」交給了他,此時的陳掖賢已經是一個20歲的大小伙。

趙一曼被處死後,那位日本軍官被趙一曼不屈的精神所感動,輾轉將趙一曼留給陳掖賢的字條轉交給了中共,最終這張字條被交到了陳琮英的手中,湖北解放後,陳琮英親手將這封趙一曼的遺書交給了陳掖賢。

這封遺書中寫道:

這是陳掖賢有生以來,第一次與母親的交流,盡管此時兩人已經陰陽相隔。

陳琮英給陳掖賢講完母親趙一曼的一生奮斗史之後,陳掖賢找來了一根針,在自己的胳膊下硬生生地刻下了「趙一曼」三個大字。趙一曼的奮斗史,無疑對陳掖賢是一種巨大的激勵。

1956年,陳掖賢已經成家立業,他再次來到抗日戰爭紀念館,那份母親留給他的遺書在玻璃箱中靜靜地躺著,陳掖賢再也無法忍受心中的苦楚,失聲痛哭。

這份遺書對於共產黨乃至新中國來講,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陳掖賢無法帶走,只好抄錄一份,留作紀念,這是他與母親最後的聯系了。

多年之後毛澤東、周恩來等人都多次提及了趙一曼同志,過問陳掖賢的生活狀態,母親為黨為國家犧牲,不能讓後人心寒。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特別強調優待烈士後人,而母親趙一曼又為共產主義事業作出了突出的貢獻,在中央部門的協調下,陳掖賢得以進入了中國人民大學讀書外交系讀書。

陳掖賢畢業之後,因沉默寡言的性格並不適合「外交工作」,便被分配到北京工業學校任政治課老師。

陳掖賢馬列主義的理論知識十分扎實,並且通曉古今,有很強的古漢語功底,平常在教學研究中表現得很有見地,能深入淺出的講述課程內容,受到同學們的歡迎,這證明將陳掖賢分配到高校十分合適。

中央考慮到趙一曼一家為黨和國家作出了巨大犧牲,以及母親對陳掖賢的虧欠,中央打算撥一筆款發放給陳掖賢做一下彌補。

但陳掖賢的認定母親是為民族解放而犧牲的,是光榮和偉大的,不能用金錢來衡量這種貢獻,因此陳掖賢拒絕了這筆款項。

無疑陳掖賢在精神上是知足的,但卻在生活上有些難以為繼,自我管理能力幾乎為零。

前文提到,由於缺少父愛和母愛的滋潤,陳掖賢的人際交流能力很是低下,更要命的是不會照顧自己,每天都是放任自流,坐吃山空,吃完上頓從來不會考慮下頓。

由於缺少自我管理能力,陳掖賢從來都是以不修邊幅示人,個人儀表問題從來不會在他的考慮范圍內,有時蓬頭垢面就去學校教書。

在他的房間內,似乎是從住進來就沒人打掃的狀態,房間內只有一張床,床上鋪著一張涼席,涼席上有一床被子。房間內遍地的煙蒂,也不會清掃出去。

參加工作後,陳掖賢與學生張友蓮喜結連理,結為夫妻,婚後育有兩個女兒,在妻子的幫助下,個人儀表問題似乎有了些改善,但坐吃山空的習慣仍然沒有改變。

陳掖賢每個月可以從學校領到69元工資,那時候一斤的白菜價格是3分錢,大米價格是6分錢,一元錢可以滿足一個人一周的溫飽。69元的工資水平在當時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即便如此,可陳掖賢依舊要依靠借款度過月末。陳掖賢自小就沒養成儲蓄意識,有多少花多少,從不聽從別人的意見,而到手的工資又不交給妻子保管。而每次到月底,陳掖賢就已經無錢賣糧,只好通過借款維持一家人的生計。

張友蓮參加工作之後,生活很快得到改善,二人工資加起來已經一百多元。但到月底依舊是捉襟見肘,陳掖賢夫妻之間的矛盾也就從此爆發。從那時起,陳掖賢家總能傳出打罵的聲音,夫妻二人經常因為錢的問題大打出手。

1960年,張友蓮由於長期的爭吵和生活壓力,經常性地自言自語,患上了神經衰落,忍無可忍的張友蓮最終提出離婚,結束二人的婚姻關系。

與此同時,北京組織政治老師去公社勞動鍛煉,陳掖賢和曾寶珊一起被下派到公社鍛煉。

來到公社的陳掖賢依舊是沉默寡言,白天陳掖賢隨著隊伍一起下地勞動,晚上就住在老鄉的家裡。

那時候的勞動強度並不高,但正處於三年困難時期,每天只給兩頓飯吃,每頓就是去食堂領一個饅頭,沒菜沒油。

晚飯過後,公 社會 組織「大辯論」,每天晚上的主題都是「糧食夠不夠吃」的辯題,每天這個「辯論會」都會開到半夜。陳掖賢除了下地和開會之外,其餘時間都是躺在床上,一言不發。

