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電摩可以上牌上路嗎
近年來,電動車的數量也在不斷增加,道路上隨處可見電動車。可以說,電動車已經成為大眾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尤其是上班族,極為普及。而且,有了電動車,就不怕堵車了。我們來看看2022年深圳電動車上牌新規。
2021年8月1日,《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試行)》生效,在深圳騎電動自行車需要登記。《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試行)》規定,電動車應當經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
但截至2021年10月14日,深圳交警尚未公布電動車注冊相關信息,具體注冊時間仍需等待深圳交警公布。深圳交警一旦公布了上牌信息,就要盡快上牌,否則不準上路。
目前,深圳交警正在進行《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重大行政決策過程。與此同時,通過行政法規和登記措施相結合,登記系統、登記點和限行路段等配套政策和設施正在加緊完善。
超標的電動車不予上牌。
新國標出台後,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實行臨時標牌申請和3年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結束後,超標車輛不準上路行駛,無證超標電動自行車罰款100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拘留。
2020年6月15日起,深圳市寶安區、光明區不再向標准電動兩輪車發放黃色過渡標志的車輛,過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而且規定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如果違反規定,需要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❷ 深圳電動車規定是什麼
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如下:
(徵求意見稿)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電動自行車的定義】本規定所稱電動自行車是指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行駛、停放、充電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
第四條【主管部門職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的備案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市場監督管理。
市住房和建設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集中充電場所的監督管理。
市規劃國土、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經貿信息、城管、公安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電動自行車技術規范】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以下技術規范要求:
(一)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二)具有電驅動或電助動功能;
(三)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四)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五)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六)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第六條【禁止拼裝改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拼裝電動自行車或者進行其他可能影響安全的改裝、加裝行為。
第七條【禁產禁售禁駛對象】在本市行政區域禁止生產、銷售、駕駛不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備案管理】電動自行車經公安交管部門備案後方可上路行駛。市公安交管部門對予以備案的電動自行車核發載有車輛和駕駛人員信息的二維碼作為備案憑證。
特定行業的電動自行車備案後須安裝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車輛身份識別晶元。
第九條【統一管理】市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建立電動自行車統一管理平台,將電動自行車的備案和對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的實時監管納入統一管理平台。具體辦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制定。
第十條【劃區管理】市公安交管部門可以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及公共交通覆蓋率,劃定電動自行車通行的禁行區、限行區、准行區。
(一)禁行區是指公共交通覆蓋率較高、交通擁擠的區域,此區域內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但經備案的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除外;
(二)限行區是指公共交通覆蓋較高、交通比較擁擠的區域,此區域內部分道路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但經備案的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除外;
(三)准行區是指公共交通覆蓋率相對較低、交通狀況相對較好的道路及區域,經備案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該區域范圍內行駛。
第十一條【劃區程序】市公安交管部門劃定電動自行車的禁行區、限行區、准行區時應當公開徵求社會公眾和相關部門的意見,徵求意見時間不得少於10日。
禁行區、限行區、准行區具體范圍報市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告後實施。
第十二條【劃區調整】市公安交管部門可以根據城市公共交通覆蓋率及交通狀況的變化情況對禁行區、限行區、准行區進行適時調整,調整程序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的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特定行業范圍】本規定第十條所稱的特定行業是指以下與民生密切相關或者提供公共服務的行業:
(一)郵政、快遞、報刊投遞;
(二)公共設施搶修;
(三)外賣及瓶裝燃氣、桶裝飲用水、鮮奶運送等;
(四)其他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行業。
本市特定行業具體范圍由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交管、經貿信息、郵政等相關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總量控制】市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會同市交通運輸、經貿信息、郵政等相關部門對禁行區、限行區的公共交通覆蓋率和交通狀況、特定行業發展情況等進行評估和測算,確定禁行區、限行區內允許行駛的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總量。
