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市地方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一)福州市鼓樓區地方稅務局直屬行政機構設稽查局。
(二)福州市鼓樓區地方稅務局基層徵收機構。各稅務分局為鼓樓區地方稅務局的派出機構,為法定稅務機關。鼓樓區地方稅務局設置8個基層稅務分局:即徵收分局、洪山分局、溫泉管理分局、水部管理分局、安泰管理分局、鼓西管理分局、東街管理分局、華大管理分局。 人事教育科
人事教育科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全區地稅系統的幹部職工管理、人員編制、機構設置、勞動工資,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兩個文明建設及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地方稅務局幹部職工考核、調配、任免、獎懲;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勞動工資以及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檢查、指導全區稅務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兩個文明建設。
三、負責人事管理和政審工作。
四、負責組織、實施、知道區地稅系統日常黨務工作,制定幹部培訓教育規劃,組織實施。
五、組織開展全區地稅系統勞動競賽,崗位責任制、評先、評優工作。
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效能建設考核工作。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參與政務、掌管機關事務,其職責:
(一)參與政務,起草和審核重要文件、報告;審核所有以局名義發出的行政性文件。起草全局性工作總結,計劃及其他綜合性文稿。
(二)負責區地稅系統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的籌備及組織工作。編寫會議紀要,並對會議議定的事項進行督導和督辦及落實性的檢查和反饋。
(三)組織、實施、協調稅收宣傳及各種稅務刊物的征訂工作,編發簡報信息。
(四)負責文件的收發和運轉;打字、油印、管理文書檔案。
(五)組織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處理群眾來信和接待群眾來訪。
(六)負責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及創安工作。
(七)負責區地稅系統的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服裝發放,及行政、後勤事務工作。
(八)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效能建設,考核、考評工作。
(九)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政科
一、負責地方各稅、費、金的政策管理,做好各項稅費減免稅申請的核查、核批工作。
二、貫徹執行集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財務會計制度;組織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做好企業財產損失和虧損抵補等稅基管理的審核審批工作。
三、負責地方稅收重要政策的調查研究,稅法公告工作,組織做好各種稅費政策的宣傳、培訓及考試工作。
四、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效能建設考核考評工作。
五、監督、檢查指導本局各徵收單位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強化徵收管理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各種事項。
規費徵收管理科
1、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江海堤防費等規費徵收管理工作。
2、組織、指導本局各徵收單位貫徹執行有關規費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政策,強化規費徵收管理工作。
3、負責規費業務培訓,政策問題的收集、整理、組織討論和請示以及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工作。
4、認真做好社保登記、變更、注銷的審核審批、錄入,社保登記證的列印以及工會經費的費率維護工作。
5、規費收入分析與費源監控(重點費源、重點欠費監控),掌握規費收入進度情況。
6、負責組織對規費政策、征管有關問題進行調研,並撰寫相關的調研文章,為各級領導機關提供決策參考。
7、不斷加強規費軟體的應用。
8、規費政策的宣傳、輔導。
9、撰寫規費信息。
10、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和協調。
11、認真搞好本科室效能、廉政與文明建設。
12、負責本科室形成的文件做好歸集整理、歸檔、移交手續。
13、完成局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各種臨時事項。
征管法規科
一、負責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工作和徵收管理辦法的擬定及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稅務登記工作,包括:辦證、換證、驗證、注銷等。
三、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局單、雙定納稅戶稅收定額的核批工作。
五、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復議、應訴、賠償等工作。
六、負責管理納稅申報工作,制定、完善、推行納稅申報的各項制度辦法。
七、負責對徵收管理業務的指導和考核工作。
八、指導檢查基層徵收單位稅收法制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劃財務科
一、負責全區地方稅收計劃的編制、分配,分析、檢查和報告稅收計劃的執行情況。
二、做好統計、會計工作,積累整理會統資料,為編制稅收計劃提供可靠的依據。
三、嚴格稅收票證管理,做好稅收票證的領發、繳銷、保管、檢查工作,保證稅收票證的正確安全使用。
四、負責基層徵收單位經費審計和監督工作;基層所(分局)基建計劃投資的管理;稅收會計改革的實施;稅收票證、裝備的管理。
五、負責本科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效能建設考評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術科
(一)負責區局計算機技術應用於稅收管理各個環節的指導
檢查與管理工作。
(二)負責研究制定區局稅收科技工作有關政策和發展計劃。參與研究區局稅收管理現代化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實施方案。
(三)貫徹落實省局制定的計算機應用管理制度和標准規范,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信息標准和規范的組織實施、檢查和指導工作。
(四)根據市局計算機硬體和軟體系統計劃資金安排方案,提出我市計算機硬體系統的選型、購置、配備和維護計劃,做好軟體系統的推廣應用維護及二次開發工作,組織辦公自動化的實施工作。
(五)負責貫徹落實省局、市局制定的省、市地稅系統計算機應用管理工作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和網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工作,並結合區局實際,制定相關規章制度。
(六)負責組織區局計算機系統的技術培訓。
(七)負責規劃和制定與有關部門的計算機聯網和對外信息交換的方案。
(八)負責區局網路建設規劃方案和辦公樓綜合布線方案的審核、審批與指導檢查工作。
(九)參與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制定和調研。配合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區局有關人員計算機基礎普及培訓教育。
(十)完成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監察室的主要任務是負責指導和檢查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效能建設,查處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其職責:
