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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哥哥喪葬費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8-20 20:57:52

⑴ 哥哥去死有一筆喪葬費7千多可以領,可是社保中心需要要我開的證明實在是讓我頭疼

社保中心說的沒錯,是證明不了你們之間的關系。你只能做公證了。只能證明你與母親的關系。

⑵ 我家兄弟三人公公去世後我一個人安葬的請問我哥哥他們有可以分安葬費嗎

你家兄弟三人,公公去世後,你一個人安葬,兄弟三人都是繼承人,都可以分安葬費。只不過因是一個人安葬的,可以協商多分些安葬費。不要為此鬧成家庭矛盾。供你參考。

⑶ 死亡撫恤金及喪葬費 我哥哥因病去世了,哥哥和單位簽有勞動合同,父母還健在。請問單位應支付那些費用,謝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保險待遇標准為:
(1)喪葬補助費:2個月的本企業平均工資;
(2)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6到12個月死者本人工資。
但是,各地的支付標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

⑷ 福州市事業單位喪葬費標准

社保局《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去世後撫恤金、喪葬費計發辦法的通知》1、撫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或退休費)為基數,病故發20個月;因公死亡發40個月;烈士發80個月。 (2)喪葬費: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需提交的材料(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審批表》一式三份; (2)戶口注銷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死者火化證明復印件(驗原件);(4)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發放表復印件(驗原件)

⑸ 福州事業單位人員喪葬費多少錢我父是省骯道工程處工作r。八零年內退於今年一月二十四過事。工作年限為

水不清,不幹凈7555

⑹ 人死後國家給不給撫恤金和喪葬費,我哥哥43歲因病死亡,他在單位交五險一金,他死後國家給不給撫恤金

有撫恤金,也有喪葬費。

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賠償待遇為: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⑺ 關於喪葬費

你好,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⑻ 福州喪葬費怎麼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

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注:當月工資正常發放)。一次性撫恤金為死者生前工資15個月,喪葬費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屬或子女領取(須由所在地村委會出具證明確定具體領取額待遇人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