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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二審在哪裡

發布時間: 2025-05-07 11:49:32

『壹』 維持原判!吳謝宇案二審終落帷幕,駁回上訴維持死刑

吳謝宇案的二審於2023年5月30日在福建高級法院舉行,結果為駁回申訴,維持死刑判決。此案始於2021年8月,被告人吳謝宇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交易身份證件罪,在福州中級法院一審被判死刑。吳謝宇對此判決不滿,提出上訴。審理認為,吳謝宇長期蓄謀、策劃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極其惡劣,且無法減輕處罰。2021年9月,二審繼續審理,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吳謝宇在案發後雖能如實供述罪行,但不足以減輕刑罰。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吳謝宇被發現持有30多張身份證件,涉嫌偽造身份信息。他被捕於2023年4月21日,在重慶江北機場試圖乘機時被警方抓獲。吳謝宇在被捕時攜帶的身份證件引發了廣泛關注,其三年來在中國的活動軌跡也隨之曝光。

此外,吳謝宇的家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也表現出不同的態度。吳謝宇的舅舅和姑夫選擇原諒他,並簽訂了和解書,希望司法部門能從輕處理。然而,吳謝宇的姑夫後來表示,他希望吳謝宇能夠生存下來,如果吳謝宇選擇上訴,他會全力支持。

在吳謝宇案中,他因消極悲觀,曾出現自殺念頭,父親去世後,認為母親謝某某的生活已無意義。2015年7月10日17時,吳謝宇趁母親回家脫鞋之時,使用杠鈴持續重擊謝某某面頰部致其死亡,隨後清理現場並外逃。為逃避偵查,吳謝宇還購買了十餘張身份證件,用於隱藏真實身份。最終,福州市中級法院以殺人罪、詐騙罪、交易身份證件罪數罪,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吳謝宇案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其極端殘忍和違背倫理的行為使人們意識到了主觀惡性和不良影響。司法部門在審理此案過程中所展現的公平、專業和透明性,為社會樹立了良好的法制信心和法制意識。人們期待著隨著法制建設的不斷深入,公平與正義的政治環境將越來越好,類似的惡性事件將越來越少,社會大局穩定的局勢將得到更好地維護和加強。

