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福州資訊 » 福州唐寧壹號套內面積是多少
擴展閱讀
in88在福州哪裡 2025-05-25 19:48:21

福州唐寧壹號套內面積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7-30 22:07:23

A. 恆榮•唐寧壹號怎麼樣好不好值不值得買

樓盤名稱:福州恆榮•唐寧壹號

城市:福州

樓盤位置:福州市金港路北側

開發商:恆榮集團

產權年限:70年

建築類型:高層,

其他交通方式:恆榮唐寧壹號位處長樂金峰核心區,毗鄰城市主幹道臚峰大道及金港路,金港城商業中心舉步即達,近享行政中心,市民廣場,永輝超市,金峰客運站,酒店等頂級配套,金峰小學,金峰中心小學,長樂二中,金峰中學等多所學校環伺,繁華生活由此開啟。

規劃信息:其佔地面積為36916.06平方米,容積率,綠化率55%,共13棟樓,停車位車位總數:912,1:1.09

周邊配套:周邊醫院:長樂市第二醫院
周邊幼兒園:金峰中心幼兒園
周邊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
周邊景觀:項目內部清澈河流貫穿社區

(所載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售樓處信息為准。)

買新房,就上搜狐焦點網

B. 福州長樂筱程商品房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5

C. 裝修全包如何算面積,是按建築面積算還是按套內面積算

全包裝修的面積計算一般分為兩種,按照建築面積去計算,然後列出具體裝修要求後,雙方協商按每平方米多少錢包干。
或者分項目來計算面積,這種目前是比較多一種計算面積方法:一般分包清工和包工包料,包工包料又分包主材和不包主材,另外你還可以按照不同的工種來裝修,一般裝修泥水、水電、木作和油漆四個方面項目。
裝修房子選好裝修公司,可以為您節省很多不必要的開支。相對同類裝修公司來說,聚通的性價比更高;聚通公司的報價服務體系均採用了數字系統化管理,為消費者提供精準的價格體檢;自2018年以來聚通集團年營業額均達到近20個億的銷售目標,如此之多的消費者選擇了聚通,用親身體驗回答了對聚通的疑問。好不好、貴不貴、性價比高不高,消費者的意見最為直觀;20年的售後質保承諾和建材交易市場(自營百家宜專業選材商城,上百家一線建材品牌上千種熱銷單品均通過嚴苛的評審准進機制後一戶一檔管理,同品牌同型號平價銷售,承諾貴一返五)作為後盾,讓每一位選擇聚通的業主感到滿意
更多詳情,關注聚通。

D. 樓房的外牆是五零強套內是三七牆它的使用面積應該是多少呢120平的房子

樓房的外牆是五零強套內是三七牆,120平的房子使用面積大概是90平米左右。

E. 恆榮•唐寧壹號周邊環境怎麼樣生活便利嗎

城市:福州

樓盤名稱:福州恆榮•唐寧壹號

其他交通方式:恆榮唐寧壹號位處長樂金峰核心區,毗鄰城市主幹道臚峰大道及金港路,金港城商業中心舉步即達,近享行政中心,市民廣場,永輝超市,金峰客運站,酒店等頂級配套,金峰小學,金峰中心小學,長樂二中,金峰中學等多所學校環伺,繁華生活由此開啟。

規劃信息:其佔地面積為36916.06平方米,容積率,綠化率55%,共13棟樓,停車位車位總數:912,1:1.09

周邊配套:周邊醫院:長樂市第二醫院
周邊幼兒園:金峰中心幼兒園
周邊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
周邊景觀:項目內部清澈河流貫穿社區

(所載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售樓處信息為准。)

買新房,就上搜狐焦點網

F. 唐寧壹號怎麼樣好不好值不值得買

樓盤名稱:丹東唐寧壹號

城市:丹東

樓盤位置:國門灣唐寧壹號

建築類型:板樓,

其他交通方式:303、環路、204路公交車

規劃信息:其佔地面積為153300平方米,容積率,綠化率40%,共0棟樓,停車位地上停車位

周邊配套:小區內部配套:綜合商場: 黃金坪,項目自帶3萬㎡商業街

(所載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售樓處信息為准。)

全面及時的樓盤信息,點擊查看

G. 面積129.19套內是98.12公攤面積多少

答:這個題由於沒有用標點符號分段,意思不明確。所以,可以理解為求兩種意思,兩種意思就有兩種演算法,兩種不同結果。第一種,求公攤面積,即總面積一套內面積=129.19一98.12=31.07米²。第二種,求套內面積是公攤面積的多少倍,即,129.19÷98.12≈1.32倍。

