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破產了,員工怎麼補償
公司破產應當支付員工經濟賠償金。1、經濟賠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2年支付一個月薪水的准則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2年的,按2年計量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薪水的經濟賠償。2、勞動者月薪水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賠償的准則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賠償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3、月薪水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薪水。
2. 企業倒閉員工如何賠償標准
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准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育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後,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 企業申請破產員工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企業申請破產後,要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給予員工相應經濟補償,公司財產清償共益費用和破產費用後,就要對員工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4. 公司倒閉了員工怎麼賠償
公司倒閉了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依法被宣告破產;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有關部門責令其關閉撤銷;用人單位因某些原因決定解散。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的標准以勞動者工作年限為依據,勞動者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工資若高於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的三倍,只能按照三倍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 企業倒閉了員工的工資如何賠償
一、企業倒閉了員工的工資如何賠償
1、公司倒閉,員工工資賠償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公司應當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員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公司應當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企業倒閉了債務怎麼辦
公司破產,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公司法規定,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在以下三種情況時,法院會以書面裁定宣告債務人企業破產:
1、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又不具備法律規定的不予宣告破產條件的;
2、企業被依法終結整頓的;
3、整頓期滿,不能按照和解協議清償債務的。
關於公司破產時的債務問題,首先應當以公司的破產財產清償,如果不能清償的,則債務消滅。
6. 公司破產,員工的賠償怎麼辦
公司破產,員工的賠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來賠償。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公司破產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中國公司法規定,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7. 公司倒閉破產員工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准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8. 公司倒閉員工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公司要倒閉了員工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破產員工可以獲得下列賠償:
1.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
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員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
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 企業破產員工如何獲得賠償
公司破產職工獲得補償的范圍: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公司欠勞動者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10. 如果公司宣布破產,員工怎樣補償
法律分析:公司倒閉後,應按下列標准賠償員工的損失: 1、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向其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