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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舊改拆遷評估大概需要多久

發布時間: 2023-05-14 16:02:15

1. 拆遷評估報告到正式拆遷多久

法律分析:拆遷最快在205天左右。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拆遷現在被稱為徵用,調查和評估房屋拆除計劃的時間不計。從市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之日起,一般在五個工作日內發布徵收通知。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戚中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高圓山公用等公共腔禪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 房屋拆遷的評估流程是什麼大概需要多長時間,評估單可以下來如果有問題,找什麼部門反映

大約需要10-20天左右
拓展資料:
拆遷評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個階段。 第一個程序是前期洽談、現場勘察。 比如有一個拆遷工程需要評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標,或者是直接委託評估機構。首先要了解大概狀況,包括去現場初步勘察,了解評估范圍、對象等。 第二個階段是簽訂評估合同,然後制定工作計劃。如果某評估公司要參與此次房屋拆遷,需要談一下收費的問題,評估收費國家有指導性標准,同時參考市場情況商討。委託雙方簽訂評估委託合同。
第三個程序是外業入戶評估。 外業階段,評估機構需要到現場逐戶進行評估。
第四個程序是內業結算。 外業評估之後需要把這些數據進行輸機,按照公式進行測算。
第五個步驟是出具正式評估報告。
第六個步驟送達報告。送到拆遷戶手中。
第七個是動遷解釋。
第八個是把報告歸檔。即項目結案,有關的資料結案。 這個裡面比較難的,一個是入戶評估,一個是動遷解釋。這兩個工作比較難。因為入戶,首先老百姓對拆遷這個事是否認可。另外是動遷解釋。
實際上評估公司並不是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樣,簡單地出幾份報告就可以了。評估公司在這個拆遷工作中,要等到拆遷戶全搬遷走了,工作才算完成。因為動遷現場中,有的是涉及到報告有一些問題,有一些是拆遷雙方需要調整補償價格,通過報告來體現這種調整,這其中比較復雜。再比如說,有一些違章建築算不算的問題,如果不算的話,補償價格比較低,老百姓不走。如果算的話,可能老百姓就能夠接受這個價格。但如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違章建築不應補償。因此,在動遷中評估報告經常會做出一些適當調整,這也是評估機構必須面對的問題。
1、 拆遷評估的方法有哪些?
拆遷補償價格評估的法定依據一共有三種:市場評估價、商品房交易均價、重置價,它們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1) 市場評估價。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 交易均價。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並公布。
(3)重置價。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3. 房屋拆遷的評估流程是什麼大概需要多長時間,評估單可以下來如果有問題,找什麼部門反映

大約需要10-20天左右
拓展資料:
拆遷評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個階段。 第一個程序是前期洽談、現場勘察。 比如有一個拆遷工程需要評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標,或者是直接委託評估機構。首先要了解大概塌晌螞狀況,包括去現場初步勘察,了解評估范圍、對象等。 第二個階段是簽訂評估合同,然後制定工作計劃。如果某評估公司要參與此次房屋拆遷,需要談一下收費的問題,評估收費國家有指導性標准,同時參考市場情況商討。委託雙方簽訂評估委託合同。
第三個程序是外業入戶評估。 外業階段,評估機構需要到現場逐戶進行評估。
第四個程序是內業結算。 外業評估之後需要把這些數據進行輸機,按照公式進行測算。
第五個步驟是出具正式評估報告。
第六個步驟送達報告。送到拆遷戶手中。
第七個是動遷解釋。
第八個是把報告歸檔。即項目結案,有關的資料結案。 這個裡面比較難的,一個是入戶評估,一個是動遷解釋。這兩個工作比較難。因為入戶,首先老百姓對拆遷這個事是否認可。另外是動遷解釋。
實際上評估公司並不是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樣,簡單地出幾份報告就可以了。評估公司在謹戚這個拆遷工作中,要等到拆遷戶全搬遷走了,工作才算完成。因為動遷現場中,有的是涉及到報告有一些問題,有一些是拆遷雙方需要調整補償價格,通過報告來體現這種調整,這其中比較復雜。再比如說,有一些違章建築算不算的問題,如果不算的話,補償價格比較低,老百姓不走。如果算的話,可能老百姓就能夠接受這個價格。但如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違章建築不應補償。因此,在動遷中評估報告經常會做出一些適當調整,這也是評估機構必須面對的問題。
1、 拆遷評估的方法有哪些?
拆遷補償價格評估的法定依據一共有三種:市場評估價、商品房交易均價、重置價,它們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1) 市場評估價。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團埋的活動。
(2) 交易均價。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並公布。
(3)重置價。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4. 舊改立項到拆遷需多久時間

