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第一個迫使中國開放通商口岸的條約
英國
1842年,清政府被迫在南京的靜海寺與英國政府議約,雙方共南京條約簽訂在寺內議約四次。8月29日,中國清政府全部接受了英國提出的議和條款,在英軍旗艦」汗華「(亦譯康華麗)號上正式簽訂了中國近代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中英《南京條約》,滿足了英國大多數的要求。主要內容:
條約:割香港島給英國。
影響:破壞了中國領土的完整
條約: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允許英國人在通商口岸設駐領事館。
影響:使中國東南門戶敞開,便於列強向中國輸出商品和原料。
條約:中國向英國賠款2100萬元(軍費,分24年付清)。
影響:使清政府的財政更加困難
條約:英國在中國的進出口貨物納稅,中國與英國共同議定。
影響:破壞中國關稅自主權。
Ⅱ 在中國近代廣州,南京,天津被迫開放為通商口岸的條約分別是什麼
廣州依據《南京條約》,天津依據《北京條約》。
南京依據《中法天津條約》
Ⅲ 《南京條約》的原文
《南京條約》的原文:
一、嗣後大清大皇帝、大英國君主永存平和,所屬華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國者必受該國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後,大皇帝恩准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國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與各該地方官如物檔公文往來;令英人按照下條開敘之列,清楚交納貨稅、鈔餉等費。
三、因大英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欽差大憲等於道光十九年二月間經將大英國領事官及民人等強留粵省,嚇以死罪,索出鴉片以為贖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銀六百萬圓償補原價。
五、凡大英商民在粵貿易,向例全歸額設行商,亦稱公行者承辦,今大皇帝准以嗣後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該口貿易者,勿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且向例額設行商等內有累欠英商甚多無措清還者,今酌定洋銀三百萬圓,作為商欠之數,准明由中國官為償還。
六、因大清欽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強辦,致須撥發軍士討求伸理,今酌定水陸軍費洋銀一千二百萬圓,大皇帝准為償補,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後,英國因贖各城收過銀兩之數,大英全權公使大臣為君主准可,按數扣除。
七、以上三條酌定銀數共二千一百萬圓。
八、凡渣亂系大英國人,無論本國、屬國軍民等,今在中國所管轄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釋放。
九、凡系中國人,前在英人所據之邑居住者,或與英人有來往者,或有跟隨及候候英國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譽錄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國人,為英國事被拿監禁受難者,亦加恩釋放。
十、前第二條內言明開關俾英國商民居住通商之廣州等五處,應納進口、出口貨稅、餉費,均宜秉公議定則例,由部頒發曉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納。
十一、議定英國住中國之總管大員,與大清大臣無論京內、京外者,有文書來往,用照會字樣;英國屬員,用申陳字樣;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樣;兩國屬員往來,必當平行照會。若兩國商賈上達官憲,不在議內,仍用稟明字樣為著。
十二、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約各條施行,並以此時准交之六百萬圓交清,大英水陸軍士當即退出江寧、京口等處江面,並不再行攔阻中國各省商賈貿易。至鎮海之招寶山,亦將退讓。
惟有定海縣之舟山海島、廈門廳之古浪嶼小島,仍歸英兵暫為駐守;迨及所議洋銀全數交清,而前議各海口均已開辟俾英人通商後,即將駐守二處軍士退出,不復占據。
(3)廣州解除通商禁令是哪個條約擴展閱讀: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該約於1842年8月29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裡布、牛鑒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簽訂,標志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從社會性質上看,《南京條約》的簽訂,使得中國開始螞盯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政治上,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完整遭到破壞,開始喪失了政治上的獨立地位。經濟上,中國的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的自給自足的經濟結構,由於戰後外國資本主義的經濟入侵而逐漸解體,中國經濟也逐漸成為世界資本主義的附庸。
依據革命史觀,隨著社會性質的改變,階級斗爭的形勢也發生了變化。社會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矛盾,開始轉變為外國資本主義和中華民族的矛盾。
Ⅳ 五口通商是哪個條約
五口通商是《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TreatyofNanking),又稱「萬年和約」、「白門條約」、「江寧條約」。該約於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手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裡布、牛鑒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皋華麗號上簽訂,標志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南京條約》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國:
(1)割讓香港島。
(2)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共二千一百萬銀元。
(3)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
(4)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畢粗早,中國凳鬧海關無權自主。
(5)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商在華自由貿易等。此外,也規定雙方官吏平等往來、釋放對方軍民以及英國撤軍等事宜。
Ⅳ 七下歷史說清政府只留廣州一處海關通商;八上歷史《南京條約》又規定:開放廣州等為通商口岸,不矛盾嗎
不矛盾,《南京條約》中的通辯瞎商口岸和清政府原本的通商口岸在形式上是不同的。
《南京條約》之前,廣州是惟一允許對外貿易的地方,貿易只由官營商團「十三行」接手,交易價格和信用也只由十三行說了算指空,外國商人只能在指定的規則(乃至潛規則)下以指定的價格購買/販賣指定數量的指定商品,完全是被動貿易;而南京條約下的通商五口是完全開放的,即外國商人在商阜范圍之內可以和任意下家自由進行貿易,清廷不能壟斷干涉。
換而言之,前者的廣州完全談不上是在「貿易」,形式唯灶瞎上更像是「進貢」,廣州只是「貢品」的輸入通道;而後者在港口范圍內形成了交易平台,有買有賣有劃價,才算是真正進行「貿易」的通商口岸(雖然關稅方面是清廷的被動)。
Ⅵ 中國近代史有規定開放通商口岸內容的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開放廣州、福建、廈門、寧波和上海五處港口商埠 《天津條約》:增開牛庄、登州、台灣(今台南安平舊港)、淡水、潮州、瓊州、南京及鎮江、漢口、九江為通商口燃晌岸 《北京條約》:《天津條約》繼續有效;皮凱鋒增開天津為商埠 《馬孫旅關條約》:中國開放廣州、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
Ⅶ 要求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的條約是
要求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是《南京條約,英國政府為保護鴉片走私,借口中國禁煙,1840年6月,英國艦隊侵入中國廣東海面,鴉片戰爭正式爆發.1842年8月,清政府被迫簽訂《南京條約》,開放廣州、廈門、福建、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賠償英國2100萬元
Ⅷ 在《南京條約》中,中國被迫開放廣州、廈門、南京、寧波、上海等5個通商口岸。
錯
Ⅸ 廣州上海天津被開辟為通商口岸各依據什麼條約
廣州上海《南京條約》 Ⅹ 廣州的條約和時間和內容 《穿鼻條約》亦作《川鼻草約》。 鴉片戰爭中清欽大臣琦善私自與英國代表義律訂立的議和草約, 1 841年1月20 日琦善與義律在穿鼻會議時議定。主要內容: (1)中國割讓香港, 賠款六百萬銀元, 開放廣州為通商口岸; (2)英者虧國撤出沙角、大角炮台, 歸還定海。琦善蒙哄清毀殲政府, 詭稱賠款為商欠, 割香港是允許首余神英人在外洋一小島寄寓。經廣東巡撫怡良揭發, 並以義律在香港發出的布告為證。清政府不承讓此約, 將琦善逮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