一、配合人事教育科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教育,督促檢查落實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效能建設制度、規定。
二、監督、檢查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稅收紀律的情況,調查處理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和人民群眾來信來訪。
三、支持保護工作依法辦事,維護其合法利益。受理工作人員對行政處理不服的申訴,和對他人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
四、制定稅務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按規定組織離崗審計、落實黨風、政風、行風建設和工作人員著裝風紀。
五、開展執法監察,協同司法部門查處有關案件。監督檢查綜合反饋社會投訴事件的處置落實。
六、負責縣(市)區局領導幹部離崗審計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效能建設工作,及職責范圍內的考核考評。
八、完成市局領導以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稽查局
一、負責查處偷稅、抗稅大案要案,制訂稽查工作規程。
二、有重點地查處人民群眾舉報的稅收違法案件,和各類稅收違章行為的檢查或稅收審計工作。
三、組織、協調和督促各類稽查業務。
四、與公、檢、法、工商、審計、銀行、紀檢、監察、國稅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查處涉稅案件。
五、負責全局專項檢查和專案檢查,涉稅舉報案件,承辦上級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涉稅案件。
六、落實本局的行政管理、廉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徵收分局職責
一、 負責辦理全區納稅戶納稅申報、稅款徵收。
二、負責稅務登記、涉稅受理工作、逾期登記的處罰;負責發票核銷、售賣工作、發票簡易違章的處罰;。
三、 負責臨時經營納稅戶的發票開具、有獎發票中獎者獎金的兌付。
四、 負責稅務登記證的列印、發放工作、負責新戶發票專用章的刻制。
五、 負責接受納稅戶的咨詢。
六、 負責稅收政策、征管措施在電子大屏幕和觸摸屏的公告。
七、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溫泉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戶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的征管,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戶清查、管征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水部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集貿市場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及專業市場的征管,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戶清查、管征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泰管理分局
一、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款徵收方式的初審,核定戶的調查測算、審核、報批以及徵收方式改變、定額調整的審核報批。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二、負責轄區新立戶納稅人的下戶核實,正確填寫稅種(費種)登記表中審核人員意見,建立相應的戶管資料;負責對停、歇業戶的檢查工作;負責非正常戶的審核認定工作;負責注銷戶、移出戶的清稅、清票工作;負責漏征、漏管戶的清理工作。
三、 負責新立戶初次領購發票的審批和售出發票的跟蹤管理,自印發票的初審和管理。
四、 責對逾期辦理納稅申報,逾期繳納納稅戶的催抱和催繳工作,清理欠稅工作,負責多繳和政策性減免、退稅申請的審核、結算、報批工作。
五、 負責納稅人申報質量的審核、日常輔導、日常檢查、所得稅匯算清繳、舉報征管性漏征、漏管戶和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檢查。
六、 負責日常稅收檢查所查補的稅費、滯納金、罰款的組織入庫,協助組織稽查部門所查補的稅費、滯納金、罰款的入庫工作。
七、 做好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稅源調查,收入任務的落實。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
八、負責對委託代征和代扣代繳的稅收管理工作。協調工商、國稅、街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
九、負責對「零申報」戶的檢查工作
十、負責戶管檔案資料的歸集和保管。
十一、負責稅收政策的調研和執行,減免稅及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核報批。負責戶管檔案資料的歸集和保管。
十二、負責納費人社保申報,繳納情況的檢查。
十三、作好稅法宣傳,負責納稅人稅收政策法規和涉稅事項的咨詢解釋工作。
十四、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十四、負責徵收部門和稽查部門未列舉項目的其他工作。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鼓西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集貿市場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及專業市場的征管,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戶清查、管征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東街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企業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及專業超市的征管工作,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管查結合,落實稅負公平、公開原則。
四、做好漏管戶清查工作、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確保管徵到位。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華大管理分局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的征管,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戶清查、管征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洪山分局
一、負責企業、個體戶日常事務的管理,集貿市場、特定行業、稅種的徵收管理。
二、負責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及新立戶實地查看;開展護稅協稅和促產徵收工作。
三、負責納稅申報、開票和稅款徵收,及稅款催報和欠稅催交工作。負責發票銷售,發票審核補稅,及其他涉稅業務工作,積極完成各項稅收收入任務。
四、加強稅收票證、公有財產管理;負責日常徵收檔案的歸集管理。
五、加強政治、業務制度建設,積極參加精神文明建設。做好安全保密、後勤保障工作。
六、積極負責地完成具體稅收調研、宣傳任務。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② 福州市鼓樓區地方稅務局的基層機構
一、負責辦理全區納稅戶納稅申報、稅款徵收。
二、負責稅務登記、涉稅受理工作、逾期登記的處罰;負責發票核銷、售賣工作、發票簡易違章的處罰;。
三、負責臨時經營納稅戶的發票開具、有獎發票中獎者獎金的兌付。
四、負責稅務登記證的列印、發放工作、負責新戶發票專用章的刻制。
五、負責接受納稅戶的咨詢。
