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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年卡補貼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3-01-13 10:33:52

⑴ 上海老年人乘車補貼每月多少

上海市不再實行70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免費交通制度,實施老年綜合津貼制度。老年綜合津貼標准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如下:
(一)65-69歲,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
(三)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二、發放標准
老年綜合津貼標准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如下:
(一)65-69歲,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
(三)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今後,老年綜合津貼標準的調整,將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統籌研究確定。
六、政策銜接
(一)老年綜合津貼制度實施後,本市不再實行70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免費交通制度,原社會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務專用)的使用期截止到2016年6月25日。
(二)老年綜合津貼制度實施後,各區縣高齡老人貨幣化營養補貼不再發放;區縣、街道鄉鎮對老年人一次性節日慰問和實物補貼等可繼續保留。
(三)在認定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等困難對象時,老年綜合津貼免於計入家庭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⑵ 敬老卡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可知:上海敬老卡補貼標准一、發放標准津貼標准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如下:(一)65-69歲,每人每月75元。(二)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三)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四)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五)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津貼標准將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由市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報市政府同意後調整。

【法律依據】:根據《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本市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統一的老年綜合津貼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齡段提供涵蓋高齡營養、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貼,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會福利水平。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⑶ 上海高齡補貼標准

1.上海市65歲至69歲老年人,每月領取50元津貼;

2.上海市70歲至89歲老人,每月領取120元津貼;

3.上海市90歲至99歲老人,每月領取300元津貼;

4.上海市100歲及以上老人,每月領取500元津貼。

5.上海市高齡老人可領取營養補貼;

6.上海市70歲以上老年人可免費乘車。

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已達到1800多萬,並正在以每年100萬以上的速度增長。為了解決這部分老年人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問題,中國民政部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困難老人、高齡老人津貼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會宣布目前全國已有14個省份全面建立高齡津(補)貼制度,惠及800萬高齡老人。

⑷ 上海老年補貼標准怎樣發放

法律分析:上海市老年人綜合補貼待遇將通過一張「上海市敬老卡」發放。上海市政府將對65歲老人統一辦理和發放上海市敬老卡,用於發放津貼。上海市老年人綜合補貼待遇標准為:

1.65-69周歲,每人每月75元;

2.70-79周歲,每人每月150元;

3.80-89周歲,每人每月180元;

4.90-99周歲,每人每月350元;

5.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上海市老年人綜合補貼發放時間:上海市老年人綜合補貼將分為4次發放,發放時間為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

法律依據:《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齡化程度相適應的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將老齡工作納入政府部門考核機制。市和區、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民政部門,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經費。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確定專門人員負責本轄區內的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和條件。

