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賣了戶籍放哪兒
房子賣了戶籍可以遷入公共戶,也可以遷移到直系親屬處,或者暫時將戶口放在買方那裡,再者可以申請社區託管,但是如果賣房者不止一處房產,將不能申請社區託管。
1、暫不遷出:
跟自己房子買家協商戶口在原房屋內暫放一段時間,這也是最省事的方法。現在一房是可以落二戶的,也不會影響買家落戶。可以在簽合同時候就協商好,約定最晚遷出時間和戶口遷出保證金(一般成交總價10%以內)。
2、投靠親戚:
投靠親戚分為直系親屬和非直系親屬。直系親屬需遷入房屋的承租人或產權人同意即可遷入。非直系親厲需在承租人或產權人同意的前提下,還需當地派出所批准。因此此辦法需先找到同意接收的親屬,然後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雙方親屬關系證明、個人申請書等材料到遷入派出所開具准遷證再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最後回到遷入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遷到街道/派出所集體戶口:
這個需要是名下唯一住宅出售後才可以使用。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屋出售網簽合同,唯一住宅證明到街道或派出所辦理。
4、遷入工作單位:
如果單位有集體戶的,可以先落戶到單位集體戶籍。持戶口本、身份證、單位開局的正式員工證明、單位開具的准許遷入集體戶口證明,到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准遷證,然後到原戶籍辦理遷移證,最後回到遷移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地辦理遷移手續。
5、遷入人才市場:
每個城市人才市場政策會不同,具體可以咨詢當地人才市場自身是否符合情況(人才市場一般是收費的,具體費用咨詢當地人才市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B. 上海房子賣掉後戶籍怎麼弄
第一種辦法:落戶到其他房產,如果沒有落戶的其他房產,可以把戶口落在接收了檔案的新單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中心戶口管理辦公室。第二種辦法:沒有其他的房產,又沒有單位可以掛靠的,可以讓派出所代管,成為代管戶,代管戶沒有戶口本,需要用到戶口本之類的東西時,就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一般三個月有效。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2)上海房子賣掉了戶口該掛在哪裡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需要的資料:
(一)因「三投靠」辦理時需要的材料。
1、遷入人員戶籍證明;
2、被投靠方的房產證;
3、夫妻投靠的,需要結婚證,離婚後再婚的,須提供法院離婚判斷書;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者單位檔案復印件;
5、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要提供《獨生子女證》或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證明,成年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
6、遷入人身份證和隨遷人員身份證;
7、跨省投靠須填寫《省外人口遷入呈批表》。
(二)因工作調動辦理時需要材料:
1、遷入人員戶籍證明;
2、勞動或者人事部門開具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3、《幹部(工人)調動行政公函》;
4、遷入人身份證;
5、省外調動須填寫《省外人口遷入呈批表》。
(三)、因投資、購房辦理時需要的材料:
1、遷入人員戶籍證明;
2、在當地購買房屋的房產證;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4、結婚證;
5、獨生子女證;
6、父母戶口隨遷入的,須提供戶籍地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者單位檔案復印件;
7、遷入人員身份證和隨遷人員身份證。
C. 房子賣了、戶口放在哪裡
1、遷入公共戶,如果賣房後想把戶口保留在本地,可以攜帶相關的資料在當地公安部門設立的公共戶中。等到購買了新的房屋後,再將其戶口遷入新居住公共戶或者是所購買的房屋處。
2、遷入具蘆早有本市戶口的直系親屬處,相關規定表明,如果因為賣出房屋而遷出戶口的,可以遷入本市戶口的直系親屬處,也能遷入本市戶口的其他親屬處。陪答雀但是這兩種情形都是需要遷入房屋的承租人或者產權人同意的。如果遷入直系親屬處的,不需要當地派出所舉升批準的;如果是遷入非直系親屬的其他人處,則需要當地派出所批準的。
3、申請社區託管,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進行咨詢,詢問社區是否有社區託管戶的政策,如果是有的話,可以攜帶戶口本、身份證、賣房合同、無房證明等相關材料,去派出所進行辦理賣房後的戶口遷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房者擁有不止一處房產,以及有些外地居住購房不足五年的,則均不可以申請社區託管戶的。
D. 上海房子賣了後戶籍怎麼辦
法律分析:1、第一種辦法:落戶到其他房產,如果沒有落戶的其他房產,可以把戶口落在接收了檔案的新單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中心戶口管理辦公室。
2、第二種辦法:沒有其他的房產,又沒有單位可以掛靠的,可以申請請落戶派出所設立的「公共戶」,公共戶沒有戶口本,需要用到戶口本之類的東西時,就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一般三個月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