六、負責稅收政策、征管措施在電子大屏幕和觸摸屏的公告。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戶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的征管,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戶清查、管征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集貿市場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及專業市場的征管,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戶清查、管征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款徵收方式的初審,核定戶的調查測算、審核、報批以及徵收方式改變、定額調整的審核報批。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二、負責轄區新立戶納稅人的下戶核實,正確填寫稅種(費種)登記表中審核人員意見,建立相應的戶管資料;負責對停、歇業戶的檢查工作;負責非正常戶的審核認定工作;負責注銷戶、移出戶的清稅、清票工作;負責漏征、漏管戶的清理工作。
三、負責新立戶初次領購發票的審批和售出發票的跟蹤管理,自印發票的初審和管理。
四、責對逾期辦理納稅申報,逾期繳納納稅戶的催抱和催繳工作,清理欠稅工作,負責多繳和政策性減免、退稅申請的審核、結算、報批工作。
五、負責納稅人申報質量的審核、日常輔導、日常檢查、所得稅匯算清繳、舉報征管性漏征、漏管戶和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檢查。
六、負責日常稅收檢查所查補的稅費、滯納金、罰款的組織入庫,協助組織稽查部門所查補的稅費、滯納金、罰款的入庫工作。
七、做好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稅源調查,收入任務的落實。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
八、負責對委託代征和代扣代繳的稅收管理工作。協調工商、國稅、街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
九、負責對「零申報」戶的檢查工作
十、負責戶管檔案資料的歸集和保管。
十一、負責稅收政策的調研和執行,減免稅及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核報批。負責戶管檔案資料的歸集和保管。
十二、負責納費人社保申報,繳納情況的檢查。
十三、作好稅法宣傳,負責納稅人稅收政策法規和涉稅事項的咨詢解釋工作。
十四、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十四、負責徵收部門和稽查部門未列舉項目的其他工作。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集貿市場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及專業市場的征管,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戶清查、管征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企業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及專業超市的征管工作,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管查結合,落實稅負公平、公開原則。
四、做好漏管戶清查工作、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確保管徵到位。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負責管轄區內企業申報、納稅的管理和檢查,稅收政策輔導,協調輔導,協調稅企關系,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二、認真實施對個體的徵收管理和特定行業、稅種的征管,協調工商、國稅等有關部門關系。做好護稅、協稅工作,積極開展促產增收工作。
三、認真負責有根據地實施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工作,做到稅負公平、公開。
四、對新立戶認真進行實地查看和漏管戶清查、管征工作。
五、積極、負責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收入任務和具體的徵收管理調研工作,做好日常征管檔案的歸集管理。
六、加強自身政治、業務建設,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負責企業、個體戶日常事務的管理,集貿市場、特定行業、稅種的徵收管理。
二、負責單、雙定戶的調查、測算、初審和結算檢查,及新立戶實地查看;開展護稅協稅和促產徵收工作。
三、負責納稅申報、開票和稅款徵收,及稅款催報和欠稅催交工作。負責發票銷售,發票審核補稅,及其他涉稅業務工作,積極完成各項稅收收入任務。
四、加強稅收票證、公有財產管理;負責日常徵收檔案的歸集管理。
五、加強政治、業務制度建設,積極參加精神文明建設。做好安全保密、後勤保障工作。
六、積極負責地完成具體稅收調研、宣傳任務。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鼓樓區地方稅務局機關、徵收分局(辦稅服務中心)
辦公地點:鼓樓區津泰路96號 郵編:350001
二、 鼓樓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水部管理分局、安泰管理分局
辦公地點:鼓樓區八一七中路49號福州市地方稅務局四樓 郵編:350005
三、 鼓樓區地方稅務局東街管理分局、溫泉管理分局、鼓西管理分局、華大管理分局
辦公地點:鼓樓區東街33號武夷中心四樓
郵編:350001
四、 鼓樓區地方稅務局洪山分局
辦公地點:鼓樓區楊橋中路289號鳳凰假日酒店附屬樓一樓、三樓、四樓。 郵編350002
③ 國稅局的熱線電話是多少
國稅熱線:12366
國家稅務總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明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3)福建福州稅務局電話多少擴展閱讀:
國稅局的主要職能有以下十二點:
(一)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共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二)承擔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
(三)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徵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地方稅務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范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注冊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八)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九)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國家(地區)間稅收關系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十)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十一)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局-官網
④ 閩侯縣稅務局電話多少
國家稅務總局閩侯縣稅務局
地址 : 福州市閩侯縣濱江西大道53號
電話 : 0591-22079103
⑤ 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的區縣機構
一、機構設置
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批復》(閩國稅發[2009]79號),我市國稅系統各縣局機構設置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東街稅務分局、鼓西稅務分局、華大稅務分局、洪山稅務分局、溫泉稅務分局、安泰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吉祥稅務分局、亞峰稅務分局、荷澤稅務分局、南公稅務分局、三保稅務分局、建海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三)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三叉街稅務分局、臨江稅務分局、對湖稅務分局、城門稅務分局、蓋山稅務分局、金山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四)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茶園稅務分局、王莊稅務分局、象園稅務分局、新店稅務分局、岳峰稅務分局、鼓山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五)福建省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內設機構為副科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正科級;
