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醫保卡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上海醫療保險的報銷費用比例
2012年上海醫保報銷費用比例:參保居民每次住院增設起付標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50元,二級醫療機構100元,三級醫療機構300元。超過起付標准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作如下調整,其餘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自負:70周歲以上人員,基金支付比例從70%調整為: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支付85%;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支付75%;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支付65%。60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人員,基金支付比例從60%調整為: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支付85%;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支付75%;
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支付65%。超過18周歲、不滿60周歲人員以及中小學生和嬰幼兒,基金支付比例從50%調整為: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支付75%;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支付65%;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支付55%。通過上述調整,本市城鎮居民醫保的住院醫療費總體報銷比例從原來的61%左右提高到70%左右。2012年度城鎮居民醫保的門急診支付政策維持2011年標准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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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上海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住院醫療保險待遇,起付標准以上的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按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5%、三級醫療機構65%的比例支付。
(二)其他城鄉居民按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55%的比例支付。
二、門診慢性病待遇,參保人員按規定就醫發生的門診指定慢性病門診專科葯費,統籌基金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70%、其他定點醫療機構50%的比例支付。統籌基金每人每病種當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支付。
三、門診醫療保險待遇,參保人員按規定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葯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按以下規定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在基層選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按80%比例支付;經基層選定醫療機構轉診後30日內在其他選定醫療機構和指定專科醫療機構就醫按50%比例支付;未經基層選定醫療機構轉診直接到其他選定醫療機構和指定專科醫療機構就醫按40%比例支付。
(二)其他居民在基層選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按60%比例支付。
(三)參保人員在經衛生部門批准實施基本葯物制度,並實行基本葯物零差率銷售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一般診療費按70%比例支付。
(四)統籌基金支付的普通門診葯費,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其他城鄉居民每人每年不超過6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
第二十九條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范圍,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准,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 起付標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C. 上海兒童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1、住院報銷標准
一級醫院的報銷比例為80%,起付標准為50元/次;
二級醫院的報銷比例為75%,起付標准為100元/次;
三級醫院的報銷比例為60%,起付標准為300元/次;
2、門急診報銷標准
上海中小學生及嬰幼兒門急診報銷的起付線標准為300元,其中在一級醫院就診報銷比例為70%,在二級醫院就診報銷比例為60%,在三級醫院就診報銷比例為50%。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D. 上海醫保繳費比例基數
法律分析: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至於醫療保險的繳費是有單位和個人按比例進行承擔的。社保繳費比例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由於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的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會帶來各社保險種的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E. 上海城鄉居民醫保一年多少錢報銷比例如何
上海市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即日起開始受理,至2020年12月25日結束,70周歲以上480元每年,19至59周歲繳費820元每年等,
城鄉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
中小學生和嬰幼兒:
門急診(含家庭病床)
1、門急診起付標准300元;
2、村衛生室不計起付標准;
3、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4、超過起付標准以上的醫療費用,一級醫院個人自負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級醫院個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衛生室個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
住院(含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
1、每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准,具體為:一級醫院50元,二級醫院100元,三級醫院300元;
2、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支付;
3、超過起付標准以上的醫療費用,一級醫院個人自負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級醫院個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
F. 上海市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有何依據
上海市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是75%左右,依據就是根據上海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表明上海一級醫院報銷75%,二級63%級50%。
G. 上海醫保報銷比例
上海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門急診報銷比例
4、60周歲以下人員
①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80%;
②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75%,
③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60%。
上海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上海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11%,個人繳費比例為2%。
備註:
1、用人單位繳費比例11%包括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9%及單位繳納地方附加醫療保險費2%。
2、原參加小城鎮社會保險的從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815元,經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協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規定參保繳費。
3、非城鎮戶籍的外來從業人員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根據規定可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繳納,經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協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規定參保繳費。
上海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1、上海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限:2815元
2、上海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下限:14076元
上海醫療保險起付標准
一、門診起付標准
1、60周歲及以上人員、重殘人員以及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為300元;
2、超過18周歲、不滿60周歲人員為500元。
二、住院起付標准
1、一級醫療機構50元;
2、二級醫療機構100元;
3、三級醫療機構300元。
上海醫療保險繳費標准
1、70周歲以上人員,籌資標准每人每年3800元,其中個人繳費340元;
2、60-69歲人員,籌資標准每人每年3800元,其中個人繳費500元;
3、19-59歲人員,籌資標准每人每年2500元,其中個人繳費680元;
4、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籌資標准每人每年900元,其中個人繳費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