『貳』 顏某故意傷害致死案二審改判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12)閩刑終字第207號
原公訴機關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顏某,男,1 9 8 8年7月2 2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農民,住某省某縣清坪村一組1號。2 0 08年6月2日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批捕,201 1.年7月16日被逮捕。現羈押於福清市看守所。
辯護人葉奶錄、王新穎,福建力格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人謝某,男,1 9 8 9年1月1 7日出生,土家族,中專文化,農民,住某省某縣某鄉小組2號。2 0 08年9月1 9日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批准刑拘,2 01 1年7月31日被刑拘,同年9月1日被逮捕。現羈押於福清市看守所。
原審被告人覃某某,男,1 9 8 9年4月5日出生,土家族,中專文化,農民,住某省某縣黃鄉金三組3號。2 0 08年9月1 9日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批准刑拘,2 01 1年8月1 8日被刑拘,同年9月1日被逮捕。現羈押於福清市看守所。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顏某、謝某、覃某某犯故意傷害罪一案,於2 01 2年2月1 4日作出(2 01 1.)榕刑初字第2 1 5號刑事判決。被告人顏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告人顏某不服提出上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閱卷、審閱上訴狀和辯護意見,認為本案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原判認定,2 O 08年4月2 5日2 0時許,在福清市宏路鎮高侖村感覺網吧內,同案犯覃某、左某因瑣事與該網吧的網管即被害人丁某某發生爭執。左某因被毆打,心生怨恨欲行報復,就打電話糾集了被告人顏某及同案犯聶某、張某、唐某、李某某,並在四季紅超市匯合,共同商議教訓被害人丁某某。顏某指使聶某回租住處取了菜刀、砍刀、匕首等凶器,並通知同案犯安某帶一把菜刀。唐某糾集了被告人謝某、覃某某及同案犯王某某、白某參與。隨後,被告人顏某與覃某各持一把菜刀、張某持砍刀、聶某持匕首,夥同謝某、覃某某以及左某、王某某、安某、李某某、白某前往感覺網吧。左某將丁某某叫出網吧後,覃某即沖上前用
菜刀砍傷丁某某,並與左某將丁某某打倒在地。丁某某爬起來朝對面的馬路逃脫,被左某一腳踢倒在地。接著,被告人顏某和覃某持菜刀、張某持砍刀朝丁某某的頭頸部、軀體、四肢亂砍,聶某持匕首朝丁某某的胸部多處捅刺。被告人謝某、覃某某與左某、安某、李某某、王某某、白某對丁某某拳打腳踢,致丁某某躺在地上不能動彈後,上述等人逃離現場。被害人丁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丁某某系頭部、軀干、四肢等多處被
砍、刺,致開放性顱腦損傷、血氣胸伴失血性休剋死亡。上述事實有經庭審舉證、質證的下列證據證實:
1、證人李某某的證言及辨認筆錄,證實2 O 08年4月2 5日晚7時前後,其在感覺網吧門口碰到網管「阿強」(被害人丁某某),說了聲「強哥好」,這時覃某說了句「好個屁」,「阿強』』很生氣就去打覃某,被勸開後「阿強」又帶人到診所把覃某拉出去拳打腳踢,還把勸架的左某抽了三個耳光,其把「阿強』』拉回網吧P3 0 3。照片辨認出「阿強"(被害人丁某某)。
2、證人俞某的證言及辨認筆錄,證實2 O 08年4月2 5日晚8時3 O分前後,其看見「阿強"在打一個外地男青年(同案犯罩明),後該男青年左眼角被打流血,「阿強」才住手。受傷的男青年到診所包紮, 『『阿強』』還想沖進去打,另一男青年(同案犯左某)勸解被打了兩個耳光,他見狀就把「阿強』』拉回網吧。過了4 0分鍾左右,阿強"從網吧出來,其看見左某追過去與「阿強』』打起來,人群中沖出好幾個男青年,拿著西瓜刀、砍刀追砍「阿強」, 阿強」被砍倒在網吧對面的馬路邊,倒地後又被砍。照片辨認同案犯覃某是被『『阿強』』打的人,同案犯左某是被「阿強"打兩個耳光的另一男青年。
3、證人周、王某、吳某的證言及辯認筆錄,證實被害人丁某某與同案犯覃某、左某發生糾紛後被報復傷害的過程,與上述李某某、俞某的證言相印證。
4、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和現場照片,證實案發現場情況。
5、鑒定結論福清市公安局關於被害人丁某某的法醫學活體檢驗鑒定書,證實丁某某系頭部、軀干、四肢等多處被銳器砍、刺,致開放性顱腦損傷、血氣胸伴失血性休剋死亡。 (2)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生物物證鑒定書,證實被害人丁某某以及
同案犯張某在案發現場留下血跡。
