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福州一般社區里的水電費多少錢
福州市的電業局已於2001年完成一戶一表(終端用戶)改造。
改造後的電費(居民)自2006年6月30日起實行分檔計價,具體方案如下:
第一階梯:150千瓦時以下,單價:0.4463元
第二階梯:150千瓦時至400千瓦時,單價:0.4663元
第三階梯:401千瓦時以上,單價:0.5663元
合表用戶不實行分檔計價,按單價0.4643元計價。
投訴或咨詢電話:95598
福州市目前只有部分居民實行一戶一表(終端用戶)改造。
改造後的水費(居民)也實行分檔計價。
具體標准如下(該標准已經物價局審核):
第一階梯:0至18噸,水價1.200元 污水價:0.850元(合計:2.050元)
第二階梯:18至25噸,水價1.800元 污水價:0.850元(合計:2.650元)
第三階梯:26噸以上,水價2.400元 污水價:0.850元(合計:3.250元)
垃圾費每戶:0.000元。
未實行一戶一表(終端用戶)改造的,由於總表和分表中的差價可能由用戶共同分攤,因此可能造成費用增加。
已實行終端收費的用戶,可撥打以下電話進行自來水方面的咨詢及投訴:
1、水表、表外管損壞請掛報修電話:87548855
2、抄表咨詢:83798345
3、收費咨詢:87643303
4、業務受理:87505482
未實行終端收費的用戶,除撥打以上電話進行咨詢外,還可致電轄區內的物業服務中心進行咨詢、投訴。
對於物業服務中心不按標准進行收費的,可撥打物價局投訴電話12358投訴。
當消費者權益被侵害時,可撥打12315維權。
對於各單位不作為的,可撥打12345市長熱線進行投訴。
以上信息仍有不明之處,我也不知道可以再咨詢什麼單位了。
Ⅱ 福州租房水費8元一噸貴嗎
貴。水電費這種東西是居民生活的必需品,也都是國家統一標價的,如今的水位是三塊左右,加上排污費,合計起來也就四塊左右一噸水,那麼八塊錢的水費一噸,顯然是貴的,這個價格肯定是不合理的。
Ⅲ 福州水一噸多少錢
水費按立方米收取,具體如下:
1、城鄉生活取用水(一類區):0.1元每立方米;
2、城鄉生活取用水(二類區):0.08元每立方米;
3、工業取用水(一類區):0.12元每立方米;
4、工業取用水(二類區):0.1元每立方米;
5、除工業取水之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取用水(一類區):0.16元每立方米;
6、除工業取水之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取用水(二類區):0.13元每立方米。
(3)福州市水費是多少擴展閱讀:
節水意識:
1、節水型社會
在水量不變的情況下,要保證工農業生產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良好的水環境,必須建立節水型社會。其中包括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在工農業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的方方面面,大力提高水的利用率,要使水危機的意識深入人心,養成人人愛護水,時時、處處節水的局面。
2、真正節水
不明白「節水」二字真正含義的人,總是錯誤地認為,節水是限制用水,甚至是不讓用水。其實,節水是讓人合理地用水,高效率地用水,不會隨意地浪費。專家們指出,運用現有的技術和方法,農業可以減少10%-50%的需水,工業可以減少40%-90%的需水,城市減少30%需水,都絲毫不會影響經濟和生活質量的水平。
Ⅳ 福州的水費現在是多少錢一噸啊
已實行一戶一表改造(戶外表)的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第一級為每戶每月0噸到18噸(含18噸),水價為2.05元/噸;第二級為18噸到25噸(含25噸),水價為2.65元/噸;第三級為25噸以上,水價為3.25元/噸。若尚未安裝一戶一表,即未由供水企業實施戶表改造的居民(戶內表),生活用水實行季節性加價,每年的6月到10月用價,在居民生活用水基礎水價的基礎上加價20%,即2.29元/噸,其餘時間均為2.05元/噸
Ⅳ 福州水費價格是多少
一、對城區自來水價格進行結構性調整,調整後各類用水價格如下:
民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市政、環衛、綠化、消防等公共用水)1.70元/噸;特種行業用水(包括桑拿、洗車、足浴、純凈水業)3.00元/噸;其他行業用水(除民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外的所有用水)1.90元/噸。以上價格均指終端基礎水價,包含水損耗、管網增壓改造(含增壓電費)、設施設備運行維修養護等費用。
二、城區來水價格結構性調整實施辦法。
根據我市城區自來自水價格實施終端水價制度工作安排以及各類用戶實際情況,對各類用戶價格調整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分步和一步調整到位辦法,即:對居民生活用水和其他行業用水價格分二步調整到位;對市政、環衛、綠化、消防等公共用水價格和特種行業用水價格一步調整到位。具體辦法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見水量起由1.20元/噸調整為1.40元/噸;自2011年9月1日抄見水量起,在全市抄表收費到戶工作基本完成前提下,由1.40元/噸調整為1.70元/噸。
2、其他行業用水價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見水量起由1.40元/噸調整為1.70元/噸;自2011年9月1日抄見水量起由1.70元/噸調整為1.90元/噸。
3、市政、環衛、綠化、消防等公共用水價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見水量起由1.20元/噸調整為1.70元/噸。