大約看舊改流程的進行,時間差不多在一年左右
舊改流程
那從老破小舊村到綜合體大城,深圳城市更新有哪些流程,又有哪些機構部門參與其中呢?
主要可以分為六大步:
立項 →審批、公示 →確定開發商 →拿地 →建造 →交房
①需改造城中村所在的鎮政府向區舊改辦遞交「舊改申請」;
②區舊改辦同意之後做出審批之後遞交給區政府批復,區政府批復便完成了「立項」;

③「立項」完成之後要核實舊改的范圍,並核查范圍內物業歸屬,編制初期的舊改規劃設計;

④區舊改辦根據街道的舊改方案進行一個評估、審查。在此基礎上擬定一個更詳細,更具體的規劃交由區政府;

⑤區政府批復,並公示預案,區政府公示的預案內容包括舊改規劃詳細,拆遷補償方案,安置回遷方案。還要征詢公眾意見,需要90%以上村民同意。至此,完成「審批、公示」;

⑥接下來就是招標,就是政府把項目放出去,各地產開發商來競標;

⑦開發商競標成功就要把舊改資金落實;

⑧資金到位了沒有問題了區舊改辦就可以和開發商簽約,完成了「確定開發商」;

⑨開發商確認好了,國土局和舊改辦簽訂《土地出讓徵用協議》,同時開發商拿到國土規劃單位的《土地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開發商和村民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然後國土規劃單位才給開發商簽《房屋拆遷許可證》還有《土地出讓合同》,開發商才能開始報建。可以動工建設了,然後是交房。
對於開發商來說,每個更新項目都必須嚴格履行這些階段。

但對於想要投資拆遷房的我們來說,我們在項目中是作為被拆遷的權利主體,真正需要參與的階段其實就只有三個:前期意願徵集、拆遷補償以及最後的回遷選房。

同時,我們在投資前,又需要研判項目內的拆遷房是不是具有投資價值,換言之,我們也需要對項目的列計劃情況、規劃情況以及實施主體確認情況等一些關鍵節點進行了解。

5. 房屋拆遷需要什麼部門評估,評估多久

房屋拆遷評估是指拆遷補償價格評估。拆遷補償價格評估是在拆遷公告下發後,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對拆遷區域內的房產進行價格評估。

拆遷估價由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的估價機構承擔,估價報告必須由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字。

房屋拆遷的評估時間、評估單交付時間由被拆遷人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協商確定。

房屋拆遷評估的流程有:

1、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2、由房屋徵收部門作為委託人,與評估機構簽訂評估委託合同;

3、估價師對被徵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

4、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徵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徵收部門將評估結果向被徵收人公示;

5、公示期滿後,評估機構向徵收部門提供整體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徵收部門向被徵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攔寬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

雙方瞎衡核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

拆遷當事人也可以另行委託估價機構評估,拆遷當事人另行委託估價機構評估的,受託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

(5)上海舊改拆遷評估大概需要多久擴展閱讀

建住房〔2003〕234號《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相關內容:

評估房屋要求

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同一拆遷范圍內的被拆遷房屋,原則上由一家估價機構評估。需要由兩家或者兩家以上估價機構評估的,估價機構之間應當就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等進行協調並執行共同的標准。

第七條 拆遷估價機構確定後,一般由拆遷人委託。委託人應當與估價機構簽訂書面拆遷估價委託合同。

第八條 受託估價機構不得轉讓、變相轉讓受託的估價業務。

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與拆遷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者是拆遷當事人的,應當迴避。

第九條 拆遷當事人有義務向估價機構如實提供拆遷估價所必需的資料,協助估價機構進行實地查勘。

第十條 受託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需要查閱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權屬檔案和相關房地產交易信息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允許查閱。

第十一條 拆遷估價目的統一表述為「為確定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而評估其房地產市場價格。」

評估價值要求

拆遷估價時點一般為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拆遷規模大、分期分段實施的,以當期(段)房屋拆遷實施之日為估價時點。

拆遷估價的價值標准為磨掘公開市場價值,不考慮房屋租賃、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響。

第十二條 委託拆遷估價的,拆遷當事人應當明確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積。

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准;各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或者面積協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協商結果進行評估。

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對被拆遷房屋的面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產測繪管理辦法》設立的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沒有設立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的,可以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房產測繪單位測算。

公示期

對拆遷中涉及的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的具體問題,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辦法予以解決。

第十三條 市、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區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築結構的各類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

第十四條 拆遷估價應當參照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和市、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部門定期公布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結合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狀況進行。

第十五條 拆遷估價人員應當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做好實地查勘記錄,拍攝反映被拆遷房屋外觀和內部狀況的影像資料。

