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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規劃a4用地是做什麼的

發布時間: 2022-08-19 15:41:11

⑴ 規劃局一般做些什麼事情

上面的回答的太書生氣了 規劃局最重要的任務是負責城市的合理規劃 不過城市的規劃一般要5至10年做一次 因此這反而不是規劃局的主要工作了
其實規劃局日常最主要的工作有2個 一是對新的建築的報建進行審批 這可是個肥差 很多地產老闆在這個環節上會排隊給你好處 二是負責對拍賣的土地進行丈量 勘測 這活很苦 好處么當然不能和上面比的

⑵ 廣州開發區的區域簡介

廣泛聚集各類科技和人才資源,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創業,大力促進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努力實現經濟和科技的有效結合。
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1991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之一,面積37.34平方公里,實行「一區多園」管理體制,包括廣州科學城20.24平方公里、天河區天河科技園12.4平方公里、越秀區黃花崗科技園1.5平方公里、白雲區民營科技園0.7平方公里、南沙區南沙資訊園2.5平方公里。此外,廣州市政府還將位於海珠區的廣州國際生物島(1.8平方公里)委託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進行開發建設管理。,實行「一區多園」的發展模式,由廣州科學城、天河科技園、黃花崗科技園、民營科技園、南沙資訊科技園等組成。1998年8月,廣州市委、市政府決定,並報經國家科技部批准,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與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行合署辦公(即兩塊牌子,一套管理機構)。
(1)廣州科學城
廣州科學城是廣州高新區的核心園區,於1998年12月28日正式奠基啟動。該區域規劃設計科學、地理位置優良、交通運輸便利,實行生態優先,開發建設起點高,是廣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重要基地、21世紀的標志性科技工程、未來廣州最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現代化生態園林城市的樣板區、現代化新型城區和休閑旅遊景點。現已進駐有微軟、IBM、INTEL、甲骨文、百事高、旭麗工業園、SONY、豐田研發、威創日新、杜邦、郎聖葯業、香雪制葯等一大批高新技術企業。
科學城的發展方向:以高科技製造業為基礎,推動科學技術研究和開發應用;以形成科學研究綜合體為目標,培育科技創新環境,促進廣州產業結構的協調發展;具有高質量生態環境,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高效益的投資創業軟環境,以產、學、研為主,輔以配套少量高級住宅的多功能現代新型城區。
科學城的功能分區明確,分為六大區域,即中心區、高尚住宅區、微電子信息產業區、生物技術產業區、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區、市政設施及其他產業區。
佔地1.6平方公里集辦公、科研、金融、商貿、博覽、文化、娛樂、休閑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科學城中心區經過國際知名設計公司規劃設計後,已經動工建設。建成後,它將成為一個美麗舒適、功能齊全的城區中心。
廣州科學城是廣州乃至廣東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重要基地,是高科技產業的孵化基地和搖籃,其重點產業發展方向是計算機及軟體、生物醫葯、光電子、新材料、環保設備等。隨著開發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道路、景觀、綠化等各項基礎設施的日臻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個環境優美、設施齊全的高標準的高新技術產業基地、一個面向21世紀的美輪美奐的生態園林城區將在珠江三角洲腹地崛起。
(2)廣州國際生物島
廣州國際生物島位於廣州市東南端、珠江主航道和次航道交匯而形成的官洲島,北望廣州國際會展中心,南面與廣州大學城相鄰,東面與長洲島隔江相望,西面為廣州果園生態保護區。全島四面環水,生態環境良好,十分適合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基地的建設。廣州國際生物島交通便利,緊鄰華南快速干線和環城高速公路,廣州市政府已決定加快建設島內與外部道路的連接工程。
廣州國際生物島已經在國家計委正式立項,被列為廣東省重點預備建設項目、廣州市重點建設項目。廣州國際生物島將按照國際化的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及產業化基地的總體目標,以基因工程葯物及現代中葯等作為主要方向,加快構建完備的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支撐體系,大力吸引國內外的科技人員、科研開發機構、企業和投資者進行生物技術的研究開發和產業化。
(3)中新知識城
知識城項目選址區域位於《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所提出的廣州科學城北區的范圍,規劃面積約123平方公里,可開發建設用地約60平方公里,規劃總人口約50萬人(其中就業人口約25萬人)。分三期建設,計劃於2030年全部建成,其中先行開發建設起步區10平方公里將於2014年初步建成。2010年6月30日,中新廣州知識城奠基,廣州市政府、廣州開發區和新加坡淡馬錫旗下的全資子公司簽訂了知識城三方合作《總體協議》。確定了首批入駐知識城的33個項目,其中中新合作項目有17個,國內知識密集型項目16個,這些項目突出了知識城以發展知識經濟為核心、構建宜業宜居城市的特點,將引領廣州乃至廣東的產業轉型升級。
2010年12月25日,中新廣州知識城管委會揭牌,同時簽約10個重點項目,標志著知識城開發建設進入新的階段。 廣州出口加工區:廣州出口加工區位於廣州開發區東區內,是2000年4月27日經國家批准成立的首批15個出口加工區之一,規劃總面積3.05平方公里,首期0.9平方公里於2001年3月31日通過海關總署封關驗收。本田汽車(中國)有限公司在廣州出口加工區設立了全國第一個和最大的整車全部出口的汽車生產基地,吸引了70多家汽車配套廠商落戶廣州開發區,形成廣州市東部汽車產業基地。
實行「境內關外」的海關監管政策的綜合性對外開放特殊經濟區域。
按照「優化存量,控制增量,規范管理,提高水平」的方針,對加工貿易企業實行集中規范管理,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發展。
廣州出口加工區是2000年4月經國家批准成立的首批15個出口加工區之一,位於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內。出口加工區定位為海關對進出口加工區的貨物及區內相關場所進行24小時監管的特殊封閉區域,在出口加工區內可設立:
(1) 出口加工企業;
2) 專為出口加工企業生產提供服務的倉儲企業;
(3) 經海關核准專門從事加工區內貨物進出的運輸業。
用地規劃:
該地塊交通條件優越,北靠廣深高速公路,南臨廣九鐵路、廣深公路,未來的廣九鐵路貨運站設在附近。區內的主幹道與黃埔新港相連,方便監管貨物的轉關運輸,且可以依託廣州開發區的基礎設施和產業條件。
按照「科學規劃、遠近結合、分期封閉、快速啟動」的原則來推進。規劃建設主幹道寬30米,區內環路寬8米,標准廠房面積10萬平方米,通關查驗場面積10萬平方米。
