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福州辦理身份證在哪裡
證件辦理所需材料
符合異地受理條件的申請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辦理:
1、居住證,居民身份證(屬丟失補領的,須提供證件丟失的書面報告);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屬丟失補領的,須提供證件丟失的書面報告),社保繳納證明;
3、居民戶口簿,居棗寬民身份證(屬丟失棗岩槐補領的,須提供證件丟失的書面報告),合法穩定住所憑證(產權證、土地證或公共租賃住房使用證等),系直系親屬住所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同戶戶口簿或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4、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屬丟失補領的,須提供證件丟失的書面報告),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材料。
證件辦理流程
1、符合異地受理條件的申請人本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戶籍窗口核對身份信息,並免費拍攝制證相片。
2、身份信息有誤的,無法辦理跨省異地證,需返回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辦理。
3、身份信息正確無誤的,窗口受理後,需採集申領人指紋信息,列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4、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領證回執》和收費收據。
5、60日後由申請人本人或委託同戶成年直系親屬持居民戶口簿、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屬換證的凳友要交回舊證(申請辦理郵寄的,60日內由郵政快遞按指定福建省內地點投遞,證件送達後,收件人自行與郵政速遞部門結算速遞費用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