第十五條【行業分配】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會同公安交管、經貿信息、郵政等相關部門,根據社會需求和特定行業發展情況合理確定各特定行業車輛備案數量。
第十六條【企業分配】特定行業協會應當綜合考慮企業的備案需求、經營規模、誠信檔案記錄等因素,在行業內合理分配各企業電動自行車備案數量。
特定行業協會分配車輛備案數量時應當遵循公平、公開、透明、科學、規范的原則,制定具體分配辦法並報市公安交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特定行業申請備案程序】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由行業協會統一組織備案。企業向所在行業協會提交車輛備案材料,行業協會審驗合格後,通過電動自行車統一管理平台向市公安交管部門提交備案材料。市公安交管部門審核合格後予以備案,並核發身份識別晶元和備案憑證。
特定行業協會應當在經審核合格後備案的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身上安裝車輛身份識別晶元,將其納入本行業電動自行車監督管理系統進行動態監管,並與市公安交管部門電動自行車統一管理平台聯網。
第十八條【特定行業申請備案材料】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備案,由企業向所在行業協會交驗車輛,提交備案材料。行業協會應當查驗車輛,審核並向市公安交管部門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車輛使用單位營業執照;
(二)車輛駕駛人有效的身份證明。屬深圳戶籍的應當提供居民身份證,屬非深圳戶籍的應當提供居住證。如無居住證,應當由企業開具在職證明;
(三)購車發票或其他車輛合法來歷證明;
(四)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五)車輛參數和車輛照片;
(六)投保憑證。
每輛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最多可以備案兩名駕駛人。實際駕駛人與備案駕駛人應當一致。
第十九條【特定行業變更備案】獲得備案的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使用單位應當向所在行業協會申請變更備案:
(一)車輛使用單位變更名稱及住所的;
(二)變更行駛區域的;
(三)變更車輛駕駛人的;
(四)變更企業賬戶的。
第二十條【特定行業注銷備案】特定行業備案電動自行車需要注銷的,由企業向所在行業協會申請。行業協會審核後,通過備案系統上傳相關資料。市公安交管部門網上審核確認後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一條【禁止擅自出租出借轉讓】特定行業企業或者駕駛人員不得將電動自行車用於備案事項以外的用途,不得擅自向其他企業或者人員出租、出借、轉讓已備案的電動自行車。
第二十二條【統一標識】規模較大的特定行業應當在本行業電動自行車上使用顏色、式樣統一並區別於其他行業的專用標識。
同一行業的不同企業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使用本企業專用標識和編號,並將其粘貼或噴塗在車身明顯的位置。
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門會同行業協會制定。
第二十三條【非特定行業申請備案和變更備案】非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經備案後可以在准行區通行。非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申請備案時,應當向市公安交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車輛來歷證明;
(三)車輛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
市公安交管部門對經審核合格的非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予以備案並核發備案憑證。
已備案的非特定行業電動自行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車輛駕駛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和車輛,到原辦理備案的單位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第二十四條【遵守交通規則】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法律
【法律依據】
《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第一條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❸ 在深圳如何合法騎摩托車有牌照的摩托車能騎進深圳嗎
在深圳大部分地區和道路都不可以騎摩托車,也就是禁摩,特殊行業才能騎行。少部分地區,只要有駕照、行駛證、上路戴頭盔、有號牌、手續齊全就可以騎摩托車上路。政策《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禁止摩托車在部分道路行駛的通告》里摩托車可行駛的區域(紅色區域是禁行路段):除了上述道路可以行駛摩托車,其他地區一律禁摩,違反相關規定,不聽勸阻,執意闖禁的扣3分,罰款2000元,如果對於駕照分數、罰款金額不在意的,隨便試。
此外對於在深圳市從事公共設施搶修、警用巡邏所使用的摩托車、經市殘聯備案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以及按照有關規定注冊登記,納入特種行業備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駛措施限制。
❹ 在深圳想要合法騎摩托車,應該怎麼做
說到摩托車,相信大家都不會陌生了,作為一種交通工具,在過去,摩托車是非常流行的,但是在現在這個發達的社會,摩托車在城市裡面一般是很少見的,能夠見得多的都是汽車以及一些電動的小電驢。之所以禁止摩托車在城市裡面出行,一方面是因為摩托車的聲音大,會給居民的正常生活帶來干擾,另外一方面,是因為摩托車的煙氣太重,導致城市污染太嚴重,因此,一般很多城市都禁止摩托車的出行。對此,有相關網友提出了這樣的問題,如何在深圳合法地騎摩托車?下面,我們就針對這個問題給予答復,希望能夠幫助到對此有疑問的人。
對於以上我的說法,你有什麼好的意見或者建議呢?如果有的話,歡迎留下你的寶貴評論。
❺ 深圳騎電動車要駕照嗎
一、深圳騎電動車要駕照嗎
1、深圳騎電動車需要駕照。深圳騎電動車需要駕照新國標正式實施,電動車正式變身為「輕便摩托車」,將納入機動車管理范圍。要是再想駕駛電動車,可能就要辦駕照、上保險了。針對電動自行車速度太快引發的安全問題,新國標進行了有針對性的監管修改,規定為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二、違章酒駕後幾年能考駕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❻ 在深圳如何合法騎摩托車
福田、羅湖、南山、鹽田、龍崗、龍華、光明區內所有道路都禁止摩托車行駛,大家就不要開摩托車進這7個區了。
寶安區、新安街道、西鄉街道、福永街道、沙井街道、石岩街道、松崗街道、航城街道、燕羅街道、福海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禁止摩托車通行。只有新橋街道的107國道(北起莞深交接處,南至新橋立交路段)尚允許摩托車通行。
坪山街道、馬巒街道、碧嶺街道、石井街道、龍田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禁止摩托車通行。只有坑梓街道的坪山大道(原深汕公路,東起惠深交界處,西至白石路交界處路段尚允許摩托車通行。
