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醫保住院報銷上限
1、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門診年度報銷上限:20000元。
起付線:在職人員1800元,報銷比例:70%起。退休人員1300元,報銷比例:85%起。
住院年度報銷上限:30萬元。
起付線:不分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報銷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報銷比例:85%起。
重大疾病:自付醫療費用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計算,累加支付。5萬以下,報銷比例50%起,5萬以上,報銷比例60%起,上不封頂。
2、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門診年度報銷上限:3000元。
起付線:一級醫院100元起,報銷比例55%。二級及以上醫院550元起,報銷比例:50%起。
住院:20萬元。
起付線:兒童150元起,成人300元起,報銷比例75%起。
備註:上述費用中不包含不計入醫保內的費用,如自費、自付費用。還有,掛號費(醫事服務費)不計入起付線和封頂線。
拓展資料:
符合北京醫療保險三大目錄庫范圍的醫療費用。其中門診特殊病有:惡性腫瘤放化療,骨透析,腎移植術後服用抗排異葯的參保人員,在辦理了特殊病審批手續後,相關醫療費用可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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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醫保最高支付限額
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0元左右。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後,不是說花多少就報多少,還有一個最高支付限額。最高支付限額是指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醫療費用的最高數額。
目前標准為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假若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0000元,則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0元左右。
根據新醫改方案,城鎮職工或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逐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逐步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
(2)福州市職工醫保最高報銷多少擴展閱讀:
自2019年7月1日起,將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與「統賬結合」的福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軌。原參加我市城鎮職工醫保大病統籌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和原參加我市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統一轉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將職工醫保普通門診最高支付限額由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取消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的起付線。
報銷88%、一級和社區報銷92%。退休職工按上述標准提高5%,起付標准及最高支付限額維持不變。
③ 福州醫保卡 多少錢以上才可以報銷
福州醫保卡 多少錢以上才可以報銷如下
第一、在職職工看病有1800元門診費用報銷起付線,超過1800元以上的按70%報銷。住院的話另有一個1800元住院費用報銷起付線,按所住院的級別不同,報銷比例也不同。
第二、醫保個人賬戶每月都會返還錢,不管你看不看病這錢都是你的,按繳費基數不同、各人年齡不同,這個數也不同。35歲以下的是2.8%,35-45歲是3%,45歲到退休前是4%。
第三、你花多少錢看病與你的醫保存摺上的錢沒有關系。
④ 福建醫保報銷比例
福建省的醫保報銷比例:職工醫保可報銷的比例為75%,新農合最低是70%。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范圍內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各統籌區原則上按當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和25%,分別確定年度起付線和封頂線。在職人員報銷比例統一提高至75%,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統一提高至80%,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的再提高10個百分點。
以福州市為例,職工醫保門診起付線由原來的1500元降低為800元,在職人員報銷比例由原來的60%提高到75%(基層醫療機構85%),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由原來的70%提高到80%(基層醫療機構90%),封頂線由原來的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
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種類全省統一調整設定為29個。門診特殊病種參照住院管理,起付線原則上按當地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左右確定,封頂線與住院合並計算(高血壓、糖尿病病種單列,限額均為60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原則上參照職工醫保住院待遇設定。
值得一提的是,參保人在醫保定點基層公立醫療機構使用已納入醫保葯品目錄的基本葯物,普通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病種都不設起付線,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不計入普通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病種起付線累計)。
報銷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提交材料地點: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
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請:
1、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決定是否受理。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
4、逾期不補正,視為撤回申請。
5、但補正材料後,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
三、申請完成: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並批准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後,予以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從業人員的基本醫療,合理利用醫療資源,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城鎮下列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本條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一)企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機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
(三)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無軍籍的從業人員。
上述單位的退休人員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建立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個人醫療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與基本醫療統籌基金(以下簡稱統籌基金)支付相結合的制度。
個人帳戶的所有權屬於個人。統籌基金的所有權屬於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體人員。
第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雙方共同負擔。
第五條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縣、自治縣為統籌單位,實行屬地化管理。
⑤ 福州醫保報銷比例
法律分析:城鎮居民及大學生報銷比例
一、普通門診補償待遇
報銷比例: 5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算400元/人)
注:大學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含起付標准、按比例自付費用):2000元/人