從公社回來之後,陳掖賢的工資上漲到了77元,但每到月底還是不夠用。學校領導注意到這個事情的時候,找到曾寶珊和陳掖賢弄了一個三方約定,學校領到讓曾寶珊安排陳掖賢的工資使用情況。

每個月發關餉之後,曾寶珊先幫陳掖賢還清欠款,再買夠一個月使用的飯票,剩下的錢當作零花錢存放在曾寶珊手中,然後將零花錢分成四份,每個星期發一份,這樣就可以保證陳掖賢能吃飽飯,也有錢花。

陳掖賢很快就想到了破解的方法,三番兩頭找到曾寶珊要求提前支取零花錢,但曾寶珊堅持不給,二人互不相讓,還因此爆發過激烈的口角。

見此不成,陳掖賢只好轉向,開始向私人借錢。不過陳掖賢從不會不還錢,第二個月一發工資,上個月的欠賬就會全部還上,但還完錢之後,手頭就沒有多少錢了,只好接著借。

曾寶珊曾質問陳掖賢零花錢為何花得那麼快,陳掖賢回答道: 「我路過金魚胡同的和平賓館,發現那有零售的西鳳酒,一兩2塊7,就買了二兩,一口氣就給喝了。」

二兩酒5元4角,已經是陳掖賢一星期的零花錢了。這只是陳掖賢花錢沒節制的一個縮影而已,還有無數個同類事件發生在陳掖賢的身上。

在一次月底,陳掖賢已經好幾天沒有去學校上課,這讓學校領導很是惱火,便去他家看看發生了什麼事情,結果陳掖賢躺在床上動也不能動,送到醫院才發現這是餓的……

如果說這只不過是陳掖賢的私人問題的話,那真正壓倒他的母親趙一曼帶給他的光環,以及他心中的幾乎瘋狂的偏執。

1960年秋,父親陳達邦看見陳掖賢的生活過於清苦,便把這個從小到大沒有感受到父愛的孩子帶到了政協的餐廳內,陳掖賢第一次用了一張七毛錢的餐券換了一份「紅燒獅子頭」吃。 這頓飯對陳掖賢的思想上產生了極大的動搖,以至於陳掖賢最終選擇自縊。

在陳掖賢自身看來,普羅大眾是眾生平等的,新中國的建立已經徹底地消滅了不平等的建立。這頓「紅燒獅子頭」讓他對自己產生了懷疑: 人是不可能平等的,父親與自己,都沒有和人民一起同甘苦共患難。自己作為趙一曼的後人,卻未能堅守住母親帶來的光環。

陳掖賢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之中,母親犧牲為他樹立起了一個十分宏大的信仰,在這一刻卻被擊了個粉碎。

陳掖賢回到學校,一路上羞愧難當,急忙向學校領導匯報了自己的想法,並寫成了文字材料。校領導只好耐心解釋,政協餐廳是專門照顧民主人士和統戰對象專門設立的,是為他們渡過難關才設置的,並希望他自己不要過度解讀。

但這些解釋並沒能打消陳掖賢心中的煩惱,這些想法開始腐蝕他的心智。在這之後他情緒化十分嚴重,一直到1961年春天,陳掖賢已經無法正常上課,學校擔心他患上了精神疾病,決定送他去安定醫院檢查。醫生診斷之後,決定立即讓他住院治療,幾個月後才恢復正常生活。

那一頓「紅燒獅子頭」只不過是陳掖賢成長之路的一個影子,在他的人生路上,有無數個這樣的影子堆疊而成,最終這些影子形成一面巨大的黑洞,對陳掖賢形成了反噬。

1966年,陳掖賢父親陳達邦受到不公平對待、誣陷直到去世,這對陳掖賢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打擊,這個世界上與他存在聯系的人已經沒有了。

而這也成為了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將陳掖賢壓倒之後,他便再也沒有站起來過。心理和生理的雙重崩潰,陳掖賢最終選擇了一種極端的方式。

1982年8月中旬,陳掖賢已經好幾天沒來上班,為避免發生什麼意外,工友(1969年北京工業學校此時已改為工廠,教職員工全部變為工人)趕忙趕到他的家中,而陳掖賢將自己懸掛在房樑上,早已沒有了呼吸。

在自縊之前,陳掖賢留下了兩封遺書,遺書中寫道:

寫信時的陳掖賢,已經想明白了自己一直活在母親的光環下,但自己卻無法從這個光環下邁出一步,最終選擇自縊解脫。同時也在強調,讓自己的兩個女兒,不要步自己的後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