評估勘查記錄

實地查勘記錄由實地查勘的估價人員、拆遷人、被拆遷人簽字認可。

因被拆遷人的原因不能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拍攝影像資料或者被拆遷人不同意在實地查勘記錄上簽字的,應當由除拆遷人和估價機構以外的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見證,並在估價報告中作出相應說明。

第十六條 拆遷估價一般應當採用市場比較法。不具備採用市場比較法條件的,可以採用其他估價方法,並在估價報告中充分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 拆遷評估價格應當以人民幣為計價的貨幣單位,精確到元。

第十八條 估價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並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

估價報告

公示期滿後,估價機構應當向委託人提供委託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整體估價報告和分戶估價報告。委託人應當向被拆遷人轉交分戶估價報告。

第十九條 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

第二十條 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託估價機構評估。

第二十一條 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

拆遷當事人另行委託估價機構評估的,受託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

第二十二條 拆遷當事人對原估價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託估價的結果與原估價結果有差異且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自收到復核結果或者另行委託估價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估價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

第二十三條 估價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的估價報告的估價依據、估價技術路線、估價方法選用、參數選取、估價結果確定方式等估價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鑒定意見。

估價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維持估價報告;估價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估價機構應當改正錯誤,重新出具估價報告。

6. 拆遷評估報告一般多久出

拆遷評估俗稱的拆遷補償價格評估,他是征地拆遷中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一般來說在簽訂安置補償協議之前,專業的評估機構對我們的房屋面積,建造年限,裝修費用等進行測量,估算。房屋拆遷的評估流程是:1、是前期洽談、現場勘察。2、是簽訂評估合同。3、是外業入戶評估。4、是內業結算。5、是出具正式評估報告。6、送達報告。送到逗吵隱拆遷戶手中。7、動遷解釋。8、把報告歸檔。整個評估流程需要大約在10-20天左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碰賀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山廳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7. 拆遷評估報告一般多久出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的評估流程是:

1、是前期洽談、現場勘察。

2、是簽訂評估合同。

3、是外業入戶評估。

4、是內業結算。

5、是出具正式評估報告。

6、送達報告。送到拆遷戶手中。

7、動遷解顫棗釋。

8、把報告歸檔。

需要大約在10-20天左右。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轎段、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茄帆拆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8. 房屋拆遷評估要多久


一般來說,房屋價值評估會在10天到20天左右給出結果,具體的時間還是要看資產的大小。在收到價值評估結果後,被拆遷人如果對該結果有異議,應該在五天之內提出復合估價,或者是自行的委託其他機構來進行鑒定。當被拆遷人對房運嫌世屋價值評者畝估結果提出旁肢疑問時,房地產機構應該對被拆遷人給出更多的說明。
對房屋拆遷評估報告有異議怎麼辦
1、根據《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十九條規定:「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被拆遷人對於估價結果如果有異議的,估價機構還應該做更詳細的說明。」
2、第二十條還規定:「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託估價機構評估。」
4、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二十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5、第二十一條「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復核後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復核評估申請人。」
6、第二十二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被徵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所以,被拆遷人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有異議時,可以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仍不滿意的,還可以申請專家進行鑒定。在此基礎上仍無法達成一致的,由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對此決定,被拆遷人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9. 拆遷評估要多久


一般來說,房屋價值評估會在10天到20天左右給出結果,具體的時間還是要看資產的大小。在收到價值評估結果後,被拆遷人如果對該結果有異議,應該在五天之內提出復合估價,或者是自行的委託其他機構來進行鑒定。當被拆遷人對房屋價值評估結果提出疑問時,房地產機構應該對被拆遷人給出更多的說明。
房子評估了多久會拆
這個不一定的,時間由政府部門決定。評估的流程首先是初次入戶調查工作,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帶領拆遷公司、評估公司、審計公司到您家對你家裡的佔地面積、房屋面積、房屋結構、裝修及附屬物、人口結構、家庭情況做詳細調查。然後等待審批通過和人口公示以後便會給您發《致居民一封信》,裡面會有相關拆遷或者徵收政策。然後政府會要求戶主去領取評估單,上面會有房屋面積、房屋價格、和裝修及附屬物價格。而且房子評估後不是一定要拆的,拆遷與否和拆遷時間由當地政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對被徵收房屋價值進行一定的補償。
對房屋拆遷評估報告有異議怎麼辦
1、根據《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十九條規定:「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被拆遷人對於估價結果如果有異議的,估價機構還應該做更詳細的說明。」
2、第二十條還規定:「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託估價機構評估。」
4、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二十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5、第二十一條「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復核後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復核評估申請人。」
6、第二十二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運嫌世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被徵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者畝理。」所以,被拆遷人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有異議時,可以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仍不滿意的,還可以申請專家進行鑒定。在此基礎上仍無法達成一致的,由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旁肢政府依法決定。對此決定,被拆遷人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