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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島內戶口遷出島外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 2022-06-12 17:04:36

1. 原來廈門島內戶口,結婚後遷到島外,現在想回遷島內到父母那,可以嗎有什麼辦法

這個是可以的,原屬島內戶口遷移到島外的,可以遷回,前提是要在島內擁有合法固定住所。這個政策,2010年就開始執行了。

2. 廈門戶口由島外遷入島內

建議不要遷移到島外,可以掛在島內。島外遷移到島內比外省遷移到島內還麻煩呢。不信可以去公安局咨詢。

3. 廈門島外戶口怎麼遷移島內

1、持有廈門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8年;2、參加廈門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8年;3、有固定職業並簽訂經勞動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4、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所(所以,租的房子不算哦);5、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4. 廈門如何辦理戶口遷移

廈門購房入戶:各類戶口辦理須知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一、辦理條件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島外人員投靠島內子女戶口遷移參照上述條件。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廈門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本市島外戶口移入島內,派出所5個工作日完成調查核准工作;市外
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須知
一、辦理條件
1、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常住戶口,父母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未滿18周歲。
3、父(母)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實際居住。
4、父母離婚其未成年子女可根據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投靠撫養人落戶。
本市島外人員投靠島內父(母)落戶參照上述條件。
二、所需材料
1、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年滿16周歲)。
2、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若子女與父(母)戶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與子女關系不明確的,應提供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由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父母離婚需提供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
3、擬落戶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父母計劃生育審核意見。
4、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1、子女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子女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
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證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有《收養登記證》,直接到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或向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申領准遷證。材料齊全,派出所、分局應當場辦理;無《收養登記證》由區民政局核實上報的,公安分局受理後,7個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
派出所出具證明須知
一、派出所出具證明的條件
1、公民或單位在辦理個人或社會事務時確實需要派出所出具證明的。
2、派出所出具證明必須是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如實提供。
二、下列證明派出所應給予提供
1、個人戶籍證明。公民需要證明其身份狀況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時,可以用公民的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復印件,經戶籍內勤民警核准無誤後加蓋戶籍內勤民警印章和戶口專用章,一般不再另外出具戶籍證明。對個別特殊情況需出具戶籍證明,應提供需出具戶籍證明單位的介紹信。
2、個人戶口注銷證明(含出國、出境、參軍、死亡、逮捕、勞教)。
3、群眾向派出所報失護照、身份證遺失或身份證未辦理證明。
4、實際居住在本所轄區的人員,辦理戶口需出具有無違法犯罪證明。
5、實際居住在本所轄區的常住戶口人員是否屬「五種」不準出境對象的證明。
6、人口信息查詢。
7、戶內人員關系證明。
8、公民實際居住情況證明。
9、公安業務部門在執法中需要派出所出示的有關證明。
三、派出所協助調查事項
1、群眾因公證需要,公證員到派出所要求協助調查有關事宜。
2、群眾需查詢個人或直系親屬有關原始戶口遷移變動情況

5. 廈門島內戶口轉島外怎麼辦

摘要 島外轉島外&島內轉島內:

6. 廈門島外集體戶口怎樣遷出

社保可以轉回去的。幹嘛要轉回去呢,回去又不是農村戶口,沒有土地的了,所以還不如放在廈門,以後買個小房子就可以真正落戶了。社保公積金哪裡會很多,也是要根據基本工資來的。公積金好啊,非常好用。

7. 如何將廈門島外的戶口遷到島內

一、辦理條件

1、購房建築面積及辦理人員要符合以下規定:

(1)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後(不含當日)取得建築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島內(不含鼓浪嶼區)建築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

島外建築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購房者,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3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單獨辦理戶口)。

(2)購買2003年4月25日之前(含當日)取得建築主體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建築面積在45平方米以上(含4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

父母或子女不超過2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單獨辦理戶口);

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上(含70平方米)可一次性辦理房屋產權人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不超過3人的常住戶口(有多名成年子女的,只能辦理1名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未成年子女不能單獨辦理戶口)。

(3) 本市以外人員購買住房,房屋產權屬多人共有,且產權人之間不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只能給一名實際居住在本房屋的產權人按規定辦理常住戶口,其他產權人須經過公證機構公證同意放棄辦理常住戶口。

本市以外人員和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共同購買住房,共有人屬直系親屬關系的,允許其中非本市常住人口的業主以及直系親屬辦理落戶手續;不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非本市常住戶口的業主及其直系親屬不能辦理落戶手續。

(4)島外人員在島內購買商品住房,落戶政策與本市以外人員相同。

2、取得房屋產權證。

3、實際入住。

二、所需材料

1、入住情況調查表。

2、產權證。

3、產權人戶口簿、身份證;若房屋產權人為多人,且產權人之間為非直系親屬關系,還需提供其他產權人放棄辦理戶口的公證。

4、申請人、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若系申辦產權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戶口,以下情況應提供其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1)同一戶口簿父(母)子(女)、夫妻關系不明確的,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

(2)夫妻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需出示結婚證。

(3)父母與子女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需公證或提供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證明。

(4)系收養子女的,需提供事實收養公證或《收養登記證》。

5、擬落戶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遷入人員本人或其父母的計劃生育審核意見。

6、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出示的購買商品房情況證明或土地房產測繪檔案館出示的檔案摘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1、戶口從島外移入島內或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到擬落戶地派出所填寫入住情況調查表,經社區民警核實後,持入住情況調查表及相關材料到擬落戶地所屬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遷(移)入憑證。

2、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遷移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將戶口遷(移)出後,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證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派出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遷移憑證。

(7)廈門島內戶口遷出島外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

市內遷入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市外遷出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市內遷出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8. 廈門島內戶口遷往島外資料需要哪些

這個要看你島外是否是自有房產,如果是,直接帶身份證,戶口本,還有房產證的原件復印件就可以了。如果是配偶名下的房產需要帶結婚證,如果還有非配偶的共有房產,需要共有房產人同意落戶。

9. 廈門島外戶口遷入島內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廈門戶口轉移的幾種方式
1.島內戶口互相轉:思明區或湖裡區之間相互轉移
2.島外戶口互相轉:在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之間相互轉移
3.島內戶口轉島外:從思明區、湖裡區、移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或翔安區
4.島外戶口轉島內:從同安區、翔安區、海滄區、集美區轉至思明區、湖裡區
廈門戶口轉移申請條件
島外轉島外和島內轉島內:需符合以下幾種情況之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投靠直系親屬的因工作調動原因需遷移戶口的
也就是說:可以把戶口遷移到自己/配偶房子里;直系親屬所有的房產里,直系親屬僅限於父母、子女;新公司所在地派出所集體戶。
島外戶口轉島內還需要滿足3個條件
1.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五周年。
2.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我市養老保險連續5周年。
3.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
注意:投靠直系親屬、配偶,需要對方落戶滿5年,夫妻投靠需結婚滿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10. 廈門市戶口遷出外地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如何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