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上海戶口,我老婆外地的,要遷戶口到上海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
二、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
「房屋有效權證」主要是指以下憑證(只需提供一種)
1、《上海市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3、《房屋所有權證》;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房屋憑證,如《宅基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明確產權歸屬的法院判決書等
三、入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申請人系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擬落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新的房(地)產權利人尚未確定的,應當徵得全體產權繼承人的書面同意;
2、擬落戶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農業戶戶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農業戶戶主尚未確定的,應當徵得戶內全體戶籍人員的書面同意。
3、「申請人」、「房屋所有權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應由其監護人出具監護意見書,並提供監護人的關系憑證(即:法院宣告或監護公證或其他有效監護憑證)。
4、委託他人辦理的,可以律師委託,或公證委託。公證委託的應提供:委託公證書(寫明具體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和委託人及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四、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1、擬落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新的房(地)產權利人尚未確定的,應當徵得全體產權繼承人的書面同意;
2、擬落戶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農業戶戶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農業戶戶主尚未確定的,應當徵得戶內全體戶籍人員的書面同意。
3、「申請人」、「房屋所有權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應由其監護人出具監護意見書,並提供監護人的關系憑證(即:法院宣告或監護公證或其他有效監護憑證)。
4、委託他人辦理的,可以律師委託,或公證委託。公證委託的應提供:委託公證書(寫明具體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和委託人及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五、入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不能提供《居民戶口簿》的,還應提供申請人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六、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及《居民戶口簿》
不能提供《居民戶口簿》的,還應提供申請人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六、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及《居民戶口簿》
不能提供《居民戶口簿》的,還應提供申請人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七、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材料」是指:
1、夫妻的《結婚證》;
2、申請人《婚姻狀況聲明書》;
3、離異再婚的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喪偶再婚的還應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銷戶口的戶籍證明。
(1)上海戶籍戶口本要上傳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申請上海市入戶的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並由申請人、受理民警雙方在復印件上簽名確認該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對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由存檔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確認;復印件有多頁的,應加蓋騎縫章。
(二)申請過程中如發現申請人的公民身份號碼錯、重號的,待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予以重新編碼後再申報。
(三)申請過程中如發現申請人系重戶口的,待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予以注銷其重戶口後再申請。
(四)被批准戶口遷滬落戶的人員,一律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五)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弄虛作假非法報入戶口或與事實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戶籍所在地,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由於外省市入滬審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標限制,故您的申請可能會因指標等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答復您的申請結果,我們會以告知單的形式告知您輪候進滬,敬請諒解。
(七)申請人按服務告知單提供材料,公安機關經審核後,認為所提供的材料前後矛盾或未能真實反映情況,確有必要出具其他證明,申請人應按要求提供。
㈡ 上海辦理戶籍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戶籍證明需要原戶口本,房產證,本人身份證等材料。
㈢ 戶口本上有那些東西
戶口簿上記錄的項目,各地小有差異,有的非常全面,有的略少幾項。但,總的來說,個人的基本信息都有了。
基本內容大致如下:
1、姓名(含曾用名)、與戶主的關系(夫妻子女等等)、性別。
2、出生地、 籍貫(祖籍)、所屬民族、出生日期
3、當前住址,
4、宗教信仰、黨員、團員(政治面貌)
5、身份證號碼
6、血型、身高、
7、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兵役狀況;
8、服務處所(即工作單位、或自謀職業)、職業(工、農、商、學、兵、醫、公務員、私營、打工………)
9、戶口遷移情況(出生即在此、遷入地等);
10、戶口登記日期
11、公安戶籍部門印章、承辦人私印。
㈣ 開戶籍證明在哪裡開需要哪些材料戶籍證明上都寫些什麼
1、辦理地點:戶籍證明可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可列印戶籍證明。
2、所需手續: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3、戶籍證明內容:
我市XX社區XX樓XX號居民張三,男,漢族,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證編號為: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證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蓋章) 2010年3月20日
(4)上海戶籍戶口本要上傳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1、戶籍證明作用:
法定的戶籍證明是指公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是集體戶,或身份證、或戶口本遺失,則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戶籍證明」。
目前,有些時候需要注冊證書。你可以通過你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到你居住地的派出所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可能會有一些警察會收取費用(一張紙)。戶籍證明僅證明某人的戶籍,因此不附照片。但在電腦上有個人照片,列印戶口證時,會在證書上列印出來。
2、戶籍證明的有效期:
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一般只有一個月。居民需要使用戶籍證明材料的,建議公安機關重新辦理最近的登記證。
㈤ 上海市居轉戶條件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原件
☑《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必須網上申報後用手機列印。個人簽字,單位蓋章
