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華東政法大學為什麼不把上海政法學院合並了,這么多
主要是上海的高等教育資源與城市發展速度不匹配。華東政法大學有法學國家重點二級學科,是老牌的法學名校,國內知名度相當高,作為學生,可能入校由於分數原因會服從調劑。由於學校經過合並,水平參差不齊,很容易調劑到沒人報的系。
但是兩所學校均為法學專業為主多專業綜合發展的院校,在上海市內重復建設嚴重,在全國五大政法院校中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所在的重慶、北京、西安、武漢均沒有重慶政法學院、北京政法學院、西安政法學院、武漢政法學院。
此前,西南政法大學和重慶大學合並失敗,2000年中南政法學院和中南財經學院合並成功並經過5年發展於2005年升格為211院校,無論失敗還是成功,現在依然都有批評和贊許的聲音,所以同類院校有合並的前車之鑒。
(1)為什麼上海設兩所政法類大學呢擴展閱讀
上海政法學院始建於1984年,歷經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和上海大學法學院等辦學階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學生,1998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
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11月,劃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管理,並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與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② 上海的政法大學有哪幾所
上海的政法大學如下:
(1)華東政法大學
學校原名華東政法學院,1952年6月由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上海學院、震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在聖約翰大學舊址合並成立。
1958年,學校並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第二次復校。2000年,學校由司法部劃歸上海市管理。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
(3)上海政法學院
上海政法學院的前身是創建於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以及其後的上海法律專科學校;1992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更名為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1993年4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與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系合並,成立上海大學法學院,開始本科層次的人才培養;1998年,開始研究生層次的人才培養。
2004年9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學院成為獨立設置的上海市屬普通高等院校。上海政法學院的前身是創建於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以及其後的上海法律專科學校;1992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更名為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
1993年4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與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系合並,成立上海大學法學院,開始本科層次的人才培養;1998年,開始研究生層次的人才培養;2004年9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學院成為獨立設置的上海市屬普通高等院校。
③ 上海政法大學與上海政法學院是一回事呵
上海政法學院建校於1984年。2004年9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原上海大學法學院及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為基礎設立上海政法學院,是上海市屬的一所以法學為主幹學科,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政法類高等院校。是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培訓合作基地"、「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入選高校。
2011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確認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辦學層次從本科生、高職生、專升本學生到研究生、政法幹警、留學生、港澳台學生(港澳台僑學生聯合招生考試)再到插班生、輔修、繼續教育、培訓事務等多向發展。
截至2016年,學校擁有12個二級學院,4個研究生專業、33個本科專業及方向、1個高職專業,全日制在校學生1萬餘人,教職工600餘人,30餘個研究機構。學校坐落在風景秀麗的佘山國家旅遊度假區,佔地面積1078.60畝,被譽為「佘山腳下的花園學府」。
1984年11月,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成立 。
1985年,學校更名為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
1993年,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和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系的基礎上,設立上海大學法學院,當年開始招收普教本科生。
1998年以後,學院依託上海大學的辦學優勢,獲得憲法和行政法學專業、刑法專業、法理學專業三個碩士學位授予點。
2004年9月23日,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撤銷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和上海大學法學院建制,設立上海政法學院,學院成為獨立設置的市屬本科高校。
2007年上海政法學院重新獲批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
2010年接受並通過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
2011年7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上海市學位委員會批准確認上海政法學院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授權學科分別為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和刑法學等三個學科。上海政法學院恢復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及培養工作。
2013年,我校在安徽等4省首次被批准列入一本批次招生;法學教育實踐基地被批准為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獲得每4年評選一次的高等教育上海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的佳績,在上海文科高校中名列前茅;獲批成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
2013年9月,我校被確立為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
2014年,我校首次招生留學生、插班生、港澳台華僑學生,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
2015年,首次招收春季高考生。
上海政法學院景色 (4張)
2015年,學校被確立為上海市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在我校設立「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
④ 上海的政法大學有哪些
1、上海政法類大學名單
序號
院校名稱
所在地
學歷層次
院校類型
1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
本科
政法
2
上海政法學院
上海
本科
政法
3
上海公安學院
上海
高職(專科)
政法
2、華東政法大學簡介
華東政法大學(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簡稱「華政」,位於中國直轄市上海,入選中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為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是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全國首批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單位、五院四系成員、亞洲法律學會創始成員;是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學科的司法部與上海市共建重點大學,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
華東政法大學前身是華東政法學院,1952年6月由原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上海學院、震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學系在聖約翰大學舊址合並組建成立;學校於1958年並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學校第二次復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
3、上海政法學院簡介
上海政法學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簡稱「上政」,是上海市屬的一所以法學為主幹、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政法類高等院校,為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全國政法大學立格聯盟正式成員,入選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培訓合作基地、上海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上海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入選高校。
學院的前身是創建於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以及其後的上海法律專科學校、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上海大學法學院;2004年9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原上海大學法學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為基礎設立上海政法學院,成為獨立設置的上海市屬普通高等院校。
4、上海公安學院簡介
上海公安學院繫上海市公安局所屬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6年5月,教育部批復同意對上海公安學院予以備案,同時建議撤銷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的建制。2017年6月14日,上海公安學院正式成立,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升格為上海公安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