涉摩的罰款
關於涉摩涉電的相關處罰,交警部門表示,駕駛電動自行車違反規定載人載物的,依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112條第六款之規定,扣留車輛,處2000元罰款。
違反限行、禁行規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112條第一款,扣留車輛,處2000元罰款;駕駛不符合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依照《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 112條第四款之規定,扣留車輛,處1000元罰款。
❼ 在深圳如何合法騎摩托車
法律分析:為加強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暢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現就禁止摩托車(含二輪、三輪摩托車,下同)在部分道路行駛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一、禁止摩托車在福田、羅湖、南山、鹽田、龍崗、龍華、光明區內所有道路行駛。二、寶安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一)新安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二)西鄉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三)福永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四)沙井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五)石岩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六)松崗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七)航城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八)燕羅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九)福海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十)新橋街道:107國道(北起莞深交接處,南至新橋立交路段)以外區域內所有道路。三、坪山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坪山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馬巒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碧嶺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石井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龍田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坑梓街道:坪山大道(原深汕公路,東起惠深交界處,西至白石路交界處路段)以外區域內所有道路。四、大鵬新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一)大鵬街道:除坪西路、鵬飛路、葵鵬路外區域內的所有道路;(二)南澳街道:除南西路、坪西路、海濱路、同富路外區域內的所有道路;(三)葵涌街道:除坪葵路、坪西路、葵鵬路、鹽葵路外區域的所有道路。五、上述禁行時間為每日0時至24時。六、對於在我市從事公共設施搶修、警用巡邏所使用的摩托車、經市殘聯備案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以及按照有關規定注冊登記,納入特種行業備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駛措施限制。七、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八、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十六條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劃定區域、路段、時段,對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採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但是,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並核發專用標志的車輛除外。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專用標志。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高時速,不得違反規定載人、載物。在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的銷售場所,銷售者應當在顯著位置張貼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布的有關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公告。
❽ 在深圳如何合法騎摩托車
在深圳如何合法騎摩托車:
1、拿到摩托車牌照、行車證,駕駛人要有摩托車駕駛證。
2、購買交強險。
3、只能在座位處坐人,其他任何部位不得載人。
4、載人時只能載一人,也就是說摩托車上最多兩人。
5、後座不能載不滿12周歲的兒童。
6、載人時必須正面乘坐,不能側坐。
7、輕便摩托車不能載人。
8、行車過程中必須佩帶安全帽。
在深圳騎摩托上路注意事項:
一,在深圳騎摩托車,頭盔,手套是必備,最好穿上騎行服,護具,騎行靴,反光衣,更安全一些。
二,千萬不要沖紅綠燈,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別的交通參與者看到我們沖紅燈亂變道,影響非常不好,對於支持禁摩的言論又多了。
三,路上不要亂哄油門,別人會覺得你是沙雕。
四,路口注意禮讓行人,會顯得我們這個群體有素養。
五,遵守交通法規的其他規定。
❾ 深圳8月1日起電動車新規定
8月1日,《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將正式實施。
然而,深圳超400萬電動車主明白,即將實施的《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是有多麼得不易。
據了解,自2020年4月起,深圳交警便陸續在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大鵬等六區進行備案試點,迄今已實現登記備案電動車二輪車235.8萬台。
今天,兄弟就帶各位一起圈一下重點。
1、上牌。條件或將放寬。
在六區試行備案時,上牌條件一直就是深圳電動車主關注的焦點,當時要給電動自行車上牌,必須要擁有深圳戶口或者居住證才可以。然而,想要辦理深圳居住證,不僅要連續居住滿12個月,還要滿足12個月連續繳納社保或者兩年內累計18個月社保繳納記錄。這也意味著,除非符合人才引進政策,否則剛到深圳的話第一年內都是無法為電動自行車備案上牌的。
然而,根據《管理規定》第十五條對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的規定,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包括「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或者營業執照、購車發票等車輛來歷證明及車輛出廠證明、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等」,深圳戶口或者居住證等字眼不復存在。這是否意味著上牌條件或將放寬?