H. 套內面積怎麼算 按套內建築面積買房關注50個問題

您好!
A 關於涉及新《辦法》的相關解釋
1.為什麼《辦法》要規定預售商品住宅實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主要是為了方便購房人測量所購房屋的面積,並確定所購房屋的實際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面積大小是否相符及誤差率大小。在《辦法》頒布之前,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建築面積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還可以按套(單元)計價。於是,許多開發商在預售商品住宅時採用按建築面積或按套(單元)計價的方式進行,由於這兩種方式在檢驗開發商實際交付的房屋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面積是否相符時,購房人都要無一例外的測量公用分攤建築面積,而公用分攤建築面積又由於計算方式復雜、計算難度較大、費用較高等原因而使得單個購房人很難獨立完成,不利於切實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為改變這一狀況,《辦法》明確規定,預售商品住宅實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這樣,購房人就可以繞開公用分攤建築面積這一難題,能夠比較方便地測量所購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並據此判斷開發商是否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權益。

2.預售商品住宅實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是否會引起商品住宅價格的變動?
預售商品住宅實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會引起商品住宅單價的變動,即商品住宅單價會提高。但不一定會引起商品住宅總價的提高。因為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開發商會將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的成本計入套內建築面積,從而提高商品住宅銷售單價,但同時,商品住宅的計價面積也不再包括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故而除開發商有意抬高總房價外,購房人實際負擔的總房價款並不會提高,基本上應當相當於以前的總房價。至於商品住宅單價上升的幅度是多少的問題,除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由政府限價外,其它商品住宅的單價應由開發商根據成本及收益等進行獨立核算、定價。
3.什麼是套內建築面積?
按照《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暫行規定》第四條的規定,商品房的套內建築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台建築面積之和。即: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台建築面積。
4.套內使用面積如何計算?
套內使用面積是套內房屋使用空間的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按照建設部《住宅建築設計規范》的規定,套內使用面積的計算按房屋是否為住宅適用不同的計算規范。其中,住宅的套內使用面積的計算方法為:①套內使用面積包括卧室、起居室、過廳、過道、廚房、衛生間、廁所、貯藏室、壁櫃等分戶門內面積的總和;②躍層住宅中的戶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③不包含在結構面積內的煙囪、通風道、管道井均計入使用面積;④內牆面裝修厚度均計入使用面積。住宅之外的其他建築或專有建築套內使用面積的計算可參照住宅或按專用建築設計規范的規定進行。
5.套內牆體面積如何計算?
套內牆體面積是指商品房各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商品房的套內牆體分為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其中,共用牆是指商品房各套之間分隔牆、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非共用牆是指專為商品房所有人或使用人使用的牆體。按照《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暫行規定》的規定,商品房套內牆體面積的計算方法為: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6.陽台建築面積如何計算?
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的規定,陽台建築面積按陽台外圍與房屋外牆之間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封閉式陽台的建築面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挑陽台(底陽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凹陽台按其凈面積(含擋板牆牆體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半挑半凹陽台的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凹進部分按其凈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7.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建築面積計價嗎?
可以。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商品房銷售的計價方式分為三種,分別是按建築面積計價、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按套(單元)計價。所以,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建築面積計價。但預售商品住宅的銷售除外,《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預售商品住宅自2003年12月1日起應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8.什麼是建築面積?如何計算?
建築面積是指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含2.20m)的永久性建築。國家對於建築物建築面積的計算有著嚴格的法律規定,比如,關於建築物玻璃幕外牆牆體是否計算建築面積的問題,建設部《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同一樓層外牆,既有主牆,又有玻璃幕牆的,以主牆為准計算建築面積,牆厚按主體厚度計算;各樓層牆體厚度不同時,分層分別計算。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的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即,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共有建築面積。
9.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預售商品房
進行轉讓時是否也必須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不是。因為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預售商品房通俗地講就是指開發商賣給普通購房人的用於居住的商品房,而如果購房人將該套住房進行轉讓,那麼該住房已經變為二手房,不再是預售商品住宅,所以沒有必要執行只有預售商品住宅才必須執行的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政策。
10.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房屋如何換算成以建築面積計價?
很簡單,用房屋總價款除以房屋建築面積就可以了。比如,一套套內建築面積為80平方米、建築面積為100平方米的預售商品房總價為40萬元,那麼,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它的銷售單價為每平方米5000元人民幣;按建築面積計價,它的銷售單價為每平方米4000元人民幣。
11.預售商品住宅實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後,購房人怎樣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公用分攤建築面積部分的權利?
