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冊一個勞務公司需要什麼資質和多少資金
1、注冊勞務公司條件:
①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
②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③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提交的申請材料:
①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②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③公司章程以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④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以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
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⑥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地工商局官方公布信息為准。
應答時間:2021-05-2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B. 勞務公司注冊需要多少資金
法律分析:勞務派遣公司注冊資金不得少於20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C. 注冊勞務公司注冊條件及費用
答:勞務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00萬元,有適合企業經營的固定經營場所和設施,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D. 注冊勞務公司多少錢
法律分析:注冊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其注冊資金要求最少為20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E. 注冊勞務公司需要多少資金
法律分析:開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其注冊資金要求最少為二百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F. 注冊勞務公司總共最低需要多少資金
注冊勞務公司的話,最低注冊資本金是100萬。
G. 注冊勞務公司大概需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開一家勞務派遣公司,其注冊資金要求最少為20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H. 注冊勞務派遣公司需要多少資金
法律分析:勞務派遣公司注冊資金不得少於200萬元。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