派出機構:馬尾科技園區稅務分局、馬江園區稅務分局、長安投資區稅務分局、保稅區稅務分局,除保稅區稅務分局為正科級外,其他3個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副科級。
(六)福州市琅岐經濟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科,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無;
事業單位:無。
(七)福建省福清市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源管理科,暫時保留財務科,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融城稅務分局、融僑稅務分局、東張稅務分局、宏路稅務分局、漁溪稅務分局、江陰工業區稅務分局、城頭稅務分局、龍田稅務分局、三山稅務分局、高山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八)福建省長樂市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源管理科,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吳航稅務分局、江田稅務分局、漳港稅務分局、潭頭稅務分局、梅花稅務分局、古槐稅務分局、金峰稅務分局、鶴上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九)福建省閩侯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源管理科,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甘蔗稅務分局、祥謙稅務分局、白沙稅務分局、上街稅務分局、南嶼稅務分局、青口稅務分局、荊溪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十)福建省閩清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梅城稅務分局、塔庄稅務分局、坂東稅務分局、池園稅務分局、白中稅務分局、白樟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十一)福建省連江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鳳城稅務分局、筱埕稅務分局、馬鼻稅務分局、黃岐稅務分局、?頭稅務分局、東岱稅務分局、丹陽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十二)福建省羅源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鳳山稅務分局、松山稅務分局、起步稅務分局、白塔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十三)福建省平潭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嵐城稅務分局、平原稅務分局、流水稅務分局、敖東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潭東稅務所、為正股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十四)福建省永泰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科級;
派出機構:樟城稅務分局、梧桐稅務分局、嵩口稅務分局、大洋稅務分局、葛嶺稅務分局,均為副科級;
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為正股級。
(十五)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福建省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辦公室、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均為正股級;
直屬機構:無;
派出機構:無;
事業單位:無。
二、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制訂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綜合性文稿;負責來信來訪、內外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保密、機要、檔案工作;負責安全、衛生、會務、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和信息采編;負責機關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普法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負責組織稅收調研、學術交流;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負責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外部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負責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負責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稅收執法過錯追究、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三)稅政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稅政管理工作,制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牽頭開展各稅種的納稅評估工作,規范納稅評估工作流程及文書資料,對納稅評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和交流;負責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負責組織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負責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負責我國及非居民企業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負責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制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負責開展反騙稅工作。
(四)收入核算科
負責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負責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負責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工作;負責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五)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負責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負責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負責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稅收信用等級評定;負責辦稅服務廳的管理,指導基層分局涉稅窗口納稅服務工作。
(六)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負責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納稅申報管理、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對稅務代理行業的管理指導。
(七)人事教育科
