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上海指南 » 上海居住證在哪裡辦
擴展閱讀
廣州肉醬多少錢一斤 2024-04-25 21:25:10

上海居住證在哪裡辦

發布時間: 2022-05-25 01:22:24

⑴ 上海嘉定區辦居住證到什麼地方啊 需要什麼證件呢

摘要 你好,上海嘉定區辦居住證到嘉定區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需要證件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

⑵ 居住證落戶上海到哪裡辦理

上海居住證申請落戶辦理需要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領取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填寫遞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受理回執,審核通過發放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攜帶通知書和准予遷入證明遷移落戶。
【法律依據】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第七條
符合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持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可以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領取並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後,交用人單位,同時附有關申請材料,由用人單位負責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持證人員憑《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和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及相關證明,辦理遷移落戶手續。

⑶ 在上海辦理居住證

上海居住證的辦理首先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公安部門。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八條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第九條
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第十一條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於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信息、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⑷ 上海居住證應該在什麼地方去辦理

上海居住證辦理,是要求公民到居住地所屬的派出所或者授權的社區機構申請辦理的,具體辦理地方可以咨詢當地派出所進行了解,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照片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辦理。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⑸ 上海居住證在哪裡辦

目前,受理國內人員《上海市居住證》申領的機構有兩個,分別是上海市人事局業務受理中心和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是大木橋路123號和中山西路620號、浦東商城路660號;受理境外人員申領的機構是上海國際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在大木橋路123號。

以後,《上海市居住證》申領受理工作作為公共人事服務項目,將逐步在上海市各區縣或境外人員比較集中的地區設立受理點,申領人員可以就近就便前往。

國內人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領表》;

二、本人的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證書或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業績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個人收入證明等);

三、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已婚人員為配偶申領《居住證》的還應提交結婚證原件);

四、在上海市的住所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五、上海市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

已經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聘用單位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和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已經在滬創業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投資或者開業的相關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境外人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境外人員〈上海市居住證〉申領表(主表)》;

二、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由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人員證明信、護照及國外永久或長期居住證明,或港、澳、台居住證明,驗原件);

三、國(境)外學位或學歷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四、如申請人系國(境)外投資者,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及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如系內資性質留學人員,企業只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專業資格證書(國內外)復印件(驗原件)。

(5)上海居住證在哪裡辦擴展閱讀:

可以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具體包括以下國內外人員:

一、對於原持有《引進人才工作證》的人才,經用人單位考核後繼續聘用的,按照《居住證》的條件,可申領《居住證》;對於來滬投資創業的人員,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可給予辦理《居住證》。

二、對於申請來滬創業和工作的境外人才、入外籍和取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的留學人員,給予辦理《居住證》。

三、對於原按照《上海市吸引國內優秀人才來滬工作實施辦法》來滬工作或創業的人員,由於實施了年度人才開發目錄、取得上海市戶籍受到限制的,可以採用申領《居住證》的辦法予以解決。對其中取得本科學歷但未取得學位、副高以上職稱但任職未滿3年、與上海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不滿3年的人員,給予辦理《居住證》。

除此以外,引進人才單位提出申辦《居住證》的,已婚、家庭基礎尚在外地的,以項目聘用、任務聘用等方式來滬工作或創業的人員,可辦理《居住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網-如何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⑹ 上海居住證明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除了窗口辦理以外,還可以通過手機「隨申辦市民雲」APP線上辦理或者通過「一網通辦」服務終端機自助辦理,無需提交紙質材料,並可即時獲得「居住登記憑證」或「居住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⑺ 上海居住證怎麼辦理

想要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為,在上海居住、生活、工作的公民在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後,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的,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1.辦理時限上海市居住證需要通過多部門審核認定,資料齊全情況下,最多15個工作日內可以辦理完成,領取居住證。
2.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人才服務中心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證》積分辦理工作。

上海怎麼辦理居住證

上海居住證辦理方式如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⑼ 《上海市居住證》到哪裡申領

全市任何一個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均可辦理。也可關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眾號,通過「業務辦理」欄填報相關信息,或通過「隨申辦」APP、「隨申辦」微信小程序、「隨申辦」支付寶小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