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是深基坑才需要監測嗎
非深基坑是否要監測要看基坑實際情況,如果深度只有1m,基本上也就沒有什麼需要,但比較深的如4m,大放坡邊坡的,就需要施工單位(不需要專業監測單位)設置一些沉降、側向位移點,自行監測,目的也是防止邊坡滑坡時有個提醒作用;
至於深基坑常規都要專業監測單位來實施,並且監測范圍比較廣。
『貳』 基坑深度超過多少米需要進行專家論證
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特別復雜的工程都要進行專家論證。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深基坑)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2)廣州多少米基坑要做在線監測擴展閱讀:
特點:
1、基坑支護體系是臨時結構,安全儲備較小,具有較大的風險性。基坑工程施工過程中應進行監測,並應有應急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險情,需要及時搶救。 在開挖深基坑時候注意加強排水防灌措施,風險較大應該提前做好應急預案。
2、基坑工程具有很強的區域性。如軟粘土地基、黃土地基等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不同的地基中基坑工程差異性很大。同一城市不同區域也有差異。基坑工程的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都要因地制宜,根據本地情況進行,外地的經驗可以借鑒,但不能簡單搬用。
3、基坑工程具有很強的個性。基坑工程的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不僅與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有關,還與基坑相鄰建(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位置、抵禦變形的能力、重要性,以及周圍場地條件等有關。
有時保護相鄰建(構)築物和市政設施的安全是基坑工程設計與施工的關鍵。這就決定了基坑工程具有很強的個性。因此,對基坑工程進行分類、對支護結構允許變形規定統一標准都是比較困難的。
4、基坑工程綜合性強。基坑工程不僅需要岩土工程知識,也需要結構工程知識,需要土力學理論、測試技術、計算技術及施工機械、施工技術的綜合。
5、基坑工程具有較強的時空效應。基坑的深度和平面形狀對基坑支護體系的穩定性和變形有較大影響。在基坑支護體系設計中要注意基坑工程的空間效應。
土體,特別是軟粘土,具有較強的蠕變性,作用在支護結構上的土壓力隨時間變化。蠕變將使土體強度降低,土坡穩定性變小。所以對基坑工程的時間效應也必須給予充分的重視。
6、基坑工程是系統工程。基坑工程主要包括支護體系設計和土方開挖兩部分。土方開挖的施工組織是否合理將對支護體系是否成功具有重要作用。
不合理的土方開挖、步驟和速度可能導致主體結構樁基變位、支護結構過大的變形,甚至引起支護體系失穩而導致破壞。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監測,力求實行信息化施工。
7、基坑工程具有環境效應。
基坑開挖勢必引起周圍地基地下水位的變化和應力場的改變,導致周圍地基土體的變形,對周圍建(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產生影響,嚴重的將危及其正常使用或安全。
大量土方外運也將對交通和棄土點環境產生影響。
『叄』 多少米的基坑支護完成後需要做監測 基坑距離村間路15米左右,周圍100米以內無建築物,有足夠的放坡空間
土方開挖第一層就需要做監測,有專門的監測單位~
『肆』 達到什麼標準的基坑工程應該進行檢測
1、是的,根據GB 50497-2009 《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 》第3.0.3條規定:基坑施工前應由建設單位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基坑監護檢測。
2、開挖深度大於等於5m、或開挖深度小於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監測的基坑工程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
3、基坑工程設計提出的對基坑工程監測的技術要求應包括監測項目、監測頻率和監測報警值等。
4、 監測工作宜按下列步驟進行:
1) 接受委託;
2) 現場踏勘,收集資料;
3)制定監測方案;
4)監測點設置與驗收,設備、儀器校驗和元器件標定;
5 )現場監測;
6 )監測數據的處理、分析及信息反饋;
7) 提交階段性監測結果和報告;
8) 現場監測工作結束後,提交完整的監測資料。
『伍』 深基坑必須請監測單位進行監測嗎,不請違不違規
深基坑施工必須由建設單位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單位進行檢測。
『陸』 當基坑開挖深度大於等於多少時 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
建築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中3.0.1節要求「開挖深度超過5m、或開挖深度未超過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均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
『柒』 急!!請問廣州市第三方基坑監測方案必須專家論證的文件是哪個
一般按照國家規范來說,只有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不足5米的開挖深度才會要求監測,一般的基坑不足5米不需要監測。第三方監測方案按國家規定也是由設計方提供並且論證,不過如果是你說的這樣有可能廣東有地方規范,但是東莞那邊我們也做過,好像沒有這個說法。
『捌』 三級基坑需要監測嗎
三級基坑不需要監測。
開挖不深者可用放邊坡的辦法,使土坡穩定,其坡度大小按有關施工規定確定。開挖較深及鄰近有建築物者,可用基坑壁支護方法,噴射混凝土護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採用地下連續牆和柱列式鑽孔灌注樁連鎖等方法,防護外側土層坍入。
基坑分級
一級: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開挖深度大於10米,與臨近建築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基坑范圍內有歷史文物、近代優秀建築、重要管線等需要嚴加保護的基坑。
二級:介於一級基坑、三級以外的基坑。
三級:開挖深度小於7米且周圍環境無特殊要求的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