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長期不住家住物業費可不可以不交
長期不住家,物業費仍然需要按時繳納,但可以申請減免。具體解釋如下:
物業費繳納義務:
- 根據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需履行支付物業費的義務,無論是否常駐家中。
長期空置房產的減免政策:
- 針對長期空置的房產,物業費繳納可實行70%的減免政策。
- 若空置時間跨越6個月,業主需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交書面申請,按標准費用的70%繳納物業費。
法律依據:
- 法律依據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該條款指出,業主需按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
- 物業服務人已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使用或無需使用相關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逾期不支付的後果:
- 業主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有權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 若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物業服務人可訴諸法律或仲裁。
- 物業服務人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手段催繳物業費。
總結:長期不住家並不能成為不交物業費的理由,但業主可以申請減免部分物業費,需滿足空置時間和提交書面申請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