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待遇
特殊病種門診報銷比例60%,重病特殊病種門診費用(6萬元以內(含6萬元):70%;6萬元以上至14萬元(含14萬元報銷比例40%)
三、住院補償待遇
基本醫保范圍內費用6萬元(報銷比例在55%——90%不等),6萬元<基本醫保范圍內費用14萬元(40%),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標准依次遞減100元,直至降至零為止。
職工報銷比例
一、普通門診補償待遇
起付線1500元及以下:由個人帳戶支付,個人帳戶不足時,由現金支付。1500元以上-6000元(含)以下。在職員工:60%—65%,退休員工:70%——7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⑥ 福建2021年醫保報銷新規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一、福建醫保報銷流程和所需材料
報銷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一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列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葯店:稅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列印清單原件;
7.如果是代人辦理則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就可以即時辦理。申請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內劃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二、福建醫保報銷比例及相關政策
城鎮居民報銷比例:
(一)普通門診補償待遇
報銷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算400元/人)
(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待遇
備注:
1、序號為12-18的重病特門費用與住院共用14萬醫保費用累計,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其他特門病種按各自封頂執行,不享受連續繳費激勵機制,也不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2、對參保滿一年且連續參保的,住院及門診重病特門基本醫保范圍內費用(6萬以內)其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的基礎上滿一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高可提高至五個百分點。
3、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臨床確認工作由市、縣(市)定點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或專科醫院組織負責,由上述醫院指定相關專科副主任醫師以上(含副主任醫師)的醫師負責作出診斷;但市本級參保人員高血壓病、糖尿病門診特殊病種臨床確認工作由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州市第二醫院、福建省直機關醫院組織進行。
(三)住院補償待遇
備注:
1、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標准依次遞減100元,直至降至零為止。全省聯網、市外就醫及轉外就醫住院治療均按第一檔執行。
2、符合我省計劃生育規定的城鄉女性參保居民每次生育(含順產、剖宮產)醫療費用,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為800元,但病理性產科醫療費用仍按正常住院補償待遇執行。
職工報銷待遇:
(1)個人賬戶劃撥;
(2)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
(3)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
(4)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
(5)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礎上,享受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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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福建省醫保報銷比例
公司繳納社保比例和個人繳納比例: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因此,社保個人承擔部分僅為11%,單位需承擔24%。
例如,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社保繳費占工資比例第一。
福建醫保報銷流程和所需材料
報銷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一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列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葯店:稅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列印清單原件;
7.如果是代人辦理則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就可以即時辦理。申請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內劃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二、福建醫保報銷比例及相關政策
城鎮居民報銷比例:
(一)普通門診補償待遇
報銷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算400元/人)
1、序號為12-18的重病特門費用與住院共用14萬醫保費用累計,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其他特門病種按各自封頂執行,不享受連續繳費激勵機制,也不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拓展資料】
2、對參保滿一年且連續參保的,住院及門診重病特門基本醫保范圍內費用(6萬以內)其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的基礎上滿一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高可提高至五個百分點。
3、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臨床確認工作由市、縣(市)定點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或專科醫院組織負責,由上述醫院指定相關專科副主任醫師以上(含副主任醫師)的醫師負責作出診斷;但市本級參保人員高血壓病、糖尿病門診特殊病種臨床確認工作由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州市第二醫院、福建省直機關醫院組織進行。
⑧ 福州市職工醫保住院報銷額度
法律分析: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1)個人帳戶劃入辦法:
個人帳戶資金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和退休費用為基數,按以下3個年齡段規定的不同比例劃入:45周歲(含45周歲)以下,按2.3%(含個人繳費)劃入;45周歲以上、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按2.5%(含個人繳費)劃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按3.4%劃入。
(2)統籌基金支付辦法:
住院起付線標准:三級(含)以上醫院700元、二級(含二級專科)醫院600元、一級(含)以下醫院500元。參保人在一個參保年度內多次住院治療的,三級醫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線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後為300元;二級醫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線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後為200元;一級醫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線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後為1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衍生問題:
門特的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門診特殊疾病報銷標准:(一個治療期內門特費用總額-全自費-起付標准-個人首先自付部分)乘以補償比例。報銷比例:城鎮職工:可報銷85%,年齡達到50歲的人士增加2%,年齡達到60歲的人士提升4%也就是89%,年齡達到70歲的人士提升6%,年齡超過80歲的(包括本數)提升8%,同理遞增,報銷比例在100%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