出口加工區內現已建成國內第一個轎車出口基地——本田汽車(中國)有限公司。 實行「境內關外」的海關監管政策的綜合性對外開放特殊經濟區域
廣州保稅區:廣州保稅區位於廣州開發區西區內,1992年5月13日經國務院正式批准成立,總面積2平方公里,1993年5月正式封關運作。參照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區管理模式實行「境內關外」的海關監管政策,主要開展保稅物流、保稅倉儲、加工製造、國際貿易、轉口貿易及商品展示業務,保稅區外資企業可申請從事國內商品批發、零售、傭金代理、特許經營業務和進出口經營權。廣州保稅區的功能定位以保稅物流為主,加工製造為輔,依託便利的區位優勢、優惠的政策優勢和高效的體制優勢,建立了通達世界的海、陸、空立體直轉通關物流系統,成為全國保稅物流功能覆蓋面最廣、業務形態最豐富的保稅區,並形成以電腦及其零配件系統產品、模具鋼材加工、食用油加工、生活、醫療用品、新型鋰電池材料、珠寶加工為主導的若干產業模塊。
保稅物流園區:2008年,廣州保稅物流園區經國務院批准成立,規劃面積為0.507平方公里,位於廣州保稅區一期內,屬於一個「區中有區、網中有網」的特殊監管區域,四至范圍是:東至東江邊、南至金橋路、西至廣保大道、北至保盈大道。它是中國法律框架下的自由貿易區雛形,是目前我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的經濟區域。這是繼上海、大連、天津、青島、張家港、寧波、廈門、深圳8個城市設立保稅物流園區之後,第九個獲批的國家級保稅物流園區。
廣州保稅區分四個主要功能園區:電腦工業城、南方進口汽車城、出口加工園區和國際物流園區。區內已建成報關大樓、專用碼頭、保稅倉庫、通用廠房、露天堆場、展示廳、海關貨檢場等設施。
廣州保稅區鼓勵發展的行業:國際貿易、保稅物流、加工製造。
用地規劃:
廣州保稅區規劃用地分為一期和二期用地,保盈大橋將一期和二期連接起來。其中,一期主要發展商業貿易、倉儲、展示、商業性簡單加工、碼頭及公共服務等行業;二期主要用於發展電子信息製造業等高科技產業,規劃建設電腦工業城。
(1)投資廣州開發區
國際投資的焦點
跨國公司雲集的投資熱土
世界排名前500強跨國公司已有95家在這里投資設廠
(2)科技創新服務體系日趨健全和完善
廣州開發區的科技創新服務體系正在高起點、高標准地加速建立和完善
廣州是中國智力資源最為密集的城市之一,華南地區的科技教育中心。現有高校59所,博士點151個,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24個,分別佔全省的63%、99%和99%,匯集了全省80%的研究開發機構,包攬了全省高校的15個國家級重點學科和6個國家級工程中心。
廣州開發區的科技創新服務體系正在高起點、高標准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區建成的孵化場地總面積超過50萬平方米,在建的孵化場地總面積達40萬平方米,在全國名列前茅。由天河軟體園、廣東軟體園和南沙資訊科技園組成的廣州軟體園被列為國家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基地,留學人員廣州創業園被確定為國家級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示範點,廣東軟體園擁有國家級軟體測試中心、全國一流的軟體開發測試平台。
現有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如廣州科技創新基地、廣州國際企業孵化器、廣東軟體園(一期)、留學人員廣州創業園、國家863計劃成果轉化基地、中國科協廣州科技園等,都在不斷優化孵化環境,提高孵化能力。
在建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如廣東軟體園(二期、三期)、智通信息產業園等,正在加快建設步伐。
在科技部的支持下,廣州開發區成立了廣州火炬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統籌管理區屬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有效地聚集和配置各類科技產業化資源。廣州開發區大力引進各類孵化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和風險投資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孵化器和中介機構。區內有50多家研發機構、15家境內外著名風險投資機構。
廣州開發區科技創新基地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投資2億多元建設綜合性科技創新基地,聚集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社會中介服務機構、風險投資、技術產權交易和評估、高新技術產品展示和采購於一體。
留學人員廣州創業園
留學人員廣州創業園於1999年8月正式創建,作為一個科技企業孵化器,旨在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提供研發用地、創業咨詢、投資、融資、市場開發、人才、信息、咨詢、後勤等各方面的配套服務。
廣州國際企業孵化器
位於科學城中心區,佔地4萬多平方米,首期建築面積3.3萬平方米,由廣州市政府和廣州開發區共同投資建設,是為中小創業型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優質創業環境和全方位孵化扶持服務的園區。對入孵企業實施進得來,長得大,出得去的培育戰略。
廣東軟體園
廣東軟體園是廣東省政府為了構建共性技術支撐體系、產業配套服務體系和資源整合平台,整合軟體產業資源、促進軟體產業的專業化、規模化發展而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將建設成為國內外知名的項目孵化研發基地、軟體產業基地、覆蓋全省及港澳地區的大廣東虛擬軟體園。首期建設面積500多畝,2002年底已經完成智能綜合樓、軟體基地和孵化器共9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建設,現已完成培訓中心、研發中心共4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建設。
(3)建設經濟強區
2006年,全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789.44億元,同比增長20.11%;工業總產值2003.87億元,同比增長24.70%;實現財政財稅總收入188.38億元,同比增長20.17%;每平方公里出讓土地實現財稅總收入超過 7.26 億元,實現地區生產總值超過 30 億元,實現工業總產值超過 77 億元;單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SO2(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5.3%,COD(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下降6.2%,固定資產投資增幅同比減少24個百分點。實現合同利用外資(區口徑)18.26億美元,同比增長34.84%;實際利用外資(區口徑)7.92億美元,同比增長16.36%,兩項指標均創六年新高。全年實現進出口總值157.91億美元,增長10.21%;其中,出口總值達75.16億美元,同比增長17.13%,佔全市出口總值的23.20%。出口商品結構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產品出口38.25億美元,增長4.66%,佔全區外貿出口比重的51.56%。
優先發展的產業:
*光電子
*生物醫葯
*精細化工
*汽車
*現代物流
*鋼鐵