6、同案犯左某的供述及辨認筆錄,供述案發的起因與上述證人證言相印證。供認其被打後和覃某、聶某在回去的路上,用手機給老鄉顏某打電話,說表弟被人打了,並與顏某匯合。顏某叫聶某回出租房取了兩把菜刀、一把砍刀、一把匕首,覃某拿了一把菜刀,顏某拿了一把菜刀,聶某拿著匕首和砍刀,後同案犯張某、李某某也到了,張某向聶某要了一把砍刀。顏某叫其到感覺網吧去找人,其去感覺網吧找「阿強」,覃某和顏某他們十個人就過來了。覃某拔出菜刀往「阿強」身上砍, 「阿強」抓住覃某的手,兩個人扭在一起。其上去用拳頭打「阿強」,把「阿強"打倒在地面上。後「阿強」爬起來就逃跑,其用腳把「阿強」踢
倒在地上,覃某就用菜刀往「阿強』』上半身砍,顏某,張某,李某某,王某某,聶某,安怒,白某還有兩個不知道姓名的人都沖上去打。顏某拿菜刀,覃某拿菜刀,張某拿砍刀,聶某拿匕首,其他人都是拳打腳踢。並對與被告人顏某等人共同作案的現場進行了辨認。
7、同案犯覃某的供述及辨認筆錄,供認在診所被打後,其和同案犯左某、聶某在回出租房的路上,左某用手機打給老鄉顏某,講述被打一事。和顏某匯合後,顏某叫聶某回池租房拿工具,兩把菜刀、一把匕首、一把砍刀。其和顏某各拿了一把菜刀,聶某拿著砍刀和匕首,准備去找「阿強』』打架。案發時其持菜刀砍「阿強』』, 「阿強』』抓住他的手並把他推倒在地上,左某就用拳頭打「阿強」, 「阿強」跑到對面馬路,左某追上去把「阿強』』踢倒在綠化隔離帶邊,其沖上去用菜刀砍了「阿強』』的頭部、身上和腿上各處,砍了好多刀。顏某也用菜刀砍,聶某用匕首捅,張某用砍刀砍,其他人用腳踢。後來他們看見「阿強」不動了,就散開跑了。供述唐某一共叫了4個人,一個是王某某,一個是白某,另外兩個不知道名字。並照片辨認}}{被告人顏某。
8、同案犯唐某的供述及辨認筆錄,供認2 00 8年4月2 5日晚,同案犯左某打電話給顏某說被感覺網吧的一個網管毆打了,叫顏某與他們匯合,後其和顏某在四季紅超市門口碰見同案犯左某、覃某、聶某3人,左某和覃某將被網管毆打情況告訴他們。期間,同案犯張某、李某某來了。左某和張某提出來要去教訓那個網管,大家表示同意。顏某提出帶刀去,叫聶某回租住處將菜刀、砍刀和匕首拿來,又打電話叫安某也帶一把菜刀過來。因打的是本地人,其怕人手不夠,就提出再去找幾個老鄉幫忙,大家都同意。其就找來王某某、白某、覃某某、謝某,並對4人講明是去教訓一個人。他們都到超市門口時,顏某、安某的凶器也拿來了。這時,顏某看見他手指有傷,叫他不要去,他就先走了。到第二天早上,他聽說網管被人砍死了。並照片辨認出被告人顏某、謝某、覃某某。
9、同案犯聶某、安某、王某某、張某、白某、李某某的供述及辨認筆錄,證實案發經過,與上述同案犯供述相印證。其中張某、安某供述包括謝某、覃某某在內的人員也參與了毆打。
1 0、被告人顏某的供述及辨認筆錄,供述同案犯左某被打後,一夥人商議報復。不知誰提議拿刀,同案犯聶某就去出租房拿刀,同案犯安某拿了一把菜刀。其與覃某各持一把菜刀,聶某拿匕首,張某拿砍刀。唐某提議再叫幾個人,叫了四個不知名的老鄉。案發時,左某、覃某和網管(丁某某)說了幾句話後,覃某拿出菜刀去砍網管,網管去搶覃某的刀,左某揮拳將網管打倒在地。網管被打倒後,爬起來往對面馬路跑,左某跟著沖到對面馬路把網
管踢倒在地,覃某持菜刀朝他身上砍,其和聶某、張某也持著菜刀、砍刀、匕首沖上去,朝那網管身上亂砍。其他人安某、李某某以及四個不知名的也沖過來對網管拳打腳踢。其砍了網管腿部幾刀。並照片辨認出覃某、左某、張某、李某某、聶某、安某、唐某。
11、被告人謝某的供述及辨認筆錄,供認是同案犯唐某叫其和同案犯王某某等教訓被害人丁某某。當其和王某某快到網吧時,看見有兩人已經在網吧與被害人打起來了,被害人被打倒後爬起來朝對面馬路跑去,結果又被打倒在地。另幾個其不認識名字的老鄉就拿出刀來,沖過去對那倒地的被害人亂砍。供稱被害人被打倒後,其和同案犯王某某、白某也沖過去准備打,但其看見被害人渾身是血就沒動手毆打。並照片辨認出白某、王某某、唐某。
12、被告人覃某某的供述及辨認筆錄,供認案發時,同案犯唐某叫其和同案犯白某、王某某及老鄉四個人跟著七、八個人一起去教訓對方,四人就答應了。四人走在後面,快到網吧時看見那七、八人中的兩個人先過去和被害人說話,不一會就打起來。被害人被打倒後往對面馬路跑,結果又被踢倒在地。那七、八人中的幾個人就從身上拿出砍刀沖上去砍被害人,其和白某、王某某及不知名老鄉也沖過去,對被害人踢了兩腳。並照片辨認出白某、王某某、唐某。
1 3、書證
(1)戶籍證明,證實被告人顏某、謝某、罩明祥的基本身份情況。 (2)(2 O 09)榕刑初字第1 5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證實上述事實以及左某等同案犯被定罪判刑的情況。
原判認為,被告人顏某、謝某、覃某某與同案犯覃某、左某等人結伙報復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顏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謝某、覃某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覃某某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決:一、被告人顏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被告人謝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三、被告人覃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上訴人顏某的上訴理由:1、上訴人系受左某糾集參與作案,是多人共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是從犯不是主犯。2、上