☑單位介紹信、人事專員身份證
☑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特定行業的許可證復印件(均加蓋單位公章)。
註:單位為分公司的,需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總公司出具的授權書。
☑申請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
本人外地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需要外地詳細住址頁及本人信息頁),本人為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調動人員戶籍類別須明確為「非農業戶口」或「農業戶口」)
為確保戶口遷出、遷進地址的正確性,建議戶口簿更新為近兩年內簽發的,或申請人提供無戶籍地址變更的承諾書。
如是家庭戶,則提供明確是農村戶口還是非農戶口的個人承諾書;如是開具戶籍證明的,則建議派出所在開具戶籍證明時明確是農村戶口還是非農戶口。
☑持證期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累計滿7年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應繳未繳的補繳不計入累計)
☑2006年至今稅單原件,包括需要說明的材料。
根據個人在上海的實際工作時間列印稅單。
☑職稱、職業資格材料。
①通過評審、考試取得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評審表(或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及聘任證書;(中央各部(副部)授權下屬企業設立的評審機構須提供國家人保部或部(副部)級單位授權成立該評審機構的批復或備案材料)
②經批准,通過以聘代評的方式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提供單位的聘書;
③本市頒發的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者由外省市核發且通過本市考核復評的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單位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經認可由相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單位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勞動合同。
在單位人事向人才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時,申請人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剩餘至少還有6個月以上。
☑現居住地和戶籍地街道(鎮)以上政府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原件。
此類證明一般都有有效期(證明有效期一般為3個月),故建議在窗口老師看了材料沒有其他問題時再去戶籍地開。
☑無治安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個人承諾、單位蓋章。
☑婚育證明材料。
①未婚者:無需提供未婚證明;
②已婚者:結婚證書。
③離異者: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
④喪偶者:補充提供死亡證明原件。
☑本市落戶地證明。
①本人(或配偶)在滬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②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的居住房屋房地產權證(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職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證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核對原件、留復印件)、同意落戶證明;
③落戶在本市直系親屬家中的,提供本人與直系親屬的身份關系證明,直系親屬在滬的居住房屋產權證或租用居住公房憑證、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本(核對原件、留復印件)、同意落戶證明;
④社區公共戶
落社區公共戶必須「四個沒有」:
1、申請單位沒有集體戶口;
2、本人與配偶在滬沒有房產;
3、本人與配偶直系親屬在滬沒有房產;
4、本人與配偶在滬沒有簽訂過購房協議、且在居轉戶審批過程中也不會簽訂購房協議。
☑子女及配偶材料(子女、配偶不隨遷也需提供):
①獨生子女: 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獨生子女證明、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
②非獨生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計生的相關材料:如第二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證、二胎審批表及二胎申請理由材料等;
③如子女隨遷並大於16周歲,則另需提供普通高中在讀證明和學籍證明原件;
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申請人戶籍地人事檔案保管地址。
一般要求存放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才中心或就業促進中心。特殊情況請向窗口咨詢。只有基本滿足居轉戶條件的申請人方可由人才中心受理窗口開具調檔函。
如因辦理居住證積分檔案已調至本市相關區人才中心的,則提供該中心的名稱與地址即可。
☑所有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
如退工單、離職證明(必須寫清楚何時進單位、何時離開單位)等。原件需存入本人人事檔案中。
如原單位已注銷,則需提供當地工商部門出具的注銷證明原件。
註:檔案中有完整工作履歷,不需要提供相關工作證明。
☑其他證明材料(滿足激勵條件所需的材料)。(根據每人申報情況決定是否需要)
1.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個人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本市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評審表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本市的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2.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連續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員工100人及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投資人的完稅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創業人才
申報單位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投資協議;
股東證明(提供企業驗資報告和工商機讀證明);
資金到位且持續投資滿1年的證明(以企業驗資報告和工商機讀證明為准);
覆蓋創業投資資金投資期的勞動合同。
4.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申報單位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備案證明;
最近3年的技術合同(須經上海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認定登記);
技術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證明:合同交易往來發票和第三方傭金服務發票(需加蓋發票付款方公章);
覆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業績期的勞動合同;
《上海市技術轉移服務(居轉戶)技術合同統計表》(系統下載填寫,法定代表人簽名及加蓋單位公章)。
5.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申請人為合夥人的,應提供股東證明(企業驗資報告和工商機讀證明)。申請人擔任高管的,應提供相關職務任職證明。
申請人在創業投資領域從業經歷及時間的證明。
6.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
不需另外提供材料。人才依據公司營業范圍、勞動合同、專業、崗位說明等綜合判定
詳情可打開隨申辦APP,首頁搜索「居轉戶」了解詳情
㈥ 母親是外地戶籍,父親是上海戶籍 新生兒戶口申報在上海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我來回答你: 孩子的戶口即可以落在母親的戶口上也可以落戶在父親的戶口上,落戶的理由是」投父」或」投母」,你需要提供的資料有: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戶口簿,父母的身份證其他的就不需要了,結婚證書是必備的證件,只有結婚證書才能證明是你們的孩子的,至於辦理的期限問題一定是有的,因為我家孩子6歲了我才上的戶口,費了很大的勁,我認為你的證件都有還是早點辦了的好,省以後麻煩的!!!