這個問題比較難。因為由於種種原因,購房人很難確切知道自己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數是否合理,也很難知道開發商交付的房屋的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否違約;同時,購房人也很難切實行使對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的建設、使用的監督管理權利,因為這部分權利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應當是由所在社區的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行使的,單個購房人無法行使或決定。所以,預售商品住宅實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後,如何維護購房人對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的權利仍然是擺放在所有人面前的一個難題。
B 關於公攤面積
12.什麼是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幢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未經全體共有人或業主大會依法定程序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侵佔或改變全樓公用建築空間原始設計的使用功能。
13.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原則是什麼?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的原則有以下三點:①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②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多次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分別計算分攤系數。各套商品房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各次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③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分攤的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14.整幢樓的哪些公用面積可以分攤?
整幢樓的以下公用面積可以分攤:①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衛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室、物業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②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15.哪些建築面積不應分攤?
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被分攤的部分有:①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②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③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16.開發商應當向購房人明示哪些公攤情況?
在預售商品住宅之前和商品房竣工之後,開發商應當向購房人明示下列分攤情況:①被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②參與分攤共用建築面積的商品房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分攤系數 ;③不分攤的共用部位。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除法定情形外,開發商兩次向購房人兩次明示的內容應當一致,否則,購房人就可以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17.購房人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規定,各套(單元)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套內建築面積,而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整棟建築物的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其中,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等於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應扣除整幢樓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
18. 物業管理用房的分攤有什麼規定?
為防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企業以物業管理用房的名義侵佔、使用小區房屋,提高購房人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從而增加購房人的經濟負擔,我國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新建小區房地產項目的物業管理用房面積最高不得超過該棟樓建築面積的6‰。
19.對於公用建築面積部位的建設與使用,購房人有無知情權?
當然有。因為購房人購房的商品房的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公用分攤建築面積兩部分組成,套內建築面積歸購房人個人所有、自己使用;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幢樓業主共同所有,購房人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義務。而且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選舉、參加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等形式參與、決定商品房公用建築面積部位的建設與使用。此外,《辦法》明確規定開發商應向購房人明示公用分攤部位的功能及具體情況,這就以法律形式賦予了購房人對商品房公用分攤部位的建設與使用的知情權。
C 關於合同及其違約責任
20.預售商品房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載明的預售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實測面積發生誤差時,應當怎樣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按照《辦法》規定,預售商品房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售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實測面積發生誤差時,應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合同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①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面積結算房價款;②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依照本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行;③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 以內(含3%)、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的,購房人有權退房。預購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預購人提出書面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退還預購人已付房價款及其利息;購房人不退房的,根據實測面積結算房價款。
21.預售商品房按照套(單元)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建築面積與開發商實際交付房屋的建築面積發生誤差,應當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嗎?
按照《辦法》的規定,預售商品房按照套(單元)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詳細約定商品房的套型、詳細尺寸和誤差范圍及處理方式並附平面圖。按照套(單元)計價的預售商品房實際交付時,房屋的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建築面積)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之內的,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合同未作約定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
