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上海指南 » 上海公積金按什麼交
擴展閱讀
天津個人檔案怎麼查詢 2024-04-19 17:38:45
福州市長樂區楊門在哪裡 2024-04-19 17:28:40
上海市高境一村在什麼區 2024-04-19 17:20:30

上海公積金按什麼交

發布時間: 2022-10-05 10:14:03

A. 上海345元的公積金是按多少工資交的

上海345元的公積金是按工資的12%進行繳納,
,個人與單位各承擔12%,也就是說如果工資是1W塊錢,每個月自己繳納1200元公積金,由單位扣除,除此之外,單位再給繳納1200元,相當於10000塊錢工資,每個月的公積金是2400元。
公積金交存基數為工資、加班工資、獎金等之和。公積金交存比例為5%-12%,公積金交存額為公積金交存基數*公積金交存比例,但具體情況由單位確定,單位不交也沒辦法,有好多企業由於效益不好根本就不交了。
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又稱附加資本或准備金.公積金分為盈餘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公積金作用:在離退休前,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購、建、大中修自有住房;償還用於本人的住房方面貸款;支付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的5%的部分;退休時,可以一次結清並支取全部住房積金本余額。

B. 上海公積金怎麼交的

法律分析:1、單位辦理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上海財政局資金管理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上海市房改委資金管理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2、單位為上海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上海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並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C. 上海公積金交幾個點

7個點。上海社保公積金比例:社保公積金基數下限:2140元上限:10698
4金(五險一金):
個人:養老8%+醫療2%+失業1%+公積金7%=18%
單位:養老22%+醫療12%+失業2%+生育0.5%+工傷0.5%+公積金7%=44%
可以看出上海的話公積金就是個人單位均按照7%這個比例,但是北京的話兩方均是按照12%繳納。
個人認為你工資水平可以按照全部去繳金,基礎水平也就是按2000左右,畢竟公積金能多交還是好的,因為你交多少公司就交多少而且後面需要時可以提取出來用的,短期利益比較強大,不像養老等金是遠期保障。
現情況你繳納過一年按基數的社保了,公積金補繳的情況,按理公積金是獨立的,如果可以補並且公司願意給你按多的繳納也許可以,但是一般同一個員工財務做賬社保和公積金不會按不同比例算,所以只能去當地公積金受理中心了解1.是否可補繳2.於已交過的社保比例不同是否可以;向公司了解:3.公司是否肯按不同於社保的基數補繳。都yes那你就可以交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我當時也被這些煩了很久。兩者的繳費基數是一樣的,按照規定,一般的繳費基數是根據勞動者前一年度的平均工資確定的,並且是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繳費基數的,例如你2007年的平均工資是2000元,那麼你2008年的繳費基數就是2000元。現在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無從獲得勞動者前一年度平均工資的,例如剛剛畢業的學生,那麼可以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約定以多少為基數,或者就以勞動合同約定的月薪作為繳費的基數。住房公積金管理各地具體管理不同,其他地方不清楚,成都市參考如下:
繳費基數:根據國務院《條例》規定,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工資總額以國家統計局職工工資總額指標解釋為准;新錄用或新調入的職工繳存基數為錄用或調入當月職工本人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按照統制字【1990】01號文件的規定:職工工資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和計件工資組成。)
繳費比例:根據成公積金委[2008]2號的規定,自二__九年一月一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按以下標准執行:財政撥款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其它單位繳存比例超過12%的部分,應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納稅;繳存比例下限不低於6%,繳存比例低於6%的單位,應按照困難企業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條件進行申請,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

D. 上海公積金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5%至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92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348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80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48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 上海的住房公積金怎麼交的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F. 上海公積金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4342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102元。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下限為348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下限為248元。此外,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參照執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G. 上海公積金繳存比例

上海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上海公積金比例是指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原則上繳存比例為各7%,企業選擇各5%或6%的繳存比例的,應當符合規定的情形和程序。住房公積金,是指在本市工作並且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職工及其所在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繳存的一種長期住房儲金。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海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取整數值),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上海公積金公司交多少個人交多少
1、上海住房公積金每月繳存額為348元,單位和個人各承擔174元
2、上海公積金繳存的規定是,單位可以在各5%-7%(取整數值)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職工和因公司繳納的比例一致。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
3、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取整數值),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H. 上海住房公積金繳納標准

上海公積金繳存比例:1、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個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1%至5%,具體比例可由單位實際情況確定。上海公積金月繳存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21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215;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海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1、上限: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494元,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276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1782。2、下限: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282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無下限。3、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繳納7%,個人繳納7%。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I. 上海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標准

法律分析:自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9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0年月平均工資。2021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1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者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二、繳存比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021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

(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取整數值),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符合規定情形的企業,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滬公積金管委會〔2018〕7號)等相關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J. 上海公積金怎麼交

法律分析】:公積金是由單位統一繳納的,單位會帶上企業營業執照、批文原件、法人代碼、國稅等原件和復印件到上海財政局進行審批,審批後才能形成單位帳戶和聯工帳戶,才能進行正常的公積金繳納。一般繳納基數以員工上半年的稅前工資為准,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7%。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