⑶ 廣州市土地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的管理、保護、開發、利用,適用本規定。第三條建設用地實行總量控制。集體所有土地的徵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必須有計劃地進行。
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開發、利用,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對本行政區域耕地及其他土地資源的保護負責,依法保障土地合理開發、利用。第五條廣州市國土局是本級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土地統一管理工作和本規定的組織實施。
市轄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規定和市人民政府的授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工作。
代管的省轄市(以下簡稱代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統一管理工作。
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土地利用和保護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必須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建設需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一)下一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服從上一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應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
(二)納入規劃的建設用地,應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三)納入用地規劃的建設項目,應符合國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規定;
(四)建設用地必須統籌規劃、綜合平衡、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五)合理利用和節約使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佔用耕地、好地。第七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劃定下列保護區:
(一)糧食、蔬菜、魚塘、科研和教育試驗等基本農田保護區;
(二)水源、水利工程保護區;
(三)風景、名勝、園林、綠地和重點文物保護區;
(四)軍事設施保護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保護區。
凡被劃定的保護區,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確實需要改變用途的,須經保護區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原批准機關批准。其中,屬於改變基本農田保護區用途的,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後,還應提交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八條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開發國有荒山、荒地、灘塗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經批准開發的國有荒山、荒地、灘塗用於農業生產的,可以確定給開發者使用,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開發者簽訂國有土地使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確定使用年限,並發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在規定使用年限內,開發者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所開發的土地使用權,但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第九條單位和個人不得撂荒農業生產用地。凡連續棄耕、棄種、棄養滿一年的,視為撂荒農業生產用地。撂荒農業生產用地的,除依法繳納土地稅外,還應繳納撂荒費。連續撂荒兩年以上的,由土地所有者收回土地使用權,並另行安排。第十條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土地權屬、類別、等級面積、利用狀況,進行調查、登記、統計,實施土地利用動態監測,保持地籍資料完整和准確登記。
土地調查、登記、統計工作形成的資料,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歸檔管理。第十一條土地登記以宗地為單位,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准確的予以登記,並報請市、代管市人民政府批准頒發土地證書。
土地權屬、界址、面積、用途發生變化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必須向代管市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更換或更改土地證書。
市轄區和代管市的土地登記,按照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執行。城鎮房屋用地登記,按照《廣東省城鎮房地產權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
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必須按規定繳納登記費。第十二條市、代管市人民政府應建立土地專項基金,用於農業用地保護、開發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組織土地調查、徵用、開發等項工作。
專項基金來源及其提取比例,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⑷ 規劃a4 體育用地設定什麼用途