22.開發商向購房人公示的預測面積及公用分攤情況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辦法》規定,在預售商品住宅之前,開發商應向購房人公示預售商品住宅的預測面積及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情況。上述公示的某些內容,比如預售商品住宅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等是寫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因而具有法律效力。對於沒有寫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公攤部位的情況,購房人可通過與開發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合同附件的方式加以約定,使其成為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條款。
23.按套內建築面積售房,是否需要修改合同條款?
現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中,已經包括了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相關內容。因此,按套內面積售房,如果僅限於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的計算這些問題,現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內容可以不作太大的調整。
現在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監制的示範文本。其中第四條預設了按照建築面積計價、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和按套(單元)計價三種計價方式供選擇。今年12月1日後預售商品住宅的,直接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即可。相應地,現在使用的合同標准文本中也有按套內面積計價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原則的選項可供選擇。所以,12月1日以後預售的商品住宅,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之規定,應當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而現在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標准文本中有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相應可供選擇項,故無需對現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內容作太大的調整。
24.按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後,合同附件二《公攤部位》怎麼體現?
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售房,《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仍是購房合同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以下簡稱「說明」),在按建築面積計價時,這一說明至少有二個意義,一是能說明分攤的組成,與購房總款有關;二是與產權登記中共有產權部分數據有關。如改用套內建築面積價,對購房總款的影響變得不是那麼直接,但還是有關業主哪些部位擁有共有產權這個問題。所以附件二仍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
25.在簽訂補充協議時,應增加哪些補充條款?
按照套內建築面積預售商品住宅,面積確認及面積誤差處理都是以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這時客戶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就公攤這一部分對開發商有個約束。這里需要交待的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並不是說公攤這部分就由開發商來承擔了,實際上開發商會將用於公攤這部分的成本乃至利潤分攤到單價中,勢必會造成商品房單價數值上的增加,而購房者對房價會有個心理價位,如果單價過高的話,勢必影響售房,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為了降低成本,可能會盡可能地降低公攤部位的面積,而公攤如果過少的話,無疑是會影響居住品質。最簡單的,如樓梯過於狹窄,就會造成日常出入的不便,影響樓盤的品位。
26.在法律意義上,按套內建築面積銷售會產生哪些風險?購房人該怎麼規避?
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按套內建築面積預售商品住宅也同樣存在弊端,最直接的可能是,因為過於注重商品房單價及自身所購商品房本身的狀況而忽視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築面積構成,結果交房後才發現許多不如意的地方,如門廳、電梯轎廂、樓梯過小過窄等情況而不適於居住等,這些是按套內建築面積預售商品住宅的風險所在。購房人在買房時,如有可能要將出賣人關於這些方面的承諾寫進合同的補充條款中,這是規避風險、保證樓盤品位的方法之一。
27.購房人是否有必要在合同附件中與開發商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和產權?
沒有必要在合同附件中與開發商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和產權。
第一,《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註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第三條中需要分別填寫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築面積的數據。所以,無需再在附件中與開發商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
第二,產權證中明確標注有所購房屋的建築面積為多少,套內建築面積為多少,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築面積為多少。所以買受人無需再在附件中與開發商約定公攤面積的產權。
28.按套內面積銷售後,公攤面積的產權在法律上應該如何界定?業主是否在公攤面積上享有與按建築面積銷售同等的權益?
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套內建築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按照此條規定,對於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買受人享有共有產權。按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和按建築面積銷售,業主在公攤面積上享有同等的權益。
29.12月1日以前購買的房屋,在轉手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中只是對預售商品住宅規定應當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即符合這樣二個條件的情況下才屬應當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一是預售;二是商品住宅。對已購商品房的轉讓並未規定必須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所以基本不產生影響。
30.在商品住宅按套內建築面積預售後,依據相關法規,建築面積的計量方式是否存在變動?
沒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即建築面積是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這兩個部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中都需明確寫明。而分攤的共有 建築面積是由附件二為依據得來的。
31.按套內建築面積買房後,按建築面積收取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物業管理費用由很多部分組成,可以參照《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中最後有一條說明「本標准中平方米系指建築面積。」《北京市居住小區(普通)委託管理收費標准(試行)》中也有說明,其中的平方米指建築面積。但這里尚需說明的是有些收費是以戶為單位計收的,只有以每平方米為單位計收的項目,才是以建築面積來計收的。
D 關於測繪
