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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暫住證如何辦十年

發布時間: 2025-06-30 02:42:05

A. 居住證有效期一般情況下多久,過期怎麼辦

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過期需要重新補辦。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1)上海暫住證如何辦十年擴展閱讀:

居住證的意義: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

首先暫住證制度暗含著對外來人口的某種排斥。「暫住」者,顧名思義「暫時居住」也,這就在時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暫住」需要證件,換言之,無暫住證者不得隨意「暫住」,這就在空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種種,顯然不合於統一市場的客觀要求。將暫住證制度改為居住證制度,有利於城鄉、城際藩籬的破除。

其次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B. 配偶上海戶口申請條件是什麼呢

配偶申請上海戶口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結婚滿十年:雙方必須已經結婚滿十年,這一要求由上海戶口一方的派出所執行。
  2. 擁有上海的落戶地址:可以是配偶的自有房產的房產證,或者上海戶口一方的房產證。
  3. 辦理過上海市的居住證或暫住證:雙方必須辦理過上海市的居住證,或者曾經辦理過暫住證,並且在一年以上的時間內持續持有。如果之前的居住證已經失效,只要能證明曾經持有過一年以上,仍然可以被派出所接納。

以上是配偶申請上海戶口的主要條件,申請前需確保所有條件都已滿足。

C. 上海結婚十年落戶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的入戶申請書
2.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徵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同意接受書面意見(特殊情況需出具所有繼承人的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3.入戶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等房屋有效權證
4.申請人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戶口所在地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如:戶籍證明,《居民戶口薄》等,應註明:姓名,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證號碼,單位,戶口性質是農業或非農業等項目,下同)及本人《居民身份證》
5.申請人在當地有無工作單位的相關有效原始憑證(如:離(退)休證,離(退)休審批表,就業失業或就業服務卡等無業憑證,與單位脫離關系的原始憑證及當地縣級以上社會保障經辦機構出具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及參加社會保險起止日期的證明」和歷年來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清單對賬單等原始憑證)
6.申請人及配偶生育子女情況的有關原始憑證(如:《獨生子女證》,申領《獨身子女證》的審批依據,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子女情況的證明
7.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原始憑證(如:結婚證,結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狀況證明,離婚證,離婚判決(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目前婚姻狀況過的證明等)
8.申請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憑證(如:遠暫住證,現居住證等)
9.申請人配偶的全戶戶籍資料,戶口本復印件,若配偶,子女原由外省市來滬的需附上來滬落戶的審批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D. 戶口遷入上海有什麼條件

按照規定,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四)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辦法》同時規定,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 (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三)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四)按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滿足以上條件者,需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可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並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由用人單位負責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同時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二)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的證明;(三)本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或企業納稅完稅證明;(四)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明及相關聘用(勞動)合同證明;(五)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七)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按照規定條件對申辦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持證人員憑《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和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及相關證明辦理遷移落戶手續。持證人員的配偶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不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現有投靠落戶政策辦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