城市規劃用地性質確定與調整有兩個階段。 總體規劃階段: 通過一定期限內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總規編制中,土地利用規劃是其中一個分項規劃,報由政府審批,給予法律地位;

⑸ 建築表格上的A4A5是什麼意思

您問建築表格上的A4A5是什麼意思?
答:朋友因為建築用地表格太多,國家為了統一口徑,就把各種報表編成順序號,即:A1、A2、A3、A4、A5、A6.

⑹ 廣州:普通宅地配建面積不少於總建面10%

12月31日,廣州市住建局印發實施《廣州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辦法》表示,要通過配套建設、集中新建、盤活存量房源等7大類建設籌集人才公寓。招拍掛出讓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配建不少於總建築面積10%的人才公寓和公租房。中心城區新增供應居住用地中,人才公寓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地面積不少於總用地面積的30%。

此外《辦法》規定,新建人才公寓,面向中高層次人才的,單套建築面積以90平方米為主,原則上不超過120平方米。面向高層次人才的,按規定面積為85至200平方米。租金方面,黃埔區人才住房在市場租金標准基礎上安排補貼專項資金,本科學歷基礎性人才可補貼一半房租;南沙區人才公寓基準租金不高於市場租金標準的70%。

以下是全文:

廣州市人才公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人才強市戰略,為高層次以及中高層次人才提供過渡性住房支持,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廣聚英才計劃」的意見》(穗字〔2019〕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政府委託的實施機構或其他社會力量建設籌集,向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以及中高層次人才供應的住房。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人才公寓的建設、籌集、分配管理及相關活動。