訴人已向法庭遞交《悔罪書》,後悔自己的行為;在一審時上訴人己明確表示願意經濟賠償被害人家屬,但法庭與公訴機關均未能提供被害人家屬的聯絡信息,致賠償無門。一審判決量刑畸重。
辯護人的辯護理由:1、上訴人顏某是從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比左某小,原判量刑畸重。2、上訴人真誠悔改,委託親屬尋找到被害人親屬進行賠償,並取得諒解。請求二審從輕改判為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原判認定2 0 08年4月2 5日,上訴人顏某及原審被告人謝某、覃某某夥同同案犯左某等人故意傷害被害人丁某某致死的事實清楚,所認定的證據均經原審庭審舉證質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客觀真實,可以作為定案依據,本院予以確認。另查明,丁某系被害人丁某某的父親。一審於2 01 1年1 2月2 7日開庭之前己依法投遞掛號信函,通知丁某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丁某因故未能到庭。上訴人顏某在一審庭審中後悔當時年少無知,沒想到造成這么嚴重後果,願意對被害人家屬經濟賠償,希望法庭從輕處罰,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期間,丁某到本庭說明一審不能出庭的原因,並出具了《諒解書》,表示自已中年喪子,深知作父母艱辛,接受上訴人顏某的悔罪和其兄顏某某代為賠償的經濟損失3 0000元,希望法庭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輕判處,並希望顏某好好改造,出獄後好好報答社會。關於上訴及辯護認為顏某系從犯的理由,經查,上訴人顏某雖系受同案犯左某糾集參與作案,但顏某又指使同案犯聶某等回租住處取刀具凶器等,並持菜刀參與共同傷害被害人丁某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原判認定顏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大,是主犯,符合客觀事實。該訴、辯理由不能成立。
本院認為,上訴人顏某、原審被告人謝某、覃某某與同案犯左某、覃某等人結伙,為報復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在共同犯罪中,上訴人顏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原審被告人謝某、覃某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上訴及辯護認為顏某系從犯的理由不予採納,但上訴人顏某到案後能悔罪,委託家屬尋找到被害人家屬予以經濟賠償,並取得諒解,可以從輕處罰。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定罪准確,審判程序
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第二十七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21 5號刑事判決的第二、三項,即對原審被告人謝某、覃某某的判決。
二、撤銷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21 5號刑
事判決的第一項,即對上訴人顏某的判決
。三、上訴人顏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 01 1年7月1 6日起至2 02 6年7月15日止)

審 判 長 辛 某某
代理審判員黃 某某
代理審判員林 某某
書 記 員 羅 某某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十九

『叄』 貴州首富肖氏兄弟被冤枉嗎

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貴州首富肖氏兄弟不是被冤枉。因為在事件福建肖氏兄弟日案定新罪的背後隱情中是隨後,該案件被公訴至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法院,肖光旺、肖光春兄弟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逃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分別被判處17年和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