⑸ 上海市老年補貼標準是多少

上海市老年補貼標准如下:
《上海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辦法》規定:
1.上海市65歲至69歲老年人,每月領取75元津貼;
2.上海市70歲至79歲老人,每月領取150元津貼;
3.上海市80歲至89歲老人,每月領取180元津貼;
4.上海市90歲至99歲老人,每月領取350元津貼;
4.上海市100歲及以上老人,每月領取600元津貼。
5.上海市高齡老人可領取營養補貼;
6.上海市70歲以上老年人可免費乘車。
上海市低保、低收入老年人補貼政策
《養老服務補貼政策調整 低保老人享全額養老服務補貼》規定: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可享受全額養老服務補貼;
2.本人及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於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低於上海市城鄉低收入家庭標準的老年人,可享受80%養老服務補貼;
3.80周歲及以上、本人月收入高於上海市城鄉低收入家庭標准、低於上海市上一年度成長企業月平均養老金的老粘人,可享受50%養老服務補貼。
4.上述2、3類對象中,無子女或90周歲及以上高齡的老年人,在以上待遇基礎上再疊加享受20%的養老服務補貼。
上海市老年人原有補貼政策
上海市實行老年人綜合補貼政策後,原有的補貼政策不變。上海市原有的老年人補貼政策主要為:
1.上海市各區縣、接到試行對老年人一次性節日慰問與實物補貼;
2.上海市老年人優待政策:如公園和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或優惠;
3.上海市低保、低收入老年人享受的社會補助水平不變。
高齡津貼,是一種兼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已達到1800多萬,並正在以每年100萬以上的速度增長。在上海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如何申請老年綜合津貼?
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向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享受津貼的申請,並辦理上海市敬老卡。即將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以提前一個月申請。
申請時,應該准備以下材料:
本人申請: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綜合津貼)申請登記表》(現場填寫)。
代為申請:申請人的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監護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綜合津貼)申請登記表》(現場填寫),還應當根據要求提交委託書。
符合條件但因故沒有及時申請,是否可以追溯?
津貼設有2年的追溯期。老年人自符合條件之月起2年內提出申請的,從符合條件之月起補發津貼。逾期2年提出申請的,從申請當月的前一個月起補發2年的津貼。補發的津貼不計利息。
老年綜合津貼如何發放?
津貼發放採取按季度發放的方式,於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將當季度津貼存入老年人的敬老卡內。
成功申請老年綜合津貼後多久能收到津貼?
敬老卡開戶成功後,新申請對象首次享受的津貼一般於當月或次月15日發放,應發金額從老年人符合條件的當月開始根據適用標准按月計算。
如何從敬老卡內取出老年綜合津貼?
老年綜合津貼將定期發放至敬老卡中。老年人需辦理激活手續方可取出津貼。激活手續原則上由本人攜帶身份證件至敬老卡對應的商業銀行網點窗口辦理。
如果本人不方便至銀行窗口辦理激活的,可以請家屬咨詢就近的銀行網點,請其協助上門辦理或者代為辦理,具體要求以銀行網點規定為准。
因敬老卡注銷、掛失等原因未發放的老年綜合津貼是否會補發?
因敬老卡注銷、掛失等原因未發放的老年綜合津貼,在重新辦理敬老卡、津貼恢復正常發放後補發。
什麼情況下會停發老年綜合津貼?
老年人因戶籍遷出本市(包括國籍變更)、身故等原因不再具有本市戶籍的,津貼不再發放。
法律依據
上海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上海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發放對象和標准
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可以享受津貼。
津貼標准按照年齡段共分為五檔,具體如下:
(一)65—69歲,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歲,每人每月150元。
(三)80—89歲,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歲,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津貼標准將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由市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報市政府同意後調整。
二、津貼計算和發放
(一)津貼從老年人符合條件的當月開始根據適用標准按月計算。
(二)老年人自符合條件之月起二年內提出申請的,從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補發津貼。逾期二年提出申請的,從申請當月的前一個月起補發前二年的津貼。補發的津貼不計利息。
(三)老年人因戶籍遷出本市、身故等原因不再具有本市戶籍的,津貼不再發放。
(四)津貼發放採取按季度預撥的方式,津貼發放月為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即1月、4月、7月、10月),津貼發放日為15日。
(五)非津貼發放月新審定的老年人,首次享受的津貼於當月或次月15日發放。
(六)津貼通過上海市敬老卡發放。
上海市敬老卡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申請發放程序
(一)申請。津貼以自願申請為原則。符合申請條件的老年人,可提前一個月就近向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享受津貼的申請,並申辦上海市敬老卡。申請人應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填寫《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綜合津貼)申請登記表》。
由監護人或代理人辦理申請手續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監護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還應當提交委託書。
(二)受理。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受理老年人享受津貼的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上海市敬老卡申領系統錄入相關信息,向申請人送達《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綜合津貼)受理告知書》。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定。區民政部門依照相關規定,負責對戶籍在本行政區域申請人的信息統一審定,通過上海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信息系統,將符合條件老年人的相關信息分類匯總確認,於每月初發送至各區財政部門。
(四)發放。區財政部門根據區民政部門的審定意見,於津貼發放前,提前5個工作日將所需資金撥付至各區民政部門結算賬戶。各區民政部門按資金發放相關規定及時劃入各商業銀行(發放行)。
四、資金保障
津貼發放所需資金分別列入市、區年度財政預算。市級財政承擔的經費通過市與區財力結算下達區財政,由區財政部門及時足額撥付至區民政部門。
五、監督管理
(一)區民政部門要加強對津貼發放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在資金使用上做到專款專用、單獨核算,接受社會監督。區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的保障和監管。津貼發放要與上海民政資金內控監管平台做好對接。
(二)津貼發放管理實行定期復核制度。由市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信息系統與本市人口信息系統每月進行比對,對不符合繼續發放條件的,停發津貼。對長期居住在外省市享受津貼的本市戶籍老年人,定期進行復核,不符合條件的,停發津貼。
(三)各相關工作部門要加強老年人信息數據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六、其他事項
(一)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在市民政局指導下承擔津貼發放管理的組織協調等工作。區民政部門及其有關機構負責落實本行政區域內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申請人對受理或審定結果有疑義的,可向區民政部門申請復核,區民政部門應當在15日內告知復核結果。申請人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三)市域外農場老年綜合津貼發放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四)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