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好,我是今年7月份開始按天津基數3364元繳納的社保,12月份調整基數3930
摘要 你好!可以補繳差額社保。
2. 2021社保基數上調,需要補前幾個月的費用嗎
2021社保基數上調,需要補前幾個月的差額費用。
社保繳費進行了新的調整,其中安徽、重慶、寧夏、天津等多地發布了2021年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基以後,需要按照新的基數來進行繳納,所以職工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繳費也會發生變化。如果是7月份進行調整,大部分城市會補收參保人員1-6月份的差價,低於社保局新社保基數參保的需要補收。不過基數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將不再變動。
簡單點說就是社保繳費基數上漲,除了公司承擔的部分,個人需要補繳之前幾個月的社保金額。
已經離職的員工需要在職期間的基數補差。注意是員工在職那段時間的基數補差,比如員工4月離職了,當年1-7月基數調整,那1-4月份基數差要補的。
以下人群需要補差:
1、2021年8月份公布新基數前正常交社保的人員;
2、1-8月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
3、1-7月份繳納了五險,8月開始沒有交過任何保險的;
4、繳納靈活就業兩險的不論現在是不是還在交著,都需要去社保辦或後期在個稅系統上把1-8月份的差額進行補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 社保基數漲了要補繳嗎
社保基數漲了不需要補繳的。
只需要正常繳費就可以,基數上漲是社會調整的繳費金額。只要選擇原來繳費的比例就可以不需要把原來的補繳上,最終退休取得是平均值。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十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4. 若社保基數本月上調,還需要補繳以前幾個月的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基數調整後不用補交保險費,與以前年度繳費基數無關。
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啟用新一結算年度參保單位和職工社會保險各險種繳費基數。一般來說,社保繳費基數執行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少數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拒絕替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為此相關部門提醒,根據規定,勞動者應該先簽訂合同而後約定試用期,因此企業不能以試用期為名,藉此不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
即便在試用期,用人單位也應該及時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而不能在試用期滿後才給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的好處:
參保人員個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標準是:市區一律按辦理補繳手續時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礎的20%進行補繳。社保基數每年都調整,因此越早補繳越劃算。
另外,將來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標准也與個人社保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等因素有關,因此,每年社保基數調整對職工個人影響還是蠻大的!
5. 天津社保基數調整2021-2022
2021年度天津社保繳費基數標准公布 2021-2022天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最低標准3930元。天津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聯合公布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准。2021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准為,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准分別為3930元和20331元。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為3930元。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3930元。託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
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5265元標准計算保值系數;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後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自2011年7月1日後,用人單位補繳醫療保險費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2011年6月30日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延長繳費5年後累計繳費仍不滿15年的,一次性躉繳費月基數按照8324元確定。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6. 天津社保調整基數補繳
用人單位補繳費規定
各類用人單位、參保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補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養老保險欠費,應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增幅加收保值費;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後的養老保險欠費,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保值費的計算方法:以參保人員相應補繳年度的繳費基數,乘以相應繳費年度的繳費比例,再分別乘以相應補繳年度的保值系數,計算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額。保值系數為辦理補繳時上一年天津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天津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按歷年保值系數大於1的部分徵收的補繳費用,按歷年規定的比例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滯納金的計算方法:從欠費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欠費日從欠費之月的16日起計算至申報補繳費上月25日。
舉例說明:天津市某單位2013年5月,為職工賈某,按照3000元標准,補繳2013年4月養老保險欠費,補繳本金及滯納金為:
補繳本金=3000×28%=840(元)
滯納天數=4月16日至25日(10天)
滯納金=840×0.05%×10=4.2(元)
補繳費金額合計=840+4.2= 84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