負責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工資、人事檔案、人員考核、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幹部人事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辦理相關外事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負責計生工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負責目標考核工作。
設立機關黨辦的單位,黨群、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由機關黨辦負責。
(八)監察室
負責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負責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負責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效能和兩權監督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幹部廉政教育工作。
(九)財務科
負責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預算編制、經費的執行、決算和會計核算工作,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負責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分析財務活動情況;負責基建和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負責分析考核征稅成本。
(十)機關黨辦
負責黨群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十一)稅源管理科
負責稅源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饋,重點行業的稅收調研;負責稅源結構、行業稅負的分析;負責重點行業稅源變化、征管水平、征管質量的評估、分析;建立行業管理預警機制,指導行業管理。
(十二)信息中心
負責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和實施方案落實,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負責稅收管理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和實施;負責征管數據管理和加工分析。
各縣局稽查局及稅務分局、稅務所職責保持不變。
三、人員編制
縣局行政編制限額為30名。內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不含稅源管理機構和辦稅服務廳。
四、領導職數
各縣局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4名,紀檢組長1名。縣局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及事業單位領導職數按照有關規定核定,不得超職數配備。
五、其他
(一)各單位應根據市局機構改革工作部署,加強機構改革的組織領導,逐級建立由黨組統一領導、一把手負總責、人事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二)各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在批復的機構范圍內決定實際配備科室數量、名稱及相應職責,並向市局報備。
(三)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福建省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福州市琅岐經濟區國家稅務局應根據批復的機構就各內設機構的工作職責進行合理設置,並向市局報備。
⑥ 中國稅務局查詢電話是多少
010—63417114
國家稅務總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6)福建福州稅務局電話多少擴展閱讀: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國家稅務總局要會同省級黨委和政府加強稅務系統黨的領導,做好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優化各層級稅務組織體系和征管職責,按照「瘦身」與「健身」相結合原則,完善結構布局和力量配置,構建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征管體系。
⑦ 國稅局的熱線電話是多少
1、國稅熱線:12366
2、稅務總局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 1月12日掛牌成立,成為繼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之後的又一國家級納稅服務中心 ,至此,稅務部門12366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已完成兩大國家級中心的布局。
3、稅務總局納稅人咨詢需求大數據分析報告顯示,2015年,納稅人通過電話、網站等渠道向全國12366熱線發起咨詢需求共3928.89萬次,其中電話咨詢3925.26萬次。
4、2016年11月7日,重慶國稅12366電子稅務局 全面運行,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通過互聯網平台,向電子稅務局發起業務申請,辦理繳稅、取票等事項。這是重慶市國稅局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依託「互聯網+稅務」打造的網上納稅綜合便民服務平台。
5、統計顯示,截至11月7日18時,通過重慶國稅12366電子稅務局,實名注冊納稅人11205戶,綁定固定業戶4906戶;辦理發票業務5268戶次,其中,代開普通發票3332戶次,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461戶次;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99戶次,領用普通發票150戶次。
6、12366熱線受理范圍
(一)國稅系統稅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稅業務的咨詢。
(二)國稅管轄范圍的納稅人基本信息等涉稅查詢。
(三)國稅管轄范圍的一般稅收違法舉報(包括發票違法舉報、稅務登記違法舉報等)。
(四)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五)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服務質效不滿意而進行的投訴。
(六)納稅人認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侵害其合法權益而進行的投訴。
(七)對國稅機關在規范行政執法、提高服務質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見與建議。
(八)按規定應受理的其它事項。
7、12366熱線受理要求
(一)發票違法舉報:需提供能夠證明購銷行為已真實發生的有效憑證或證據。
(二)稅務登記違法舉報等其他一般稅收違法舉報:需提供被舉報人名稱、地址、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等資料。
(三)納稅服務投訴:需按規定提供被投訴單位名稱或者被投訴個人的姓名(或工號、崗位等)及其所屬工作單位,投訴請求、主要事實和理由等資料。
(四)意見建議:需按規定提供所反映問題的具體內容或事情經過及具體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⑧ 福州市晉安區地方稅務局的機構概況
福州市晉安區地方稅務局是在福州市地方稅務局直接領導和管理下主管晉安區地方稅收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轄區內地方各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徵收以及殘疾人保障金、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和工會經費的代征工作。晉安區地方稅務局內設機關科室8個:辦公室、稅政科、規費徵收管理科、征管法規科、計劃財務科、信息技術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基層分局8個:稽查局、徵收分局、鼓山分局、新店分局、岳峰分局、北峰分局、茶園管理分局、王莊管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