第四條 人才公寓的建設、籌集和分配管理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服務產業、服務發展,全市統籌、屬地負責,分類實施、梯度保障的原則。

第五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全市人才公寓的政策制定、政策指導、規劃計劃以及市本級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負責市本級人才公寓的建設、籌集和分配管理等工作。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科技、金融監管等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人才公寓相關工作。

各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人才公寓建設、籌集和分配管理等相關工作。

第二章 建設和籌集管理

第六條 人才公寓可以通過配套建設、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設,也可以通過購買、租賃市場房源,接管、盤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贈房源等方式籌集。

政府人才公寓以各區主導建設和籌集為主,鼓勵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實施人才公寓建設。鼓勵用人單位等社會力量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等方式參與人才公寓建設、籌集、運營和管理。

第七條 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在中心城區以及產業、人才集聚區域的用地規劃中預留人才公寓的規劃用地指標。中心城區新增供應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積不少於總用地面積的30%。

第八條 人才公寓建設,原則上應以配套建設為主,集中新建為輔。具體建設渠道如下:

(一)在價值創新園區、重大創新功能區、產業園區配套建設。

1.在產業、人員集聚的新產業工業項目用地內,可以配套建設占項目總建築面積比例不超過15%的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其中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含員工宿舍)佔比可達50%(即項目總建築面積的7.5%)。

2.在價值創新園區、重大創新功能區以及國家級、省級園區內及周邊交通便利地區,可以配套建設占園區總建築面積比例不超過35%的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其中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含員工宿舍)佔比可達50%(即園區總建築面積的17.5%)。

以上園區內工業用地的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要求,應當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9〕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普通商品住宅項目配建。

1.年度招拍掛出讓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應配建不少於總建築面積10%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公寓。具體配建比例結合年度需求、房源可供應情況確定。建成後的人才公寓根據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移交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

2.鼓勵企業將通過招拍掛取得的自持租賃住房用作人才公寓,向市、區指定的人才供應。市、區政府可以結合市場租金水平給予適當的補貼,政府補貼力度可根據人才公寓的數量適當增減。

(三)城市更新項目配建。

全市年度城市更新項目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公寓比例,不低於全市用於商品房開發的城市更新項目(政府收儲後公開出讓類項目)建設總量的10%。具體配建比例結合年度需求、房源可供應情況確定。建成後的人才公寓根據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移交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

(四)利用政府儲備用地集中建設。

市本級政府保障性住房項目儲備用地經批准可用於集中建設人才公寓。具體報批程序可參照公共租賃住房報批程序執行。

(五)利用社會存量用地建設。

1.在穗高校、科研機構等用人單位經市政府批准,可利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自有存量土地,自籌資金在市人才公寓政策總體框架下建設人才公寓。人才公寓的套型面積標准、租金標准和准入條件由用人單位通過民主決策程序後自行制定。

2.鼓勵用人單位與集體建設用地、留用地所有權人協商,通過租賃現有房源、合作開發建設人才公寓等方式建設籌集人才公寓,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

鼓勵村鎮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自行開發、運營,或者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人才公寓。

第九條 人才公寓籌集,原則上應以盤活存量為主,鼓勵社會參與,具體籌集渠道如下:

1.盤活利用政府存量公房。通過盤活利用政府存量房源,清退不符合租住條件的住戶,將符合使用條件的公有住房等房源轉作人才公寓使用。

2.從配建的拆遷安置房劃轉。在普通商品住宅及城市更新項目中配建的拆遷安置房,在滿足房屋徵收需要後的剩餘房源經市或區政府批准可以轉作人才公寓使用。

3.盤活利用市場房源。可以通過收購、租賃市場房源的方式籌集人才公寓。村民回遷安置房剩餘房源,可以通過團租方式,統籌用作人才公寓使用。

第十條 區政府可以採取向提供市場房源的出租人發放投資補助、向承租房屋的用人單位發放租金補貼等方式,支持用人單位直接租賃市場房源用作人才公寓。

第十一條 人才公寓以滿足不同層次人才居住需求為原則。新建人才公寓按需設置多種戶型。面向中高層次人才的單套建築面積以90平方米為主,原則上不超過120平方米。面向高層次人才的人才公寓單套建築面積按高層次人才服務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符合劃撥目錄的政府部門、公益類事業單位投資建設的人才公寓用地,可以劃撥方式供應。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人才公寓用地應以公開出讓方式供應,但屬於國有企事業單位經批准利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人才公寓的項目用地可以以協議出讓方式供應。

