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水費標准怎樣的
福 州 市 物 價 局 文 件
榕價商[2007]33號
福州市物價局關於核定住宅小區供水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
福州市自來水總公司:
你司《關於請求核定小區供水服務價格的報告》悉,為貫徹《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促進我市住宅小區(含新村樓院,下同)水表抄表到戶工作順利實施,實現供水企業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經報市政府同意,核定我市住宅小區供水服務項目收費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供水服務項目收費標准
1、抄表人工費:戶內水表0.06元/噸;戶外水表0.03元/噸。
2、水表輪換費:0.05元/噸。
3、小區供水損耗費:戶內水表0.19元/噸;戶外水表0.13元/噸
4、小區供水管網及設備(含水泵及控制設備)維修養護費:0.06元/噸。
以上收費標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執行,試行一年。具體執收時間由供水雙方以供水合同形式約定。
二、徵收住宅小區供水服務費後,水表安裝在戶外的二次轉供水用戶不再實行季節性加價,根據用戶用水量實行階梯式水價;水表安裝在戶內的二次轉供水用戶用水仍按照原規定實行季節性加價。
三.市自來水總公司供水區域,原由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管理服務費中包含有供水服務相關費用的必須相應剝離。經研究,剝離標准不分收費等級統一為每平方米0.03元。由業主或業委會與物業企業協商議定收費標準的住宅小區其物業綜合管理服務費若包含供水服務收費相關費用可參照上述規定,自行商定剝離標准。剝離費用工作與徵收供水服務費同步實施。
(福州市物價局公章)
二00七年五月十三日
② 福州的自來水可以直接飲用嗎
福州自來水已開始實行新國標,但由於部分小區二次供水存在不少安全問題,無法實現全市家庭的入戶水也能直飲。自來水公司建議,市民還是要煮沸自來水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