4、特種行業用水價格:自2010年9月1日抄見水量起由2.00元/噸調整為3.00元/噸。
供水企業抄表服務到終端用戶後,應承擔供水到樓高九層(含九層)以下建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用戶不再分攤與供水服務相關的費用。對高層(九層以上)建築用戶,供水企業按政府制定的終端價格抄表收費到戶(不再分攤水損),其二次增壓供水發生的設施維修養護及增壓電費仍按現有管理模式另行分攤。
這個是最新的了。不過現在要交的錢中還包括污水費、垃圾費等代收費用。親 望采耐
Ⅵ 福州現在的水費是多少
福州市目前只有部分居民實行一戶一表(終端用戶)改造。
改造後的水費(居民)也實行分檔計價。
具體標准如下(該標准已經物價局審核):
第一階梯:0至18噸,水價1.200元 污水價:0.850元(合計:2.050元)
第二階梯:18至25噸,水價1.800元 污水價:0.850元(合計:2.650元)
第三階梯:26噸以上,水價2.400元 污水價:0.850元(合計:3.250元)
垃圾費每戶:0.000元。
未實行一戶一表(終端用戶)改造的,由於總表和分表中的差價可能由用戶共同分攤,因此可能造成費用增加。
已實行終端收費的用戶,可撥打以下電話進行自來水方面的咨詢及投訴:
1、水表、表外管損壞請掛報修電話:87548855
2、抄表咨詢:83798345
3、收費咨詢:87643303
4、業務受理:87505482
未實行終端收費的用戶,除撥打以上電話進行咨詢外,還可致電轄區內的物業服務中心進行咨詢、投訴。
對於物業服務中心不按標准進行收費的,可撥打物價局投訴電話12358投訴。
當消費者權益被侵害時,可撥打12315維權。
對於各單位不作為的,可撥打12345市長熱線進行投訴。
以上信息仍有不明之處,我也不知道可以再咨詢什麼單位了。
Ⅶ 2021年福州水費是不是上調
您好,2021年福州水費是上調了。
階梯式計量水價,對已實現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居民用戶實行階梯式計價,用水量0~18噸(含18噸),每噸2.25元(1.4元基礎水價+0.85元污水處理費);19~25噸,每噸2.95元(2.1元基礎水價+0.85元);26噸(含26噸)以上,每噸3.65元(2.8元+0.85元)。
季節性加價:對目前尚未實現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而無法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的居民生活用水,每年6月到10月(7月-11月抄見水量),每噸季節性加價20%,上調0.28元/噸。上調後為2.53元/噸。
累進加價:對行政公共用水、特種行業用水和其他行業用水實行累進加價,加價方式按照原水價文件執行。
Ⅷ 2021年福州閩侯甘蔗街道水一噸多少錢
摘要 一、自來水價格: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2、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3、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4、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5、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6、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7、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Ⅸ 福州市的水電費多少錢啊
水費(與用水性質有關):
生活、事業單位用水2.05元/噸
商業用水2.5元/噸
特種行業用水3.5元/噸
Ⅹ 福州水費標准怎樣的
福 州 市 物 價 局 文 件
榕價商[2007]33號
福州市物價局關於核定住宅小區供水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
福州市自來水總公司:
你司《關於請求核定小區供水服務價格的報告》悉,為貫徹《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促進我市住宅小區(含新村樓院,下同)水表抄表到戶工作順利實施,實現供水企業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經報市政府同意,核定我市住宅小區供水服務項目收費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供水服務項目收費標准
1、抄表人工費:戶內水表0.06元/噸;戶外水表0.03元/噸。
2、水表輪換費:0.05元/噸。
3、小區供水損耗費:戶內水表0.19元/噸;戶外水表0.13元/噸
4、小區供水管網及設備(含水泵及控制設備)維修養護費:0.06元/噸。
以上收費標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執行,試行一年。具體執收時間由供水雙方以供水合同形式約定。
二、徵收住宅小區供水服務費後,水表安裝在戶外的二次轉供水用戶不再實行季節性加價,根據用戶用水量實行階梯式水價;水表安裝在戶內的二次轉供水用戶用水仍按照原規定實行季節性加價。
三.市自來水總公司供水區域,原由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服務費中包含有供水服務相關費用的必須相應剝離。經研究,剝離標准不分收費等級統一為每平方米0.03元。由業主或業委會與物業企業協商議定收費標準的住宅小區其物業綜合管理服務費若包含供水服務收費相關費用可參照上述規定,自行商定剝離標准。剝離費用工作與徵收供水服務費同步實施。
(福州市物價局公章)
二00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