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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積金如何補交

發布時間: 2022-08-16 10:51:09

㈠ 公積金補繳怎麼操作

1、單位填寫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㈡ 公積金補繳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填寫《住房公積金補繳書》並蓋公章;

填寫《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要填好補繳人姓名、身份證號、補繳月份,個人繳交比例和金額,單位繳交比例和金額,需要個人簽名確認。並附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寫好單位補繳說明(說明中要註明是否有員工投訴)並蓋章;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積金中心經辦網點審核並辦理補繳(手續齊全情況下,當場辦理)。

把住房公積金中心審核蓋章資料提交到企業開戶銀行,委託銀行在公司住房公積金專用賬戶上扣款即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㈢ 天津可以補繳公積金嗎

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可以補繳。
一、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二、住房公積金補繳: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漏繳或少繳職工以前年度(月度)的住房公積金,應從發生漏繳或少繳的首月起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補繳。
(一)單位辦理補繳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1、填寫完備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補繳申請書》一式四聯;
2、填寫完備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四份;
3、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補繳業務時,需提供經社保部門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或經主管部門核準的工資審批表、調令等材料,以證明職工的補繳時間。(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二)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申請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到住房公積金一樓營業大廳對公櫃台辦理補繳業務。
2、中心受理後,中心櫃員將加蓋業務受理章的《住房公積金補繳申請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第一、二、三聯交由單位經辦人到公積金受委託銀行窗口辦理補繳繳款。

㈣ 公積金可以補繳嗎

公積金可以補繳。
單位為個別員工補繳公積金,個人補繳月份超過6個月或一次性補繳超過10000元的,需要提供補繳員工工資單、補繳說明、《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住房公積金個人補繳匯總核准表》。
公積金補繳的流程如下:
1、單位經辦人攜帶規定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銀行業務網點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審核之後,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當場收取資料,辦理補繳手續;
3、單位補繳成功後,銀行當場返還單位經辦人員的材料,補繳完成。
住房公積金補繳條件:
1、原單位需為已經離開單位的個人補繳住房公積金且該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不在原單位的;
2、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超過12個月的;
3、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不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的。
申請住房公積金補繳材料:
1、特殊補繳所需材料:《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補繳住房公積金情況說明》、轉賬支票、個人身份證、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經勞動主管部門和法院確認勞動關系證明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核定表》等工資基數證明;
2、超過12個月補繳所需材料:《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轉賬支票、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經勞動主管部門和法院確認勞動關系證明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核定表》等工資基數證明。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㈤ 公積金如何補繳

法律分析:一種,是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不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的,需要到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單位經辦人員攜帶材料赴匯單位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專櫃進行補繳審核;開戶銀行公積金承辦人員當場審核,通過後,收取資料,即補繳完成。另一種情況是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超過12個月的,則要先去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然後再到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單位經辦人員攜帶材料赴單位開戶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進行補繳審核。區縣管理部承辦人員當場審核,通過後,收取部分資料。經辦人員帶好公積金中心審核後返還的資料到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專櫃辦理補繳手續,開戶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承辦人員經審核,即補繳成功。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㈥ 住房公積金怎樣補繳

補交公積金應由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加蓋公章;填好後進行補繳登記;到銀行窗口存款;銀行加蓋收訖印鑒,作為補交公積金的記賬憑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㈦ 住房公積金補繳個人部分怎麼補繳

法律分析:1、單位填制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2、管理部接櫃人員對《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後,接櫃人員列印《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㈧ 如何自己補交公積金

法律分析:公積金補繳的流程:

1.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並加蓋單位預留財務印鑒;

2.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

3.登記完成後,中心櫃員將加蓋結算印章的《委託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窗口存款;

4.銀行窗口收妥款項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鑒,返單位經辦人作為記賬憑據。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