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市積分落戶條件
北京市積分落戶的條件如下:
1、持有本市居住證,居住證應為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應為男60周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周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
北京積分落戶制是北京市政協建議推行積分落戶政策,以科技貢獻、專業技能、在京時間等指標為考核項,計算非京籍人才的「積分」,積分達標即可落戶北京。北京市積分落戶工作實行年度申報制,一年一次。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指標組成。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持有本市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法律依據】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Ⅱ 在北京想要申請積分落戶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在北京想要積分落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申請呢?在徵求意見稿發布八個月後,北京市政府在2020年的3月7日正式出台積分落戶政策,根據有關報道,來京人員要想在北京落戶,需首先同時滿足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七年以上等四個條件,然後通過九項具體指標進行積分。這份名為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的文件規定,在3月7日出台的文件中,減分項共有兩條,分別是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個人企業法人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申請積分落戶的,每條記錄最高減12分。申請人在本市因違反法律規定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條行政拘留記錄減30分。
Ⅲ 北京積分落戶積分多少可以落戶
法律分析:2021年最高分129.38,最低分即分數線為100.88。2020年最高分124.17分,最低即分數線最低97.13分。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 市政府根據年度人口調控情況,每年向社會公布積分落戶分值。市有關部門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和落戶分值,初步確定年度積分落戶人員,並將其積分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通過後,申請人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 第三章 指標解釋 第十五條 積分指標解釋 (一)合法穩定就業指標:指申請人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各類用人單位就業,且實際就業地在北京市內。合法穩定就業年限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算,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具體年限從1998年7月1日起,以申請人在京正常累計繳納最多的險種月數除以12計算,不包括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中的補繳月數。 (二)合法穩定住所指標:該指標涉及住所的規劃用途均應為住宅類,且自有住所、租賃住所、單位宿舍已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單位宿舍的產權應屬單位所有。本細則發布之日(不含)前在單位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年限計算。本細則發布之日(含)後的在京租賃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台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為准。
Ⅳ 多少積分可以落戶北京
法律分析:落戶積分將由市委市政府根據每年實際申請人員規模情況,結合年度人口調控目標要求,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規模。
法律依據: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Ⅳ 北京落戶政策積分是怎樣的
北京落戶政策積分是怎樣的?北京落戶積分計算的各項內容是:
1.合法穩定就業指標: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合法穩定就業年限的計分標准,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
2.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在自有產權住所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合法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
3.教育背景指標: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37分;
4.職住區域指標:申請人居住地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創新創業指標:申請人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或本市市級獎項的有加分,國家級獎項的最高加12分,市級最高加6分。在高新企業做管理人員最高加6分,認證的創業企業投資或就業最高加6分,孵化器眾創空間投資或就業最高加3分;
6.納稅指標:工資、薪金以及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平均每年在10萬元及以上或投資人按比例平均每年納稅20萬元及以上可以加6分,沒條涉稅違規扣12分;
7.年齡指標: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加20分;
8.榮譽表彰指標:被評選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以上情況加20分;
9.守法記錄指標:申請人在本市因違反有關法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條行政拘留記錄減30分。
(5)如何申請積分落戶北京擴展閱讀
北京落戶積分的計算明細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1.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戶籍制度改革精神,堅持和強化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進一步加強人口服務和管理,逐步有序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工作,緊密結合本市實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2.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積分落戶是指通過建立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可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3.第三條 堅持公平公正、總量控制、存量優先、有序推進的原則,穩步實施積分落戶制度。
4.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持有本市居住證;
②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③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④無刑事犯罪記錄。
Ⅵ 北京積分落戶2022年新政策
2022北京積分落戶新政策:
1、就業穩定有加分,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投資企業,或個體商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每年積3分。
2、住所穩定,申請人擁有房產連續居住每年積1分,或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連續居住每年積0.5分。
3、學歷加分,申請人取得的的學歷越高積分越高,只取最高項不累加。大專、高職積10.5分;大學本科15分;碩士26分;博士學位37分。北京積分落戶咨詢中心提醒,再取得學歷的過程中所積社保、住房分數,與學歷不疊加。
4、北京積分落戶申請人居住地在市內六區專業到本市其他行政區每年加2分,最高6分。工作居住全部在北京其他行政區的每年4分,最高12分。
5、北京積分落戶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加20分。申請人近3年連續納稅,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加6分:工資、薪金以及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平均每年在10萬元及以上。
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人,根據企業已繳納的稅金,以其出資比例計算納稅額,平均每年納稅20萬元及以上。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
6、北京積分落戶申請人獲得以下榮譽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評選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國家相關表彰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
Ⅶ 如何申請北京積分落戶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由用人單位統一向有關部門申報。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持有本市居住證
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無刑事犯罪記錄
【積分落戶分值】
市政府根據年度人口調控情況,每年向社會公布積分落戶分值。市有關部門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和落戶分值,初步確定年度積分落戶人員,並將其積分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通過後,申請人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由市有關部門對積分落戶指標體系適時提出調整方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Ⅷ 北京積分落戶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北京積分落戶申報條件:
1、持有本市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要在北京申請積分落戶,還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指標:
1、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在京就業或投資滿1年及以上,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
2、有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住滿1年及以上:合法穩定住所包括出租房、單位宿舍、自有住房,以上三類住所需提供租賃合同、房產證等有效證件。在自有產權住所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合法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
3、教育背景指標: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37分。
4、職住區域指標:申請人居住地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創新創業指標:申請人在創業大賽中獲得國家或北京市級別獎項的,可獲得相應加分任高管、核心技術人員的,可相應加分業投資的可獲得相應加分。
6、納稅指標:
①平均個人所得稅納稅10萬元/年及以上②個體工商戶平均納稅15萬元/年及以上③投資人、股東等納稅20萬元/年及以上。
7、年齡指標: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加20分。
8、榮譽表彰指標:獲得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等榮譽的申請人加20分。
9、守法記錄指標(減分項):
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申請人在本市因違反有關法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條行政拘留記錄減30分。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
第二條 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本市積分落戶實施工作的組織管理。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本市積分落戶工作統籌協調。市委宣傳部、首都文明委、市總工會、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按照職能和職責分工,負責本市積分落戶指標審核、手續辦理等工作。各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指定相關部門負責部分積分指標的現場審核及政策咨詢等工作。
第四條 本市積分落戶申報審核工作主要依託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
第五條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需通過所在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提交積分落戶申請。申請人應在用人單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在系統注冊通過後,登錄系統填報個人積分指標信息,並經用人單位在系統內審核確認後提交。在申報階段內,提交的積分指標信息可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