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志願者國家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1、參加西部計劃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願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志願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願者優惠政策一致;研究生支教團2011年納入西部計劃基礎教育專項實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計劃的相關政策。
2、 志願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同時,志願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全國項目辦按每人350元的標准,統一為西部計劃志願者購買綜合保障險等。
法律依據:《中國注冊志願者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獎章授予制度) 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根據志願者注冊後參加志願服務的時間累計,授予不同級別的志願服務獎章。(一)注冊志願者自獲得「五星志願者」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500小時的,由地(市)級團委、志願者協會授予獎章。(二)注冊志願者自獲得地(市)級獎章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800小時的,由省級團委、志願者協會授予獎章。(三)注冊志願者自獲得省級獎章後,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1000小時的,由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授予獎章。(四)連續專門從事志願服務超過6個月的,可視情況直接授予地(市)級及以上級別獎章。(五)獎章獲得者名單應及時報上級團組織、志願者組織備案。獎章授予可視實際情況定期舉行。
B. 志願者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志願者雖然有一定的生活補助,但各地各組織的志願者補貼是不同的。有的地方給志願者提供上千元補貼。比如此前武漢武昌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招聘志願者時,明確表示每人補貼1000元/天,免費食宿。工作內容為在疑似病人隔離點的酒店做醫生、護士工作。
法律依據:《志願服務條例》
第十七條 志願服務組織應當為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提供必要條件,解決志願者在志願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維護志願者的合法權益。
志願服務組織安排志願者參與可能發生人身危險的志願服務活動前,應當為志願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八條 志願服務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可以使用志願服務標志。
第十九條 志願服務組織安排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應當如實記錄志願者個人基本信息、志願服務情況、培訓情況、表彰獎勵情況、評價情況等信息,按照統一的信息數據標准錄入國務院民政部門指定的志願服務信息系統,實現數據互聯互通。
C. 志願者補貼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志願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同時,志願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全國項目辦按每人350元的標准,統一為西部計劃志願者購買綜合保障險等。
法律依據:《自願服務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志願服務以及與志願服務有關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志願服務,是指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和其他組織自願、無償向社會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務。
D. 社區志願者補貼一般有多少
區志願者補貼一般為1200元。志願者是自願參加社會公益服務,不是職業,因此志願者是沒有工資的。志願者是指志願貢獻個人的時間及精力,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為改善社會服務,促進社會進步而提供服務的人。
志願者的特徵如下:
1、志願者是無償,不是開業、打工,而是不計報酬的;
2、志願者不是救世主,而是與被幫助者處於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願者不僅是給予了他們幫助,同時也得到了收獲——自我的一種成長;
4、志願者的出發點不是好奇心的滿足,而是對社會的回報;
5、志願者不是指揮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響生命。
《志願服務條例》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志願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合理安排志願服務所需資金,促進廣覆蓋、多層次、寬領域開展志願服務。
E. 志願者國家補貼標准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1、參加西部計劃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願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志願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願者優惠政策一致;研究生支教團2011年納入西部計劃基礎教育專項實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計劃的相關政策。
2、 志願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同時,志願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全國項目辦按每人350元的標准,統一為西部計劃志願者購買綜合保障險等。
法律依據:《志願服務條例》
第三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依法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志願服務運營管理,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購買服務的項目目錄、服務標准、資金預算等相關情況。
第三十一條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於志願服務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第三十二條 對在志願服務事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志願者、志願服務組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國家鼓勵企業和其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可以將志願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
F. 志願者補貼一般有多少
志願者雖然有一定的生活補助,但各地各組織的志願者補貼是不同的。志願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同時,志願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全國項目辦按每人350元的標准,統一為西部計劃志願者購買綜合保障險等。
志願者是自願參加社會公益服務,不是職業,因此志願者是沒有工資的。志願者是指志願貢獻個人的時間及精力,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為改善社會服務,促進社會進步而提供服務的人。
志願者的特徵如下:
1、志願者是無償,不是開業、打工,而是不計報酬的;
2、志願者不是救世主,而是與被幫助者處於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願者不僅是給予了他們幫助,同時也得到了收獲——自我的一種成長;
4、志願者的出發點不是好奇心的滿足,而是對社會的回報;
5、志願者不是指揮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響生命。
【法律依據】:《中國注冊志願者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各級團組織、志願者組織主要依據注冊志願者的服務業績,參考服務時間,定期組織開展評選表彰活動,授予志願者榮譽稱號。
G. 志願者國家補貼標准表
法律分析:1、參加西部計劃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願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志願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願者優惠政策一致;研究生支教團2011年納入西部計劃基礎教育專項實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計劃的相關政策。
2、 志願者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生活補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同時,志願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全國項目辦按每人350元的標准,統一為西部計劃志願者購買綜合保障險等。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志願服務條例》 第十九條 志願服務組織安排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應當如實記錄志願者個人基本信息、志願服務情況、培訓情況、表彰獎勵情況、評價情況等信息,按照統一的信息數據標准錄入國務院民政部門指定的志願服務信息系統,實現數據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