第十三條企業投資建設的項目,採用備案方式立項;利用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採用審批方式立項;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項目,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以劃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的新建人才公寓項目或以公開出讓方式供應的新建人才公寓項目的住宅部分在劃撥決定書或出讓合同中約定應整體確權,由不動產登記部門在不動產權證和登記簿上註明用途為「人才公寓」,備注「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移登記和分割抵押登記,但可以依法整體(整幢)抵押、整體(整幢)轉讓,轉讓後人才公寓性質不變」。

高層次人才公寓的確權,按我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人才公寓應具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設備,滿足人才居家生活需要。

人才公寓項目規劃選址應考慮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等因素,優先選擇城市軌道交通相對便利、產業布局相對集中、公共配套相對完善的區域。教育、醫療、道路、公交等公共設施應同步配套。

第三章 分配管理

第十六條 人才公寓按照「歸口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分類供應。供應對象按照市本級、區級、用人單位分類設定。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以戶為單位,每戶家庭在全市范圍內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第十七條 市本級人才公寓向經認定的市級高層次人才,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中高層次人才,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或評選的本行業領域優秀人才,重點企業的中高層次人才,以及市政府批準的其他單位的中高層次人才供應。其中,市級高層次人才和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或評選的本行業領域優秀人才,以及市政府批準的其他單位的中高層次人才,原則上以個人或家庭名義申請租賃;其餘各類中高層次人才,原則上採取單位整體租賃的分配方式。市政府批準的其他單位的中高層次人才也可以採取單位整體租賃的分配方式。(分配對象及分配程序詳見附件)

區政府建設籌集的人才公寓,向區認定的人才供應。供應對象可以結合產業政策導向,兼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確定。

企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自行建設籌集人才公寓的,原則上向本單位的人才供應;有剩餘房源的,可向市、區指定的人才供應。具體分配方案由用人單位根據相關政策制定並實施,分配結果報項目所在區住房保障部門。

第十八條 以個人或家庭名義申請承租市本級人才公寓的,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市級高層次人才除外),且當前未享受人才公寓保障。

第十九條 人才公寓租金以單套建築面積計算,租金標准參照同地段同類型房屋市場租金標准,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實施機構確定。市本級、區級人才公寓租金標准應分別報送市、區發展改革部門,社會力量自行建設籌集的人才公寓租金標准應報送所在區住房保障部門。

第二十條 政府建設籌集的人才公寓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維修養護費用主要通過人才公寓租金收入解決,不足部分由財政預算安排解決。

第二十一條 市本級人才公寓合同租賃期限為5年。期滿後申請主體仍符合市本級人才公寓供應條件且需要續租的,經批准後可以續租。申請主體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提出續租申請。租賃合同期滿未在規定期限提出續租申請的,申請主體應當在合同期滿後60日內結清有關費用並騰退人才公寓。

以個人或家庭名義申請租賃的,申請人應與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由個人繳交;以單位整體租賃方式申請租賃的,用人單位應與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簽訂「整體租賃合同」,租金由用人單位統一繳交。

第二十二條 租賃合同應載明房屋的基本情況、租金標准、租金收取方式、租賃期限、使用管理、合同解除、違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等。

第二十三條 已承租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的中高層次人才,應當在辦結入住手續之日起1個月內騰退原租住的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賃住房;逾期不退的,收回所承租的人才公寓。

第二十四條 集中成片的人才公寓小區應加強社區服務管理。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人才公寓小區的黨組織、居委會建設,提高社區服務管理水平,共建干凈、整潔、平安、有序的人才公寓小區。

第二十五條 人才公寓承租人可按我市承租租賃住房的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公共服務權益。

第二十六條 市本級用於單位整體租賃的人才公寓應按照「供需匹配、動態調整」的原則,人才公寓所有權人(單位)及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實施機構可以根據分配方案實施情況以及承租單位分租、租金繳納等情況,動態調整人才公寓分配方案,提高人才公寓使用效率。

