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州暫住證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福州暫住證在暫住地所屬的派出所或社區辦理
在福州,暫住證可以在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居住證窗口,社區「一站式」站點,福州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辦理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居住地住址證明材料(如自有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單位住宿證明、親友居住關系證明等)。
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福州暫住證辦理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暫住登記滿半年。申請人需要在居住地完成暫住登記,並且時間超過半年。
2、合法穩定就業。申請人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招用,或者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
3、合法穩定住所。申請人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
4、連續就讀。申請人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綜上所述,具體的派出所地址可以通過搜索或咨詢當地公安機關獲得。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