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醫保怎麼報銷
上海醫保攜帶相關資料到醫保中心報銷。
參保並正常繳費指到出院時仍處在參保繳費狀態且待遇審核期滿以單位身份參保繳費滿30天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滿6個月病種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
具體如下:
1、為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等方面的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了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報銷范圍;
2、同一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是相同,參保人身份會影響報銷比例,退休職工醫保參保人的報銷比例大於在職職工醫保參保人的報銷比例大於居民醫保參保人的報銷比例,醫療機構的級別會影響報銷比例,低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大於高級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四十一條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計劃、經貿、財政、衛生行政、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會同計劃、財政、衛生行政、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
使用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葯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其費用統籌基金不得支付。第五十一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管理和監督,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機構違反醫療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損害參保人合法醫療權益的行為進行處理。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大葯品監督管理力度,保證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為病人提供質量合格、安全有效的葯品;依法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發生的葯事事故進行處理。
價格管理部門應當對基本醫療保險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進行檢查監督,加強管理,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② 上海醫保外地看病怎麼報銷
法律分析:社保卡異地報銷主要可通過以下方式辦理:
1、按當地醫保規定,到異地看病人員應先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部門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在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就醫結束後,憑相關票據到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2、如果參保地與就醫地實現醫保聯網結算,需到異地的人員按當地醫保相關規定辦理異就醫手續後,即可到就醫地刷醫保卡就醫,直接結算醫療費用,不需本人墊付醫療費用後報銷,這種方式目前在有的省內已實現,有的地方也實現跨省之間的聯網結算。
3、參保地與參保人要去的就醫地建立了醫保代報銷協作關系,這樣參保人只要按規定在參保地的醫保經辦部門辦理了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後,在就醫地發生的醫療費用只直接委託就醫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③ 上海醫保報銷是怎麼報銷的
法律分析:一、上海居民應持《上海市醫療保險手冊》到選定醫院或開放醫院及時就醫 二、醫院的主治醫生按照病人的病情判斷是否需要開具住院通知書 三、醫院的辦公系統確認患者單位是否足額繳費 四、個人交納部分住院子預付金,並辦理任院手續 五、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填寫《特殊檢查,治療,貴重葯品審批表》 六、辦理出院手續時,醫療與個人結清自費和自負部部分金額 七、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金額報銷金額由醫院與區醫保中心結算。1、參保人員門診急診起付標准為,60周歲及以上人員、重殘人員以及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為300元。2、參保人員住院一級醫療機構50元,二級醫療機構100元,三級醫療機構300元。3、上海醫保報銷條件,參保並正常繳費且待遇審核期滿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個人帳戶劃入辦法 個人帳戶資金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和退休費用為基數,按以下3個年齡段規定的不同比例劃入:45周歲以下,按2.3%劃入;45周歲以上、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按2.5%劃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按3.4%劃入。(2)統籌基金支付辦法
④ 上海居民醫保怎麼報銷
法律分析:一、上海居民應持《上海市醫療保險手冊》到選定醫院或開放醫院及時就醫。二、醫院的主治醫生按照病人的病情判斷是否需要開具住院通知書。三、醫院的辦公系統確認患者單位是否足額繳費。四、個人交納部分住院子預付金,並辦理任院手續。五、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填寫《特殊檢查,治療,貴重葯品審批表》。六、辦理出院手續時,醫療與個人結清自費和自負部部分金額。七、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金額報銷金額由醫院與區醫保中心結算。參保人員門診急診(含家庭病床)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准,一年內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餘部分由個人自負。起付標准為:60周歲及以上人員、重殘人員以及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為300元;超過18周歲、不滿60周歲人員為500元。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支付70%;在二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支付60%;在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的,支付50%。參保人員在村衛生室門診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計入起付標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80%。參保人員住院∶對參保人員每次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准。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餘部分由個人自負。起付標准為:一級醫療機構50元,二級醫療機構100元,三級醫療機構300元。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60周歲及以上人員、以及重殘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90%,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80%,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70%;60周歲以下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80%,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75%,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6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