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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農田徵收每畝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2-07-31 07:34:49

A. 農村土地徵用每畝補償多少錢

截止2019年12月:

農村土地常見的類型有旱地、水田、林地、菜田、住宅、道路、荒山荒地等,種類不同補償金額也不同,具體如下:

1、旱地分為耕地旱地和農田旱地,徵收補償標准都是一畝補5.3萬元。

2、水田分為耕地水田和農地水田,其中耕地水田是每畝地補償9萬元,農地水田一畝補償9.9萬元。

3、徵收林地及農用地一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農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等,一畝補償2.1萬元。

註:以上只是發達地區的效果補償,具體補償標准要按照你所在地區的相關補償文件為准。如湖南省最新補償通知中,長沙市一區域99000元/畝(一區域為市中心),二區域84000元/畝(二區域指離市中心遠一點地方),三區域78000元/畝。而邵陽市一區域補償71500元/畝,二區域62400元/畝,所以每個地區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

(1)福州市農田徵收每畝多少錢擴展閱讀:

面臨征地時,農民簽合同要注意以下這幾點,謹防補償款少給或掉入陷阱。

1、空白條款莫簽字。征地工作往往很難做,一般會找村幹部挨家挨戶去動員和宣傳,還會給很多口頭承諾,目的是讓農民在協議書上簽字,這時候大家一定要認真看清協議上的每一個字,千萬不要被忽悠了。

2、征詢意見表要仔細填寫。農民作為被徵收土地的主題,對徵用的土地補償標准及安置途徑等都有申請聽證的權利,這個是在征遷過程中必須要履行的流程,農民們要仔細填寫後簽字確認。

3、征地協議要仔細審核。協議中會對土地徵收過程中涉及到的各項條款都有明確的說明,包括徵收的補償標准,對農民的安置政策等,如果農民自己看不懂,可以請相關方面的法律人士來幫助解答,千萬不要聽信別人一面之詞拿起就簽了。

B. 國家徵收農田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1、 徵收耕地補償標准: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2、 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准: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徵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C. 徵收農村土地的補償是多少錢一畝

(一) 征地補償
1、 徵收耕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D. 農村征地一畝補償多少

一、農村征地補償每畝多少

征地補償標准如下:

1、 徵收耕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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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農田征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各地標准不一。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各地標准不一,需要由當地政府制定並公布。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哪些內容

在國有土地上徵收房屋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補償的范圍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電氣、空調移機、裝飾裝修及相關設施設備損失等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四)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E. 2021年農田徵收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F. 基本農田國家徵用多少錢一畝

法律分析:1、 徵收耕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准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