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異地轉學跨省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1.轉學到異地首先需要憑借相關的證明材料到現在的學校進行申請,學生填寫轉學聯系表,然後現在的學校在轉學聯系表上簽署同意的意見,並且加蓋學校公章。2.學生持轉學聯系表和相關的證明材料到接收學校簽署同意並加蓋公章。3.學生將轉學聯系表送回原來的學校,並為學生開具轉學證明。4.開具轉學證明後,學生持證明就可以到轉入的學校進行就讀。省內的轉學辦理,通常是經兩校同意,先找好轉入學校,再回到原來轉出學校,都同意後,由轉出學校報備教育部門,確認轉學理由的正當性,然後就可以走流程辦手續了。原則上區內的轉學,兩邊學校同意即可;跨區的需要區教育部門同意;跨市的需要市教育部門同意;跨省的需要省教育廳同意。插班生的轉學問題,一般是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公辦學校)。
各地方的政策不一樣,比如長沙,父母或者監護人必須在當地合法居住一年以上,需要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工作證明、房產證明或者租房證明、子女的原就讀學校的學生手冊等資料。具體步驟差不多,先去住所地找有學位的學校接收,如果沒有學位,就由區教育局協調規劃安排入學,原則上就近安排;然後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寫轉學申請表,提交轉學的相關材料。一般情況下理由正當,是可以正常轉學的,不同意的會說明理由。轉入學校獲得通過信息後,會通知學生正常入學,並且調取學生的學籍檔案。轉學流程都是管理系統完成,一般情況下轉出轉入都是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