第二十七條 市本級人才公寓的監督管理參照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相關規定執行,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二十八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統,整合房屋管理、不動產登記、人才認定、公安、教育、民政、社保、計生和社區等的信息資源,完善住房和入住對象檔案管理。

社會力量自行建設籌集人才公寓的,應做好住房和入住對象的統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向高層次人才提供的人才公寓,其准入條件、戶型面積、租金、租期、確權等按照我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待遇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各區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區人才公寓具體規定,並報送市住房保障部門。各區應制定年度計劃,明確建設籌集數量及方式,並報送市住房保障部門。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⑺ 城市規劃局是做什麼的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勘察測量和城市規劃設計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組織制訂我市有關城市規劃、城市勘察測量和城市規劃設計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並組織檢查實施。

統籌安排城市規劃和農村交通居住消防綠化,生產生活環境建設,發展空間布局,提升品位,合理節約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7)廣州規劃a4用地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負責市屬各區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受理建設項目用地規劃的申請,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延期使用;負責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所核定內容的有關手續,參與招標拍賣用地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制訂。

負責城市規劃勘察測量管理工作,擬定城市勘察測量規劃、計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管理城市勘察測量成果等工作;管理城市測量控制系統;審批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管理、審核城市規劃基礎地理信息。

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建檔案的收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負責廣州市綜合航空遙感的協調工作。

⑻ 廣州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搞好我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服從城市規劃管理,並應執行本規定。第三條廣州市城市規劃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局)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行政主管部門,並負責監督本規定的實施。第四條各項建設工程的選址和用地布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設計任務書報請批准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書。申請劃撥或徵用建設用地和進行建設須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凡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文件佔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無效,佔用的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回。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第五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實行統一領導,分級審批制度。
上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下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越權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有權監督和變更。越權審批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無效。第六條核發城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范圍。
(一)市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市屬縣內的國家、省、市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市規劃局審批核發;
(二)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市規劃局委託開發區規劃土地管理機構審批核發;
(三)市屬縣域內城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縣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發。
本條第(二)、(三)項的建設用地如位於國道、省道兩側邊緣以外五十米范圍內,規劃三十五千伏以上高壓線走廊范圍、六級以上通航河道、鐵路兩側、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區和水源保護地帶以及其他指定的規劃控制范圍內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須報市規劃局審核。第七條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審批程序。
(一)申請用地的單位持建設項目的計劃批准文件及其他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用地定點;
(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規劃要求核定建設用地具體位置、界限和面積,明確土地使用性質,提供規劃設計要求;
(三)申請用地的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劃設計要求進行總平面設計,並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四)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發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件應包括:建設用地坐標紅線圖;建設用地規劃總平面設計圖和設計要求等。第八條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宅基地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審批程序參照本規定第七條執行。第九條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自核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劃撥土地,逾期未辦理申請手續,該證無效。第十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實行統一領導,分級審批制度。
上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下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越權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有權監督和變更,越權審批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無效。第十一條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范圍。
(一)市規劃局審批核發下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市區建設工程;
2.市屬縣范圍內的國家、省和市重點建設工程;
3.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委託開發區規劃土地管理機構審批核發。
(二)縣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發下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縣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用地范圍內的建設工程;
2.由市規劃局審批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沒有明確需到市規劃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手續的建設工程。第十二條凡位於國道、省道兩側邊緣以外五十米范圍內,規劃三十五千伏以上高壓線走廊范圍、六級以上通航河道、鐵道兩側、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區和水源保護地帶及其他指定的規劃控制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須報市規劃局審核。第十三條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批程序。
(一)建設單位、個人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設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權屬證書、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建設項目計劃批准等有關文件,有關地形圖以及書面申請;
(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建設工程的規劃設計要求或建築設計要求;
(三)建設單位、個人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送審規劃設計和建築設計方案;
(四)建設單位、個人按審定的建築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批准文件、建設工程的有關批准文件以及施工設計圖紙辦理報建手續;
(五)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報建後,經實地放線、驗線、收繳竣工檔案資料保證金和其他有關費用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件包括:建築工程報建審核書或基礎設施報建審核書;經批准有關的施工設計圖紙;放線驗線驗收測量記錄冊及有關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