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州市城區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要研究到什麼時候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㈡ 經濟適用房及已購公有住房幾年不得上市交易
五年。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對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收益的限制。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居民取得權屬證書一定年限後,方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或者換購。上市出售的,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以及其他已減免和由政府承擔的費用,並依法辦理有關手續;換購的,必須以不高於屆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出售給經濟適用住。
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為有限產權,土地未辦理有償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經濟適用住房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上應注記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利用廉租住房專項資金回購,回購價按原出售價格每年扣減1%計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5年內,因繼承、贈與或離婚析產等原因需要變動房屋產權的,受讓人應當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購買條件,並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原經濟適用住房性質不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准,並辦理以下手續,可上市交易:補繳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包括土地收益價款、相關稅費及房屋差價等)。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差價的80%計算;依法辦理相關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並在其房地產權屬證書上注銷原經濟適用住房注記,取得房屋完全產權。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定價申請應附哪些材料?
1、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申報表和價格構成項目審核表;
2、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立項、用地批文及規劃、拆遷、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3、建築安裝工程預(決)算書及工程設計、監理、施工合同復印件;
4、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其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有定價權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依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確定並向社會公布。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於3%核定;市、縣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
㈢ 經濟適用房多久才能上市交易
各地規定並不一樣,一般至少五年之內不允許上市交易。
㈣ 經濟適用房如何上市交易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條件是住房時間滿5年,補交了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取得完全產權後就可以上市交易。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㈤ 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條件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條件有:1、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2、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
㈥ 福州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能否交易急~~
8月1日起,福州將允許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福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已經原則上審議通過《福州市城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辦法》。
據了解,福州市從1998年開始推行經濟適用房保障制度,目前累計銷售經濟適用房約28000套,2007年6月起就暫停辦理經濟適用房過戶手續。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經濟適用房的業主開始盤算著賣掉舊房,以購買面積更大的住房。
根據剛通過的《福州市城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辦法》規定,凡福州市五城區內,於2007年6月7日前購買,且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在房屋所有權人補繳土地收益價款後,可上市交易。土地收益價款按申請時所在土地級別相對應的基準樓面地價的10%繳交。
福州業內人士認為,解禁後經濟適用房在二手房市場的短時間倒手率將會增加,但其沖擊總體上不會很大,因為絕大部分房源不可能馬上就交易,而是有一個逐漸放量的過程。同時,經濟適用房的解禁會刺激一部分有改善型需求的業主「賣小換大」,這對福州樓市應當是一個利好消息。
㈦ 經濟適用房現在可以交易嗎聽說5年後可以。還有什麼規定嗎
登記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據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房產登記滿5年需上市交易,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查;對已列入3年城市舊房改造、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建設計劃范圍的住房,經市政府批准,按當期市場價格扣除相關費用後回購;政府不回購的住房,產權人補繳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所得後可上市交易。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以上是經濟適用房的出賣政策。
(7)福州經適房多少年上市擴展閱讀
備受關注的杭州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細則和回購辦法於15日出台。該實施意見明確,簽訂購房合同(含預售合同)滿5年的經適房可上市交易,不過經適房住戶要按照評估價與當時經適房購買價差價的55%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有業內人士認為,目前經適房上市對當地房價影響有限。北京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陳志則表示,該新則在北京試行可能性不大。詳細情況請聽本台記者李蔚、浙江台記者張國亮發回的報道。
這份《實施意見》規定自2004年9月1日之後購買的經適房,簽訂購房合同滿5年,如果要上市交易,必須將按照屆時公布的房屋評估價與當年購房價價差的55%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如果是2004年9月1日之前購買經濟適用房,上市所需要交納的費用總體來說費用不是太高,以土地出讓金為主。杭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副主任陳慷介紹:
「在04年9月1號之前已經簽訂購房合同的,上市交易按照杭價服(2004)43號文件的規定標准,計算相應的費用。」
按照規定,不滿五年的經適房不能上市,但是可以申請回購或內部循環。關於回購,有兩種情況,一是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未滿5年年限,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的,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回購。
二是《實施意見》施行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內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應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按規定回購;
回購時折舊按每年2%計算。而內部循環是指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含預售合同)之日起滿3年後,可以將該住房買賣或贈與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並已按規定辦理申購資格審核手續的家庭。內部循環買賣總價不得超過原購買總價。
杭州經適房上市意見出台之後迅速引起業內的關注。不過,中介公司我愛我家工作人員看來,此意見對經適房上市的影響有限。
「對杭州二手房房價的影響可能不會太大,因為經適房(上市)量可能不會太多,大多還是正規的二手房,影響不會太大。」
有輿論認為,杭州版經適房流通規則其實就是在試水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對此,知名財經評論專家葉檀女士認為,當前杭州的這一新政策的具體效力還有待評估。
她表示,所謂的長效調控就是市場歸市場,保障歸保障,市場上的商品房的價格漲跌政府最好不要插手,保障房應該應保盡保。她說:
「現在其實保障房最重要的問題是效率和收益的問題,就是有的地方,他的保障房根本沒人住,因為太偏僻;有的像經濟適用房,非常豪華,像北京天通苑,五年之後上漲的所有收益都歸保障房持有人,這個就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
其實杭州的做法就是扭轉這種保障房擁有者全額擁有自本立得的不公平現象,從長期來看是一個夯實基礎的舉措。」
政策30天後在杭州正式運行,那麼其他房價「漲聲」不斷的一線城市是否也有效仿的可能呢?北京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陳志表示,鑒於北京現行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該新政策在北京試行可能性不大。
「北京再分配的經濟適用房已經限制上市了,過去建的經濟適用房曾經跟老百姓有過承諾,那個年代的可以上市,以後再建的就不能再上市了,封閉運行,就是說當你的收入狀態或者是你已經不再是經濟適用房的適用人群的時候這一類房你要退出來。」
㈧ 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年限是多少
產權年限70年。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8)福州經適房多少年上市擴展閱讀: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准入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
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購買一套與核准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
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第二十九條居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