32.為什麼說購房人單獨請人測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的可行性比較低?
購房人自己請人測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的可行性很低。原因有以下三點:①按照我國現有法律的規定,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及程序非常復雜,購房人如果想知道自己所購的房屋的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多少,不僅要了解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及各套套內建築面積等數據,而且要了解整棟建築物的某些組成部分是否被重復分攤,分攤次數是多少等情況。而要了解這些數據或情況,對於購房人來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②根據我國房產測繪法律、法規的規定,購房人重新測繪時應當繳納測繪費用,但測繪費用是以測繪面積為標准進行收取的,一般情況下,一幢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少則幾千平方米、多則上萬平方米、甚至更多。對購房人來講,這是一筆不小的支出。③由於沒有強制的行政及司法權利,開發商及同幢樓的其他購房人並無配合測繪的義務,所以,一旦出現開發商或其他購房人不配合測繪的情況,購房人即便有錢請人測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測繪行為最後也可能因為無法取得實際數據或資料而無果而終。
33.購房人自己請人測的面積可以作為產權登記的依據嗎?
在開發商無異議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京國土房管法[2003]531號《關於推進商品房測繪市場化有關試行規定的通知》的規定,購房人如果認為開發商出具的面積測繪數據不準確,可以委託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對所購房屋的面積進行重新測繪,並將重新測繪成果告知開發商,如果開發商對購房人重新提供的測繪成果無異議,則買賣雙方可以直接按購房人提供的測繪成果結算房價款,並進行產權登記;如果開發商對購房人出具的測繪成果有異議,那麼,購房人出具的測繪成果就不能直接用於產權登記。
34.購房人應當如何委託房產測繪機構進行面積測繪?
購房人可在市房產測繪服務大廳自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房產測繪單位為自己進行面積測繪。委託時,購房人應當依法繳納測繪費用,並與房產測繪單位就測繪事宜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應當包括測繪項目的基本情況、完成期限、收費標准、成果質量要求、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35.開發商明示的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有什麼不同?
根據《辦法》的規定,開發商在預售商品住宅之前及商品房竣工之後應當兩次向購房人公示面積(包括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公用建築面積)測繪結果。這兩個階段的測繪結果的性質具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商品房項目預售面積的預測數據,是根據設計圖紙量算出來的;後者則是對已經竣工、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完畢後的房屋的面積、位置等進行實地測量的數據,是產權登記數據。預測數據與實測數據是否相符及誤差率多少等是購房人考察開發商在面積問題上是否違約的重要標准。
36.商品房測繪如何收費?
商品房測繪單位承擔測繪項目的收費標准應當按國家測繪局於2003年頒布的《測繪工程產品價格》的有關規定執行,按照該規定,不同類型的商品房測繪收費標准不同,其中,住宅用房按分戶圖進行測繪的價格為1.36 元/ 平方米,寫字樓的測繪價格為2.04元/平方米。
37.購房人提供的測繪成果與開發商提供的測繪成果發生矛盾怎麼辦?
如果購房人根據法定程序提供的測繪成果與開發商提供的測繪成果發生矛盾,那麼,購房人可以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或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時,購房人以己方的測繪成果作為支持己方請求的證據、開發商不認可的,購房人可以和開發商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重新測繪;無法共同委託的,人民法院可指定有資質的測繪單位重新進行測繪。重新測繪的測繪成果可以作為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裁決)的依據。
38.購房人如何監督測繪單位依法測繪?
我國目前法律尚未授予行政機關對測繪單位的測繪行為進行監督的權利。因此,測繪單位的測繪行為更多的要依靠委託人(購房人或開發商)的監督來實現。《辦法》明確規定,測繪機構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技術規范進行實測,並對測繪成果質量承擔責任。以上規定是購房人監督測繪單位的重要法律依據。購房人可以據此在與測繪單位簽訂的測繪合同中明確約定測繪數據發生誤差、測繪成果存在質量問題等事項的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9.哪些單位可以接受購房人委託進行面積測繪?
根據京國土房管法[2003]531號《關於推進商品房測繪市場化有關試行規定的通知》的規定,以下26家測繪單位可以接受購房人或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委託進行面積測繪,分別是:北京市房地產勘察測繪所、東城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測繪所、西城區房地產測繪所、崇文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測繪隊、宣武區房地產測繪所、朝陽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測繪隊、海淀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測繪隊、豐台區房屋經營管理服務中心測繪隊、石景山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測繪隊、順義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測繪所、通州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測繪所、大興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測繪所、(房山區)天地鴻圖測繪所、門頭溝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測繪所、懷柔區房地產勘察測繪所、延慶縣房地產勘察測繪所、密雲縣房地產測繪所、平谷區房地產測繪所、北京華夏經緯測繪技術有限公司、北京鼎春德正測繪中心、中興兆業房屋面積測繪公司、北京新興華安房地產工程測繪事務所、北京昌房房地產測繪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北京京恆實測繪技術有限公司、北京首益佳房地產經紀中心、北京房屋面積計量站。
E 關於其他相關費用
40.預售商品住宅實行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後,購房人應繳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會發生變化嗎?
不會。按照《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試行)》及各地的物業管理實踐,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是以建築面積為單位進行的。收費標准根據物業管理企業所提供服務的性質、特點等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經營者定價。由此可以看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額度不會因預售商品住宅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而發生變化,它只與購房人所購住宅的建築面積和所在社區物業服務費標准有關。
望採納,謝謝

I. 北京有哪些小區

你說的應該是海淀區吧,目前北京有14個區,分別是:東城區、西城區、海淀區、豐台區、朝陽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昌平區、房山區、大興區、通州區、順義區、平谷區、懷柔區、以及2個縣:延慶縣、密雲縣。

在此祝你工作順利,笑口常開。

J. 新鄭龍湖鎮唐寧壹號郵編·

郵編查詢
451191 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龍湖鎮唐寧壹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