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員工資調整
法律分析: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能上漲養老金。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人員范圍是有規定的。根據4月16號人社部和財政部公布的2021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明確了養老金的調整范圍。
調整范圍就是2020年12月31號之前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當然包括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在2020年底前退休的人,就能享受今年的養老金的上漲。
但是如果你是2021年才剛退休的,那麼對不起,抱歉了,你並不在今年的養老金上漲范圍內。所以並不是人人養老金都能上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❷ 天津市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方案如下: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8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業工作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470元的,補齊到347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8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業工作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470元的,補齊到3470元。
❸ 今年退休工資怎麼漲
一、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調整?
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將會上調6.5%左右。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上調6.5%左右,養老金發放實現「十二連漲」。
從國外主要國家經驗看,養老金調整水平多與物價或工資指數掛鉤,或綜合考慮物價和工資增長情況,有的國家還兼顧人口結構變化等情況。
從我國的情況看,經過持續30多年的高速發展,目前已步入了中高速發展的新常態。近幾年,GDP增速、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都呈下降趨勢。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是什麼?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對於養老金方面的問題並不是特別了解的話,可以咨詢相關的人,社局的工作人員,但是相關的政策在進行落實到時候肯定是需要有一定的時間的,比如說今年的退休養老金的調整的情況,還是需要根據發布的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即:退休工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A.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B.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❹ 我市退休養老金漲多少
天津市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漲多少呢
天津市未更新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執行的仍是2019年的養老金標准,內容如下: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8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2%增加養老金。
(三)高齡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對於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適當傾斜
1.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220元的,補齊到3220元。
2.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220元的,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3220元。
三、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按原渠道列支。
四、發放時間
本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自7月份起發放,今年1至6月份調整增加的養老金隨7月份養老金一並補發。
❺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1.繳費年限掛鉤。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4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2.養老金水平掛鉤。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5%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❻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擬訂的《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保障我市城鎮企業職工(以下簡稱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關於改革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津政發〔1993〕28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鎮企業職工是指津政發〔1993〕28號及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全市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各類企業的職工。第三條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0年的,從辦理離退休手續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為止。第四條基本養老金由社會性養老金和繳費性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社會性養老金以職工離退休時全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滿15年的,離休人員按基數的35%計發,退休人員按基數的25%計發;繳費滿10年不滿15年的,離休人員按基數的30%計發,退休人員按20%計發。
繳費性養老金以職工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每滿一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第五條按照本辦法離退休的人員,除基本養老金以外,每人每月發給補貼70元。另外,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發放的住房補貼、護理費等繼續發放。第六條本辦法實施後離退休的人員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領取的基本養老金與70元補貼之和,低於原辦法計發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計發標準的,其增加部分最高不得超過原辦法計發標準的20%。第七條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制度。個人帳戶的資金來源為,職工在職期間個人繳費額的50%,以及企業和職工個人月繳費工資超過全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一定比例部分的繳費額。
個人帳戶中的存儲額歸職工個人所有,並按不低於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職工離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的存儲額連同利息一次或按月支付給本人。第八條本辦法實施後離退休的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從離退休後的下一年起,根據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每年調整一次。第九條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10年的,只發給一次性養老金,其標准為:繳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每滿1年按照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3個月發給;繳費不滿5年的,每滿1年按照兩個月發給。但對於本辦法實施後至1996年底前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條件且繳費滿5年不滿10年的,也可按照國發〔1978〕104號及有關文件規定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第十條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前,職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並以區、縣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審定後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附頁中記載的年限為准;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的實際繳費年限,以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核定後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中記載的年限為准。
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職工因失業等各種原因中斷就業,凡再就業並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未再就業的,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依據《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中記載的繳費年限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一條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退職的人員,仍按原待遇標准執行,並按照第八條規定每年進行調整。第十二條按照本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凡參加全市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基本養老金納入統籌;70元補貼由單位在原資金開支渠道列支;70元補貼以外的住房補貼、護理費等仍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即屬於統籌項目的納入統籌,不屬於統籌項目的由單位在原資金開支渠道列支。
參加全市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基本養老金和全市統一規定的補貼納入統籌。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1994年10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離退休的,也按此辦法執行。
❼ 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調整
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辦法: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的部分,是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超出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8元;而定額調整部分的標準是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❽ 天津市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方案如下:
1、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1%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3、單獨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單獨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6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1%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單獨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單獨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❾ 天津地區提前五年退休養老金會差多少
天津地區提前五年退休養老金那麼基礎養老金=7962*(1+0.6)/2*22*1%=1401元,個人賬戶養老金=40981/139=295元,兩者之和便是1696元。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1、繳費年限不足15年,本輪天津退休職工2021年漲養老金增加120元。2、繳費年限滿15年不足16年的,本輪天津退休職工2021年漲養老金增加123.5元。3、繳費年限達到16年及以上的,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本輪天津退休職工2021年漲養老金3.5元。
❿ 天津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法律依據:《天津市2021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是定額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是掛鉤調整。全部退休、退職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9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