2、限行。限行路段將優化調整。
還記得去年5月,一則由外賣小哥因騎電動車被迫騎行機動車道被罰500元的視頻火爆網路,並被大學教授強力聲援,由此也引發了廣大車主對深圳電動自行車無路可走的聲討。
據「深圳交警」介紹,新規實施後,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將在現有的大面積限行基礎上進行優化調整,適當縮小限行范圍,同時在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大鵬等六區進一步優化限行范圍。屆時,將正式公開徵求意見。
3、限速。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里。
第二十六條對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做了明確規定,即不得超過15公里。兄弟記得,曾經鄭州也出台了類似規定,但卻引來了廣大網友的瘋狂吐槽。後來鄭州市司法局公布《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里不合理」等意見和建議,均未被採納。
25km/h的車速是國家標准都認可的安全速度,深圳再次將最高時速限制在了15公里,兄弟也搞不清楚個中原由,只是希望已經承認電動自行車的深圳能夠充分考慮電動車主日常出行的必要。
4、頭盔。違規將處罰駕駛人200元。
第三十九條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對駕駛人處二百元罰款。請注意,不論是駕駛人還是乘坐人,如果未佩戴頭盔,最終的受罰人都是駕駛人。與其罰款200元,還不如買頂頭盔,更何況對於自身安全還多了一道保障。
5、過渡期。非標車過渡期一年,2022年8月1日截止。
第四十五條規定,規定施行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未登記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市公安交管部門申請登記。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發放行駛證、號牌和電子登記證;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發放過渡期標識,有效期至2022年8月1日。
這也意味著,非標車最遲將在2022年8月1日徹底退出深圳。而據前期進行備案試點的統計數據顯示,已備案的車輛中近73%屬於非標車,按照這個比例推算,未來一年時間內深圳或將有近300萬台電動車被淘汰。
營商觀點:
對於曾經作為「禁摩限電」代表城市的深圳,出台相關管理規定已經是向前邁了一大步,畢竟正式承認了電動自行車的合法身份,至於諸如最高限速15公里等條款還是理性看待吧,如果還能有轉機,那就「來了就是深圳人"的驚喜了。與此同時,身為特區的深圳還是廣東省轄區副省級城市,深圳電動車管理政策的落地實施或將促進廣東又一波政策利好的加速到來,比如東莞、廣州等。
但,兄弟更想強調的是一組數字,已經備案的電動車73%屬於非標車,而這批車輛將在一年時間內被淘汰,深圳的換購期更加集中,這波換購潮或將來的更加猛烈。
❿ 如何在深圳騎上摩托車
你可以找關系把你的摩托弄成什麼送氣的呀,電信安裝的等等,就可以了。
還有一早一晚是可以騎的不過還得注意交警,在東莞嘛就不一樣了除了市區其餘的基本都能騎白天一樣哦,沒看到有人管,經常看到人大搖大擺的騎車亂逛。
較大多數單車類機動車駕駛人都未接受過相關的交通規則及法律法規培訓和考核,不守規則行駛容易造成事故或擁堵。
去深圳最好不要騎摩托車,在它周圍的珠海市、廣州市、東莞市、惠州市,包括深圳市等等區、鎮都禁摩或限摩,特別是對外地牌照摩托車會「特別關照」。如果要繞行也只能是接近深圳,那行駛路線就變得復雜和麻煩了。
截止2019年9月15日在深圳不能騎摩托車,深圳仍然有禁摩限電的政策。從2016年3月21日開始,一場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禁摩限電」集中整治行動在深圳開展。
該行動重點打擊在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和商業區等聚集非法拉客違法行為。據該市交警局通報,行動開展10天內,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拘留874人。
區別於以往時間短,區域小的限制措施,這次禁摩限電持續時間長達100天(3月起到6月底),整治范圍則包括全市,重點區域為地鐵口、公交站點、口岸、商業繁華等區域聚集區。並且,重點區域兜客攬客,一律行政拘留。自4月1日起,對違規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的一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