㈦ 戶口本復印件是要復哪幾頁
首頁、戶主頁,還有本人頁。
另外戶口本復印件要復印哪幾頁要看自己用來辦什麼事。
1、如果是辦理結婚登記或需做戶籍證明等事務時,一般只復印戶主頁和標有自己名字的那一頁即可。
2、如果是辦理出國簽證,需要復印全部頁數(如上海戶口本有16頁),沒有頁數的話要復印到第一張空白頁。
(7)上海戶籍戶口本要上傳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部關於啟用新的《居民戶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記表的通知及填寫規范的精神,《居民戶口簿》登記內容頁分扉(首)頁和常住人口登記卡(內頁)、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事項記載:
一、扉(首)頁:登記內容為戶別、戶號、戶主姓名、戶籍地址、承辦人、簽發日期,扉(頁)上套印省、自治區、直轄市等公安廳(局)的戶口專用章,在承辦人簽章、加蓋簽發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後方有效。
二、常住人口登記卡(內頁):登記戶內成員個人相關信息,承辦人簽章並加蓋簽發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後方有效。
三、個人戶口登記的項目信息變更更正,應當在常住人口登記卡頁的背面,即戶口登記事項變更記載欄登記,承辦人簽章及加蓋戶口專用章後有效。直接在常住人口登記卡相應項目上進行塗改的無效——即使加蓋相關章也不行。
戶口簿,俗稱戶口本,也指居民戶口簿。是指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學歷、所在行業、具體職業、職級職稱等內容的薄冊。
中國的戶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戶人口個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戶政文書。
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常住人口登記簿》,戶口登記機關留存備用,是整個戶口登記管理最基本的准據文檔;一種是《居民戶口簿》,由戶口登記機關加蓋「戶口專用章」,戶口個人頁加蓋「戶口登記章」之後頒發所登記的住戶居民自己保存備用。
財政部和發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聯合下發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徵戶口簿工本費。
㈧ 怎麼將上海人才引進的人落戶居民戶口本上,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以租房形式辦理需攜帶以下材料去所在地派出所審批:
1.社區公共戶申請表
2.所住小區居委會暫住證明
3.個人身份證
4.已備案的租房合同
5.租房合同備案單
6.戶口信息頁
註:
1.租房合同備案需繳納租金的
2.5%的稅金,
2.合同備案需攜帶房東房產證、身份證、租房合
同、自己的身份證去所在社區的外來人口服務中
心辦理,
3.具體地點可咨詢派出所。
以借住親友房子形式辦理需攜帶以下材料去所在地派出所審批:
1.個人申請書
2.個人身份證
3.朋友或親屬房產證
4.戶主身份證
5.戶主簽署的入戶同意書
6.戶口信息頁
註:
此種形式落戶,
個人是有一個戶口本的,如果朋友或親屬的房子沒有賣掉而自己又沒有主動遷出,那麼此戶口可以保留在該派出所。
兩種方式的區別:
1.以租房落戶會被定期排查是否還住在此地,一旦
搬家到其他區,還需重新遷出戶口
2.以藉助形式辦理如果房子沒賣,無需重新辦理
遞交材料,等待審批,
5個工作日給初審意見
㈨ 辦理戶口本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戶口本所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內容:1、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簿。2、申請人的結婚證或者離婚證。3、子女的出生證明。4、申請人的房產證。5、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6、用人單位所出具的集體戶地址變更的相關證明材料。7、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所出具的無業證明。
【法律分析】
8、收養證或者解除收養的相關證明材料。9、申請人本人的一寸免冠彩照一張。如果居民一旦發生戶口本丟失或者被盜的話,本人應當第一時間到派出所尋找戶籍民警,進行掛失並且提交申請。申請辦理的流程主要有以下內容:1、本人需要攜帶身份證,到戶口所在下地派出所填寫丟失居民戶口薄報登記表以及丟失補領居民戶口薄登記表,說明清楚戶口本丟失的原因後,民警就會開始進行核實環節。民警會比對戶主與電腦里的照片是否一樣,補辦戶口本申請里的資料是否與資料庫里的資料相符。如果是相符上述條件的話,基本上就只需要等待列印新的戶口本就可以了。如果不是戶主本人辦理,基本上這種情況與上述補辦戶口本的流程是一樣的,但是在補辦戶口本的過程當中還需要提交戶主的身份證,所在單位或村委的證明,然後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列印一個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