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廣州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本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廣東省房地產開發經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綜合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進行商品房屋及其相配套的城市基礎公用設施建設的行為。第三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地產綜合開發及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本市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第五條廣州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的行業主管部門。區、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行政區域內負責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工作。第二章開發企業技術資質第六條從事房地產綜合開發的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必須持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開發企業技術資質等級證書。第七條在本市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經濟組織必須辦理工商登記和技術資質審核手續,依法取得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一)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核發《企業法人名稱登記核准通知》。
(二)向市建委申請,提出行業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
(三)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副本。
(四)向財政、稅務部門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五)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技術資質等級後,核發《城市綜合開發公司資質等級證書》。
(六)憑驗資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和《城市綜合開發公司資質等級證書》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開發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1個月內,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開發企業按其擁有自有資金、技術、經濟管理人員、開發實績等條件,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共4個等級。按以下標准評定其開發企業技術資質等級:
一級開發企業的自有流動資金不得少於2000萬元;須配備工程師(含建築、結構、給排水、概預算、電氣等專業工程師)10名以上,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各1名以上,配備具有初級技術職稱的專職統計員。
二級開發企業的自有流動資金不得少於1000萬元;須配備工程師(含建築、結構、預概算等專業工程師)6名以上,會計師和經濟師各1名,配備具有初級技術職稱的專職統計員。
三級開發企業的自有流動資金不得少於500萬元;須配備工程師(含建築或結構專業工程師)3名以上,會計師1名,配備具有初級技術職稱或持有《統計人員上崗專業知識合格證書》的統計員。
四級開發企業自有流動資金不得少於300萬元;須配備建築或結構工程師1名,配備助理會計師和統計員。第九條開發企業技術資質等級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由其委託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評定:
(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評定市區內資、外商投資開發企業(含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以及外國投資者在市區設立的中外合作、合資和外商獨資企業,下同)和縣級市一級、二級內資開發企業的技術資質等級。
(二)各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審查評所在市三級、四級內資開發企業和外商投資開發企業的技術資質等級。縣級市屬一級、二級的開發企業由縣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定。第十條申請辦理開發企業技術資質等級審查,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外資開發企業還須提交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審批機構發給的批准證書和企業合同、章程。
(四)法人代表證明。
(五)驗資機構出具的自有流動資金的驗資證明。
(六)技術、經濟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內行職文件及聘用合同。
(七)開發經歷和實績材料。
(八)法律、法規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書面材料。第十一條開發企業的技術資質等級每兩年評定一次,實行升降級制度。
申請升級的開發企業,除符合第八條規定的標准外,晉升一級、二級、三級的開發企業從事房地產綜合開發的經歷分別不得少於4年、3年、2年,並有相應的綜合開發實績。
對不符合原定技術資質標準的開發企業,由原資質審批機關予以降級或吊銷技術資質證書。
⑵ 廣州買房首付新政
法律分析:1、廣州市無房無貸(過)者:首付最低3成;
2、廣州市無房有貸款記錄者:商品房首付最低4成,公寓首付最低7成;
3、廣州市有房無貸款記錄者/首套房貸還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5成;
4、廣州市有房首套未還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7成;
5、廣州市有房:公寓首付最低7成。
法律依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
一、進一步完善住房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繼續執行限購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從化、增城區按現行政策執行。
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二、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經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通過,對我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下同)記錄的,繼續執行購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無貸款記錄的,或擁有1套住房且貸款已還清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貸款未還清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三、嚴厲打擊「首付貸」等違規行為
商業銀行、小額貸款機構、互聯網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等各類金融業務經營者,不得對購房首付款發放貸款或變相發放貸款。
四、加大市場監管力度
嚴厲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查處各類住房騙購行為,對提供虛假購房資料騙購住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責令停業整頓,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